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招生方案4篇
职业院校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_〕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院校招生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职业院校招生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__〕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__]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__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__年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名称 计划总数 备注
1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1080 含中职升学150
2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900
3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60 含中职升学100
4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50
5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900 含中职升学100
6 四平职业大学 1050 含中职升学200
7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1050 含中职升学700
8 松原职业技术学校 520 含中职升学100
9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500 含中职升学200
10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200
11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
13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
14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300 含中职升学60
15 延边职业技术学院 130 含中职升学100
16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70 含中职升学100
17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490 含中职升学100
18 吉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160
合计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__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__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__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__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__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__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__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__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职业院校招生方案篇2
一、工作目标
(一)职业学校招生目标:市教育局下达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目标110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入市、区属职业学校20__人。
(二)各初中学校送培目标:根据市教育局下达我局目标及各初中学校实际分解送培目标(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学校
(一)招生学校
1、区属职业学校。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下称第一职校)与市职业高级中学校(以下简称市职高)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第一职校保留艺术类专业,所招学生在第一职校校区就读,其余专业与市职高联合办学,所招学生在市职高校区就读。两校联合招生所招学生计区区属职业学校招生指标。
2、市属职业学校。市辖区内20_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布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所有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二):20_年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高中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
三、招生工作阶段安排
20_年中职招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阶段(20_年3月至4月)
3月:各中职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作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合法真实准确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办学地址、招生专业、学制年限、实习时间、资助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关键信息。其招生和宣传必须与公布信息一致。中职学校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查(市属其它职业学校须报市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招生宣传资料(招生简章)上注明“已经市教育局审查备案”后才能向社会公布。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学校和招生资料一律不得宣传、公布。
3月—4月:各中职学校、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前景,广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惠民政策,加强办学特色、招生和就业优惠政策等宣传,吸引广大学生和适龄青年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引导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填报中职学校。
4月20日—26日:广一职校及市职高集中开展进校宣传,向学生发放由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中职学校印制的招生宣传资料。
4月27日—30日:其它市属中职学校开展进校宣传。
各中职学校到初中学校进行集中宣传时不得影响初中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到每个初中学校集中宣传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小时。
(二)志愿填报阶段(20_年4月至5月)
1、各初中学校要确保送培计划落实,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普职不兼报、市区职业学校统筹安排的原则,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鼓励支持学生就读区属职业学校和市直属职业学校,努力确保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就读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比例不低于45:55。
2、对于希望就读职业学校较早开始职业教育的。初三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全部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早于5月1日),可统一组织到中职学校学习和参加中考,也可由初中学校分层施教,提前渗透职业技术教育。提前到中职学校学习的,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好“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填报表”(附件4),并由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备案。各生源学校将汇总名单经生源学校和招生学校共同签章后报区教育局备案,作为学生管理移交的依据。
3、中职学校在汇总名单签章后即表示已接收学生,接收学生后要做好课程衔接、教师协作、资源共享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安排精干教师授课,让学生以良好的成绩通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录取报到阶段(20_年6月至10月)
1、根据学生志愿填报情况,统一组织录取。各生源学校要把引导推荐毕业生到中职学校就读作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主动配合和协助职业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督促学生到中职学校及时报到,防止中考后学生外流,千方百计完成送培任务。
2、各中职学校要主动及时与生源学校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选派工作负责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对学生开展耐心细致的教育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及时对困难家庭的学生给予帮助,确保新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3、各中职学校在10月上旬前完成生源学校送培统计工作,及时沟通反馈信息,衔接落实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纪律。认真组织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_〕4号)精神,严禁未经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或个人进校宣传招生;严禁招生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招生;严禁向个人支付生源组织费。所有进入区内初中生源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的学校,必须持有区教育局批准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手续,否则视为私自买卖生源,从严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奖惩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招生考评奖惩机制促进两类高中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广教发〔20_〕4号)精神,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初中学校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相应职业学校提供。完成较差的学校在目标考核中降低一个等级。
(三)坚持学生自愿。在引导学生填报自愿过程中,凡未坚持学生自愿,采取强制手段借机“砍尾巴”,造成信访举报或造成学生流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在质量考核中加大巩固率、参考率考核权重。
职业院校招生方案篇3
学生的前途抉择是我们教师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黔府发〔20_〕1号、瓮教发〔20_〕36号文件精神,有效完成我校整班交接任务,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理清思路,拟定相关工作方案。
―、组建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职责。
组长:敖德奎
职责:统筹规划和安排此项工作,对此项工作负总责。
副组长:刘利
职责:在组长的安排下。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具体落实此项工作。成员:谢云飞宋昌举田茂福杨春祥徐国进伍廷权张显刚
黄廷秀兰登吉犹登海刘洋石子移张应菊王萍
董乔珍杨宗丽谢其春朱玉许燕
二。指导思想及原则
1、以学生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学生的前途作想,为学生做好参谋,不诱骗学生。不谋私利。不受赌。
2、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学校的工作方案,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动员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3、学校统筹,招生领导小组参与,严禁私自操作,乱接待,谋取私利,违者后果自负。
4、宣传统一口径,按规操作,团结协作,严禁拆台。
三、工作目标
1、真抓实干,政策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争中考、中职双丰收。
2、搞好“控辍保学”,完成整班交接任务。
3、层层签订责任,完成目标考核。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开好两个会、一个联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组织开好毕业班中职工作专题会,明确相关职责,计划在笫九周组
织全体毕业班教师召开中职招生专题会议,会上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方案,同时,与各位教师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2、开好家长会,作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近年来、由于在中职招生宣传过程中,涉及到社会人员宣传方式不当,加上有些办学实力差且不正规中职学校的影响,使得有些家长对中职招生持有偏见,导致宣传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要开展中职招生工作。首先要作通家长的思想工作,这是成败的关健。
学校计划在开学后的第六周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家长会。会上与家长们倾心相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想方设法让他们转变观念,切实领悟读中职的好处,从而主动支持学校的中职招生工作,通过家长会沟通,仍有不理解的家长,由学校领导及各组成员亲自家访,一直到做通思想工作为止。
3、与当地政府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沟通效果。
(二)适时分流,组建中职班。针对学生做工作。
1、计划四月中旬展开全面宣传。对毕业生进行中考模拟测试,在四月底对所有毕业生实行分流,对学科成绩差,又自愿不参加中考的学生,把他们组成中职班,然后集中进行宣传动员。
2、针对部分举棋不定的学生、流失的学生及社会人员由学校领导带队,组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进村入户针对性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3、五月初,再次组织相关教师进村入户再次做工作,力争超额完成任务。
(三)求真务实,抢抓机遇为学生谋求满意的学校
1、为了确保中职招生及普高升学两不误,我们的做法是:
①凡是到我校招生的学校(我县职业高中除外)一律拒之门外。②凡进入中职就读的,招生所得费用归该班分配。
③搞好控辍保学工作,留住学生。
④七、八年级学生不得充任务数送入职校。
2、具体宣传分工及要点:
分工:由校务会及九年级教师负责完成此项工作目标,安排如下:九(1)班:黄廷秀(组长)包保领导:敖德奎谢云飞
成员:杨宗丽张应菊刘洋
九(2)班:黄廷秀(组长)包保领导:伍廷权宋昌举徐国进成员:许燕朱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九(3)班:张显刚(组长)包保领导:杨春祥田茂福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成员:石子移王萍
九(4)班:兰登吉(组长)包保领导:刘利
成员:谢其春犹敦海董乔珍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宣传要点:
▲、如果分数低,与升入普通高中高分学生有竞争力,是被淘汰的对象。
▲、职业高中学生(升学班)参加高考时,考同等的大学,考试科目少,试题要简单。
▲、职业高中升学容易,就业率高,时间短,见效快。
▲、职业高中毕业的学生比普通高中学生分选择单位机会多,待遇高。
▲、职业高中省钱,国家每年每人补助1500元(农业户口)。▲、3年全免学费。
▲、60%学生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参加工作时间短,见效快。
▲、离家近,牵挂少,费用低。
▲、有技术,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
(四)切实做好资料建档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佐证材料齐全。
1、每当把学生送到职校去就读的时侯,我校护送人员及时与对方切实办好就读手续并带回学校存档。
2、建立学生就读中职校专门档案。以便今后跟踪调查。
3、及时上报所有资料。做到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五)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奖惩分明
1、在中职招生工作过程中凡是成绩显著,按相关文件规定的奖金按学生所属班级进行分配(非在校生就读职中,所得金额按谁动员、谁受益的原则分配)。
2、对在招生工作中不尽力,弄虚作假的教师。学校根据相关制度实行惩罚,针对谋取私利的教师,学校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
3、未完成任务,对教师的评先选优、职称晋升按瓮教发〔20_〕36号文件要求执行。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校教师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谋私利。顾全大局,再难的困难都能克服,我们坚信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定会上档升位,成绩显赫。
职业院校招生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招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职成股,负责职业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年招收新生1020人,力争普职分流比达到1:1。
四、招生对象
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普通高中普职分流的学生,社会青年。
五、主要措施
1、各生源学校必须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分配到各班,层层落实招生责任,并将方案交教育局职成股(四大院170房)。
2、凡升入本县职业学校的学生与升普通高中的学生一样平等对待,算作本校当年高中阶段升学率。
3、各职校要切实加强生源基地建设,加强与义务教育的有机衔接,积极探索职校与生源学校联合办学,在相对集中的生源学校开设中职班试点工作,提高办学规模。
4、将各生源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权值占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的5%。
5、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扶持,民办职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分校宣传和学生待遇等方面与公办职校一视同仁。
6、对完成招生任务绝对数和比例数居前2名的生源学校在职称评聘上给予倾斜。同时,对职校招生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教育局进行表彰奖励。
7、实行职校校长目标管理责任制,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职校和职校校长年终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内容。各职校要对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落实校领导包片、教师包校的包干负责制。各职校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职校在校学生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8、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宣传、组织、实施及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并通报。
9、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除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招生宣传工作外,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凡未经县教育局批准擅自到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活动的,学校有权予以抵制,拒绝接洽。严禁任何学校及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外输送生源,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学校应通过张榜公布的形式将举报电话告知全校所有师生员工。
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行为。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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