学校水电火气安全管理制度_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2021-11-14 10:27:30 | 浏览次数:

水、电、气、火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用水、用电、用火、用气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发生水、电、火、气安全事故,努力排查和消除水、电、火、气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用水安全 1. 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及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杜绝滴、渗等浪费现象。

2. 学校直饮水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3. 学校要建立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并安排体检合格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4. 学校直饮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二) 用电安全 1. 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2. 学校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按照《电力技术规则》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不得离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用电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用电要求。教职工、学生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不超负荷使用电器。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乱开电源阀门,在宿舍、办公室、教室等场合必须做到人走电断。

4. 建立健全定期检修保养制度,对学校用电线路、用电保护器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淘汰的用电线路、用电保护器和电器设备,消除电器使用隐患。

5. 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手摸、湿手触碰灯头、开关、插座及其电器金属外壳。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和其他配电间乱动电气设备。  6. 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选用合格的保险丝,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三) 用火安全 1. 严禁私自动用明火,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写申请给学校校长,写清作业内容、地点、时间、人员、消防措施,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批准才能正式实施。

2. 动用明火作业,使用煤气,均要有专人管理,并按操作规程操作。电焊、气割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要求,有明火、火花等要熄灭关闭处理完毕才可离岗。

(四) 用气安全 1. 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燃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2. 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定期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3. 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五) 监督管理 1. 每个月要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等电气设备;
水管、饮水机等用水设施;
液化气库房、燃气管道、灶具等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班级、各功能室、各部门每周要对室内外用水、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3. 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电线,需要临时用电时,事先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审批单,经领导批准方可用电,但必须由学校电工接电,个人不得擅自接电、不得私拉、私改用电线路;
不准私自更换水表电表。

4. 外来施工、维修人员用水、电,必须填写临时作业审批单,经学校领导批准,水、电管理人员安装。焊接用电前,应将易燃物品隔离,以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5. 各办公室、教室责任人下班前必须在确认办公室、教室和门前走廊照明灯已经关闭后才能离开,确实做到人走灯灭,电脑、饮水机等电器均应关闭。

6. 学生离开教室,如做课间操、上体育课,美术课,或到实验室上课,即将灯、电视、计算机、风扇等全部关闭,做到人走电停。

7. 加强对师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要有各班水、电的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加强对家长、学生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增加家长、学生安全用电、节约用水的常识。

8.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设备、燃气管道的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专业人员实施。进行电焊、气焊以及强电作业等有火灾危险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上岗证,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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