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xx县脱贫人口增收三年(—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参考范文【精选推荐】

2022-10-24 11:40:03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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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xx县脱贫人口增收三年(—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参考范文【精选推荐】

 

 xx县脱贫人口增收三年(2022—2024年)行动工作方案参考范文

 根据《XX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XX促进居民均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X〔2022〕X号)《XX乡村振兴局开展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方案》(X〔2022〕X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XX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大行动”,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确保农民稳步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 X%以上,增速高于全国和全省农民收入增速;到 2024 年底现有年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 X 元以下的脱贫人口收入超过 X 元,同时优化脱贫人口“四项收入” 结构,逐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具体目标。

 一是 2022 年,全县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增幅 X%以上,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家庭“四项收入”应统尽统,应算尽算,群众认可认账; 二是 2022 年,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除整户丧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整户弱劳动力、未解除风险对象以外的对象)人

 均纯收入均在 1 万元以上,2023、2024 年实现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 X 元以下动态清零。

 二、工作重点和举措 (一)细化年度目标任务。

 一是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方面。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幅X%以上,增幅高于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 二是年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1 1 万元以下方面。2022年底建档立卡人口(脱贫人口、监测人口中除整户丧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整户弱劳动力、未解除风险对象以外的对象)人均纯收入均在1万元以上。各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对存量年人均纯收入在低保线以上1万元以下(2021年度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的农户2022年收入进行摸底排查,逐户摸清短板弱项,并制定“一户一策”,并于2022年于X月X日报县级备案。2023年起,每年X月底前根据上年度农户收入情况制定年度目标和帮扶措施计划,并按照动态清零要求全面清零;2024年底实现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超过X万元。

 (二)强化监测帮扶

 1. 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基调,将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底线任务,持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者收入大

 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的监测,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防贫问题,切实做到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照新标准和程序,及时梳理完善工作机制;用好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省乡村振兴云系统以及“xx防贫申报”二维码申报小程序等,抓牢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用好用活驻村工作队和农村基层组织等力量,常态化开展预警监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扶措施,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按程序纳入监测,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严格落实风险消除标准,严格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持续落实防贫险、防贫基金险,织牢织密防护网,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各县直部门,各(街道)] 2. 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防漏”“防错”预警功能与落实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相结合,实现线上预警线下核处高效融合,做到动态监测、动态核查、动态清零,并建立完善台账。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认真开展低收入人口

 摸排工作,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落实 分层分类社会救助,综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把各项救助政策综合起来精准施策,进一步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实施“支出核减”政策,加大对支出型困难家庭帮扶力度,防止过渡期内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各镇(街道)] (三)增加生产经营性收入

 1. 建好产业发展项目库。按照省州要求,完善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库建设,建设三年(2022—2024 )滚动项目库,围绕我县特色产业,选准产业项目,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现共建共管共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林业局、xx 鑫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xx 恒源国投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xx 金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备组,各镇(街道)] 2. 增加。

 产业发展投入。2022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不低

 于 55%用于实施产业类项目;推动省、州、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进一步聚焦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积极发挥好财政资金补贴、奖励、贴息等杠杆撬动作用,实施好农业现代化发展基金、乡村振兴产业贷、富民贷等金融产品,用活小额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 e 贷等政策。结合搬迁安置点实际,发展劳动密集型、订单式产业,支持产业园区、工业园区在大型安置区域周边布局,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 xx 支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镇(街道)] 3. 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持续壮大生猪和蔬菜主导产业,同步推进食用菌、茶叶、中药材、水果、剌梨五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完善构建现代农业“125”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街道)] 4. 培育家庭农场和发展林下经济。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鼓励有条件的脱贫人口发展家庭农场和林下经济。落实庭院经济帮扶增收措施,对具备发展家庭农场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脱贫农户,从制定发展规划,指导生产加工,到开展消费帮扶等全过程落实帮扶增收措施。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花、林苗、林禽、林蜂等种植和养殖模式,采集林

 下用于食用、药用、工业和观赏产品,培育发展野生菌类、竹笋、林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抓好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立体种养模式,不断提高林下农产品的质量效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5. 提升粮食单产水平。在 2 个州级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百泉湖村拉外组、和平村麻往组)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力争实现水稻、玉米等主粮增产 10%以上;全面启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创新试验。[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协会,各镇(街道)] 6. 强化农产品品牌创建。指导开展好农特产品的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工作,增强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开展市场促销和专销活动,提高农特产品的销售收入。强化东西部产业协作和消费协作,鼓励脱贫人口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建设,推动脱贫农户产品走向广东市场;抓实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落实与黄埔区农产品的产运销一体化协作机制,强力推进“黔货出山”“黔品入湾”;强化中央定点帮扶单位消费帮扶,不断拓展产品销售渠道。2022 年,进一步持续开展驻粤招商工作,引进一批广东企业落户 xx,力争2022 年新引进重点产业项目 X 个以上,新增到位资金 X 亿元以上,到 2024 年力争累计引进产业项目 X 个以上,累计新增产业项目到位资金 X 亿元以上。加大对区域公共品牌“这

 山独好”的培育力度,将“这山独好”品牌嫁接进我县农特产品网货,利用县域电商企业将品牌推广出去,强化网销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实现品牌增效,2022年网络零售额全年超 X 亿元;力争 2024 年“这山独好”区域共公品牌成为黔货标杆,提升我县乡村旅游、农副产品、特色美食的知名度,带动我县农业、旅游业、电商等产业赋能增效,进一步发挥电商助力乡村振兴应有的力量。严格按照《xx 县 2022 年深入服务工业企业(项目)促进营商环境提升工作方案》要求,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用好“中小企业信贷通”和“省工担”两大平台,推荐绿欣生态农业公司等积极申报中小企业信用贷,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企业朝特色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做大我县特色食品产业,力争到 2024 年特色食品产业规模总产值达 X 亿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各镇(街道)] 7. 发挥科技助力作用。开展科技助农增收行动,合理确定科技特派员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管好用好科技特派员;积极向上级争取科技特派员赴我县基层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切实发挥科技人员作用,发挥好科技人员在产业发展中技术指导和桥梁纽带作用,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技术难题。创建科技示范村、科技示范户,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科

 技助农增收的新模式。建立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发挥现代信息网络作用,及时为脱贫群众提供生产技术、市场信息、政策咨询等,帮助实现增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各镇(街道)] (四)增加工资性收入

 1. 提高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严格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基层创办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等。加大劳动力外出组织力度,实现以县为单位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组织化程度提高到 70%以上。加强就业监测和帮扶,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强化劳务输出,加大内拓外输力度,确保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不低于上年水平,巩固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家庭 1 户至少 1 人稳定就业质量,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用好在对口帮扶城市和黔籍务工人员较为集中地区建立的三级劳务协作站(点),强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各镇(街道)] 2.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就业帮扶车间、乡村公益管理等合理开发就业岗位,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延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优惠政策,探索通过

 政府采购等方式解决订单不足的问题。鼓励建筑施工企业优先使用县内脱贫务工人员。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行以工代赈,将以工代赈与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相结合,围绕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需求,组织实施好以工代赈项目,确保搬迁群众能就业。加大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力度,将以工代赈项目投入中的劳务报酬比例提高到 20%,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采用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和管护。落实好脱贫人口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补贴等政策,鼓励脱贫人口自主创新创业,协调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保障脱贫劳动者权益。[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3. 提升脱贫劳动力技能素质。结合市场、劳动力、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对脱贫劳动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 xx”行动,做好“粤菜师傅”等协作培训,打造“xx 技工” “xx 绣娘”等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提高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有效性。落实培训补助资金和生活费补贴,实施好“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提升脱贫人口劳动技能。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东西部协作,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加强“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协作培训,[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

 县妇女联合会,各镇(街道)] (五)增加财产性收入

 1. 提升扶贫资产 收益 。建立扶贫资产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明确扶贫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实现“五权”分置。强化公益性资产后续管护,抓好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加强到户类资产的指导帮扶力度,推动各类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增加脱贫人口收益。[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 盘活农村闲置资产。深化农村“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闲置土地、林地、“四荒”等集体资产和空房、设施等闲置资产,坚持市场导向,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做大做强新型集体经济,逐步消除“空壳村”,让脱贫人口直接获得资源开发的收益。将“三变”改革资金及时下达到各主管部门,并督促单位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2022 年实现“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牵头单位:xx 鑫凤实业集团有限公司、xx 恒源国投集团有限公司、xx 金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3. 强化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产业收益分配助农增收政策措施,将脱贫家庭劳动力安排到产业组织和产业链中,积极鼓励脱贫人口融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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