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量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报告建筑物的GHG排放情况。本文中的方法适用于商用楼(办公室、零售商店、宾馆等)、住宅楼、学校、公共设施、体验中心等,因为工厂或其他特殊用途的建筑物的GHG排放过程较为复杂,因此本文不适用于这些建筑物。
本文旨在使建筑物的管理者和使用者明确其温室气体状况,定位可改善区域并引导自愿减排或抵消其GHG排放。
1.原则和适用性
说明和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和移除与财务说明和报告相似,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以确保对温室气体相关信息进行真实和公正的说明。
1.1 相关性
报告实体应确定GHG边界、GHG信息、GHG数据和方法以编制可以反映GHG排放状况的GHG清单,满足内部和外部的需要。
1.2 完整性
报告实体应说明和报告空间上闭合且运行边界内所有GHG排放和清除。特殊排除的需要指出并说明。
1.3 一致性
报告实体应使用一致的方法学以便能都对有关的GHG信息进行有意义的比较,包括排放随时间的变化趋势。GHG边界、GHG信息、GHG数据和方法随时间过去引起的任何变化都需要明确的报告。
1.4 准确性
报告实体应确保在量化GHG排放和清除时任何偏差和不确定性都要为能实行的最小化。
1.5 透明性
报告实体需发布充分适用的GHG信息,包括假设和参考文献,以允许报告使用者能够在合理的置信度内做出决策。
本文中仅涉及包含在京都议定书中的六种温室气体: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0)、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因为SF6在建筑类型中不是普遍使用,因此本文中没有列出SF6的量化方法。
本文的目的是对GHG评估和计算,以了解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2.计量和报告GHG排放的步骤
2.1 确定报告的地理边界
地理边界通常与建筑物的场地实地边界相同。
如果报告实体选择报告一组建筑物全部的GHG排放和移除,且这些建筑是相邻的并且分享中央服务,如中央空调、停车场等。在这种情况下,报告实体应分别报告这些公共区域的GHG排放。并在报告中给出详细的区域、服务、设施。
2.2 确定运行边界
报告实体应确定运行边界并形成文件。确定运行边界包括识别和组织运行有关的GHG排放和清除,按:范畴1--直接排放、范畴2--能源间接排放和范畴3--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分类。其中包括选择那些需要量化和报告的其他间接排放。如果运行边界发生变化,报告实体应做出解释。
2.3 确定报告时间
通常报告时间定为一年以匹配一个循环。
2.4 量化
收集必要的数据及信息以量化GHG排放及清除,本文中介绍的量化方法主要采用“排放系数法”,即:使用量或产生量(活动数据)×排放系数×GWP=CO2当量数。
3.量化方法
3.1 范畴1 直接排放源的计算
3.1.1 固定燃烧源产生的GHG排放量的计算
物质(如燃料)快速氧化并释放热量的过程为固定燃烧源燃烧的过程。固定燃烧活动释放直接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C02)、甲烷(CH4)和氧化亚氮(N2O)。排放种类取决于燃料的特性,量取决于燃烧技术。当然排放情况也随着运行和维护状况而变化。
大部分固定燃烧设施可归为此类:锅炉、火炉、汽机、发热器、熔炉、灶、干燥机、内燃机及任何燃烧含碳燃料及废弃物的设备。上述设备如消耗电力而产生的排放不归为范畴1内。
这部分的GHG排放通过燃料的消耗来计算:
1) 需要收集的活动数据包括:燃料种类,消耗燃料的量及燃料的用途;
2) 公式:
排放GHG、燃料=燃料消耗×排放因子GHG、燃料×GWP
其中:
排放量GHG、燃料=按燃料类型给出的GHG排放(kg GHG)
燃料消耗=每种燃料类型的消耗量(TJ)
排放因子GHG、燃料=按燃料类型给出的GHG排放因子(kg GHG/TJ)
GWP=全球变暖潜势(CO2=1,CH4=25,N2O=298)1
3) 案例
如A超市冬季使用锅炉取暖,使用柴油90,000kg,具体计算见表1。
3.1.2 移动燃烧源产生的GHG排放量的计算
这部分移动燃烧源产生的CO2排放指的是所有权属于组织的交通工具使用产生的GHG排放。仍然是通过燃料的消耗来计算排放量:
1) 收集数据:燃料种类,消耗燃料的量及燃料的用途;
2) 公式:
排放GHG、燃料=燃料消耗量×排放因子GHG、燃料×GWP2
其中:
排放GHG、燃料=按燃料类型给出的GHG排放(kg GHG)
燃料消耗=每种燃料类型的消耗量(TJ)
排放因子GHG、燃料=按燃料类型给出的GHG排放因子(kg GHG/TJ)
GWP=全球变暖潜势(CO2=1,CH4=25,N2O=298)
3) 案例
如A超市拥有10辆送货小型卡车一年内消耗汽油3,000L,具体计算见表2。
3.1.3 逸散排放源产生的GHG排放量的计算
建筑物中常见的逸散排放源有冰箱/空调、灭火器及化粪池,分别说明计算方法:
(一) 冰箱/空调
冰箱/空调的制冷剂氢氟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在使用过程中会逸散到空气中,虽然逸散的过程缓慢,但是HFC和PFC的全球增温潜势远高于CO2。因此这部分排放对气候变化有显著影响。
1) 需收集的数据:制冷剂的种类,初始添加量;
2) 公式:
排放GHG,冷媒=B×X/100
其中,
排放GHG,冷媒=报告时间内系统运行期间HFCs/PFCS的排放量,单位为kg
B= 报告时间内现有系统中HFCs/PFCS的储存量,单位为kg
X = 运行期间每个子应用库存中HFCs/PFCS的年排放速率(即排放因子),百分比
X的值可以从IPCC 2006 Guidelines VOL.3chapter 7 “表7.9 制冷和空调系统的填料、寿命和排放因子的估算”中选取。
3) 案例
如A超市有2台冷冻柜冷媒为R404a初始填充量为4.2kg计算方法见表3。
(二) 灭火器
灭火器使用而产生的CO2排放量计算比较简单:
1) 需收集的数据:灭火器的种类,报告时间内的使用量;
2) 公式:排放量CO2,灭火器=使用量报告时间内×GWPCO2
(三) 化粪池
如果报告组织有自建的化粪池则需将这部分排放计入,若是直接使用公共管网,则这部份排放可以不计入。
1) 需收集的数据:员工人数,工作时间=一天的工作小时数/24小时×报告时间内的工作天数;
2) 公式:
排放CH4 =员工数×工作时间×BO×MCF
其中:
BO为最大的CH4生产能力 kgCH4/kg BOD
MCF为甲烷的修正因子(比例)
3.2 范畴2间接排放量的计算
目前国内建筑物使用的外购电力基本都是由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这部分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GHG直接排放量是由发电厂计入。建筑物需计量这部分GHG的间接排放,因为是由建筑物的电力需求及使用而造成的,如果建筑物使用的是风电、太阳能或其它清洁能源,则不需计入。
1) 需收集的数据:报告时间内的购电量(KWh),如果一栋办公大楼内有多个公司,而又没有各自的电表,则需知道整栋办公大楼的面积及各个公司所占的面积,各公司按比例分别报告这部分排放量;
2) 公式:
排放GHG,电力=报告公司占的面积比例×整栋建筑物的面积×排放因子
排放因子的可以从最新的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中选取。
3.3 范畴3 其他间接排放量的计算
范畴3涉及到的排放源较多,本文中仅对员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排放进行描述。
3.3.1 汽车
这部分指的汽车为所有权不属于报告公司的汽车,如公共汽车,搭乘合作单位车辆等。
1) 需收集的数据:a.行程消耗的油量、油的种类、出差人数、乘客数量;
或b.里程数、燃料的平均效率
2) 公式:
a. 排放GHG、燃料=燃料消耗量×排放因子GHG、燃料×GWP×出差人数/乘客数量;
b. 排放GHG、里程=里程数/燃料效率×出差人数/乘客数量
3.3.2 航空和火车
由于乘坐民用航空及火车及公共汽车乘客无法得知行程中的具体燃料耗量,但是一般都能查到路途的里程数,因此这部分排放量用里程数来计算。
1) 需收集的数据:里程数
2) 公式:
排放GHG、里程=里程数×排放因子GHG、燃料×GWP
排放因子的选择:为了便于计算搭乘民用航空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采用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发展部发布的排放因子3,这个排放因子虽并未考虑飞机的类型,但是仍能反映这部分的排放量。
4.数据品质管理
为使年度排放报告准确可信,排放主体可通过以下措施对数据的获取与处理进行质量控制。
1)排放主体应对数据进行复查和验证。
数据复查可采用纵向方法和横向方法。纵向方法即对不同年度的数据进行比较,包括年度排放数据的比较,生产活动变化的比较和工艺过程变化的比较等。横向方法即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比较,包括采购数据、库存数据(基于报告期内的库存信息)、消耗数据间的比较,不同来源(如排放主体检测、行业方法和文献等)的相关参数间比较和不同核算方法间结果的比较等。
2)排放主体应定期对测量仪器进行校准、调整。
当仪器不满足监测要求时,排放主体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对该测量仪器进行设计、测试、控制、维护和记录,以确保数据处理过程准确可靠。
5.结论
目前对于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计算主要有两种方法:排放系数法和质能平衡法,质能平衡法多用于计算工业制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排放系数法是目前最普遍的方法,因为其不仅简便且排放系数的来源透明,随着我国逐步建立自己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及国内的各类排放因子公布,将会提高排放量的数据品质。
参考文献:
[1]http://www.ipcc.ch/publications_and
_data/ar4/wg1/zh/tssts-2-5.html
[2]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目录,V2_2_Ch2 公式2.3, 2006
[3]http://www.defra.gov.uk/environment
/envrp/gas/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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