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理论初探

2022-03-06 08:45:39 | 浏览次数:

摘要:马克思并没有留给我们专门研究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著作。马克思关于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精辟论述是分散在他的著作中。马克思把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农业生产对象、农业生产特点有机的结合起来,既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进农业经济效益,又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平衡,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关键词:科学技术进步;农业生产特点;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中图分类号:F01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7)12-0001-05

十七大报告之所以把“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因为无论是保障粮食安全,还是促进农民增收,无论是应对国际竞争,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解决农业的深层次问题,都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而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我国农业的发展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关键性时刻,即如果不在农业中广泛采用现代科学技术,就不可能有效地解决我国农业发展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因为技术不变条件下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投资,会出现“投资的超额生产力的递减”。而为了因势利导地促进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就必须正确认识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具体特点,以及由此决定的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特殊规律性。

一、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是一个复杂的、缓慢的过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理论》中明确指出:与其他产业部门相比,农业科学技术进步,表现为一个复杂的、多方面的过程,而且速度是比较缓慢的。这是因为,在农业生产领域里,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涉及无机物世界,同时涉及有机物世界,不仅要利用经济规律,而且要利用自然规律。正由于农业再生产所固有的自然特性,和与此相联系而存在着无可比拟的复杂关系,使得科学技术要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显得特别困难、特别缓慢。

现代农业是涉及许多学科领域的知识密集型产业。从产业演变的历史过程看,工业制造业是建立在应用物理学、数学基础上的产业,而现代农业,不仅需要物理学、数学,还涉及化学、生物学、生理学、生态学、气象学等等。同时,上述这些学科的形成与发展,在时间系列上是有差异的。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农业落后于工业的一个重要原因时指出,撇开其他方面不谈,工业的前提是比较老的科学——力学。而农业的前提是崭新的科学——化学,地质学和生理学。这是因为,“……力学,在十八世纪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臻于完善,……化学、地质学和生理学,只是在十九世纪,特别是在十九世纪的近几十年,才发展起来。”

正由于现代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有赖于一系列更为复杂的理论科学和应用技术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农民的劳动,比受分工支配的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具有更大的脑力性质。”这就决定了农业部门科学技术的进步,比之工业部门要缓慢得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最近几年来,尽管我国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许多农产品的人均占有量,都显著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改变我国农业落后面貌的任务的艰巨性。马克思曾经指出:“按照事物的性质,植物性物质和动物性物质不能以象机器和其他固定资本、煤炭、矿石等等那样的规模突然增加,因为前二者的成长和生产必须服从一定的有机界规律,要经过一段自然的时间间隔,而后面这些东西在一个工业发达的国家,只要有相应的自然条件,在最短时间内就能增长起来。”其“结果对有机原料的需求会比它的供给增长得快,因此,它的价格会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各种形式,集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之精华,尽快地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使有限的农业生产资源生产出尽可能多、尽可能好的农产品,以适应发展城乡经济和改善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

二、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建立在利用生物学因素的基础上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多次强调指出,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和动物,或者说农业是为人类生产植物性产品或动物性产品,由此决定了农业再生产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统一,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是建立在利用生物学因素的基础上。一方面,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可以对种植业与饲养业的自然周期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却无法改变生物学运动的规律性。例如,农业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显著差别,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无论科学技术多么发达,都无法消灭这种差别。但是,随着科学技术进步,通过采用新的生物品种以及其他先进培育措施。却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农业生产期间,进而缩短农业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的差别。诚如马克思所说:“要在五年期满之前提供一个五年生的动物,自然是不可能的。但在一定限度内,通过照料方法的改变,使牲畜在较短时间成长起来供一定的用途,却是可能的。”另一方面,农业生产所涉及的生物学因素,又会对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提出特殊的要求,并对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规定了一定的范围。在农业生产领域里,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科学技术,都应当保证在土地、植物和动物中发生的生物学过程的正常进行。只有符合这种要求的科学技术。才能被证明是有效的,是值得在实践中应用的。诚如马克思所说:“同样的自然肥力能被利用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化学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机械的发展。”

应当着重指出,在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中,利用生物学因素,发展现代生物技术,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现代生物技术在保证农业不断进步方面,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这个领域里,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培育和推广农作物和牲畜的新品种。为什么要特别强调把生物学因素提到加快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首位呢?这是由现阶段畜牧业和种植业发展的特点所决定。具体地说,如果没有培育高产、优质、抗逆的农作物和牲畜新品种,就很难实现与科学技术进步因素联系的发展农业的巨大可能性。因为我们以前培育的、已经普及的主要农作物和牲畜品种,是在生产集约化程度很低的条件下形成的,如今,在农业集约化程度越来越高、物质技术基础比较发达的情况下,生物学因素的不完善之处,在许多方面妨碍着农业生产的继续进步。只有培育出富有前途的农作物和牲畜新品种,才有可能大幅度提高大田单位面积产量和牲畜的产品率。

还应当指出,要在实践中培育、应用高产、优质、抗逆的新品种。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的,未来的世界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培育和推广新品种,甚至还可以这样说,将来哪个国家在培育和推广新品种方面占有优势,哪个国家就有可能在农业生产上占有优势。如果一旦延误了这项重要意义的工作,就有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巨大损失。强调生物学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是属于投资少、效益高的技术措

施。当前强调生物学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完全取代非生物学方面的科学技术进步。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始终是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关系。但是在现阶段的农业科学技术系统中,生物学方面的科学技术属于最薄弱的环节。

三、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是和提高土地肥力联结在一起的

马克思曾经指出:“科学和技术使执行职能的资本具有一种不以它的一定量为转移的扩张能力”。“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这是科学技术进步给人们的经济活动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而在农业生产领域里,要使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还必须正确认识科学技术进步与提高土地生产力之间的相互关系。土地是人类从事一切生产活动的物质条件和自然基础。土地是一切生产最原始的初始生产要素,是一切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第一源泉。劳动力以土地为条件,生产资料以土地为基础。如果没有土地,不仅劳动力没有立足之地和实施的条件,同时也将失去人类衣食之源。如果没有土地,生产资料不但无以形成的渊源,同时也没有投施的地方。对于人类来说,除了阳光、空气、水分以外,最重要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堪称为土地资源了。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人类世世代代共同的永久的财产,即他们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土地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劳动力必须同作为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第一源泉的自然界,即土地结合起来,才能进行生产活动。

在农业生产和再生产中,土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如果说,在工业(采矿业除外)中,“土地只是作为地基,作为场地。作为操作的基地发生作用”,那末,在农业(主要指种植业)中,土地乃是农作物赖以生长发育的母体,它和劳动力一起,构成现实劳动过程的两个最基本的要素,直接参与农产品的形成。土地既是劳动对象,又是劳动资料,土地面积的大小,土地理化生物性质状况,土壤肥力的高度,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成果的数量与质量。马克思说:对于人类来说,“土地是他的原始的食物仓,也是他的原始的劳动资料库。例如,他用来投、磨、压、切等等的石块就是土地供给的。土地本身是劳动资料,但是它在农业上要起劳动资料的作用,还要以一系列其他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力的较高的发展为前提。”这就是说,在农业生产中,人类是利用土壤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属性,直接作用于农作物,促使其生长发育,并形成最终的产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概括为“自然就以土地的植物性产品或动物性产品的形式或以渔业等产品的形式,提供出必要的生活资料”。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土地是农业生产与再生产所必需的、最基本的、不可代替的生产资料。

当然,直接决定农业生产成果的。不仅仅是土地这个因素,机器设备、化学肥料、耕作技术等,对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所有这些,都是直接间接通过提高土壤肥力表现出来的。例如,化学肥料对农产品产量的影响,是通过增进土壤肥力进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又如,通过改进耕作技术,可以疏松土壤,加厚活土层,增强土壤的通气、蓄水、保肥的性能,加快土壤微生物的活动与繁殖,促进土壤有机质的分解与转化,保护和提高土壤肥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在向农业提供各种先进科学技术时,如果没有考虑到土壤在农业生产中的这种特殊地位,那末,为此而耗费的大量投入资源,就不可能带来应有的产出。没有日益增进的土壤肥力,高产作物新品种,就不可能实现高产的目标。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这样说,土地是农业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所有方面,都是与提高土地肥力联结在一起的。还有一点要提及的,即由于作为农业生产与再生产最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不是由人们的生产劳动创造出来的,而是自然历史过程的产物,因而,在一定条件和一定范围内,是可以把耕地看成是固定农业生产要素。而当农业科学技术没有获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人们在固定农业生产要素(如耕地上)连续追加投入变动农业生产要素。如果超过一定的限度,就有可能出现投资生产率递减。这又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在农业生产领域中,广泛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对于促进土地肥力以及农业投资生产率的持续提高,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必须适应农业生产过程的基本特点

农业生产与再生产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农业的经济再生产是与自然再生产相统一的,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农业生产是在大面积的土地上进行的,具有很大的分散性(尤其是谷类作物)。这就决定了作为农业科学技术的物质形态的农业机械作业,属于固定位置操作的比较少,因此对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提出了一系列特殊的要求。例如,农业机器体系要适应大面积移动性操作,就需要有独立的动力机和工作机。

下面我们还要进一步分析,农业机器体系应当如何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首先,农业机器体系应当考虑到马克思所说的在农业中要充分利用的生物学因素。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的话,尽管机械化能够降低劳动消耗,但却可能造成减产减收。当然,人们在培育植物和牲畜品种时,也应当作出相应的努力,使这些品种的形成能够适合应用机器体系,在综合机械化条件下,保证产品的优质高产;其次,农业机器体系应当考虑不同地带的自然经济条件的差别。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地形结构、经营规模,耕作技术以及人口与土地的比例的不同。对农业机器体系的构造的要求也不一样。这一点既涉及到牵引机(动力机),也涉及到工作机。例如,对某些地区。可能需要的是现代化的、大功率的、宽阔的拖拉机;而对另一些地区,则可能需要的是小功率的、比较灵活的拖拉机,等等;第三,在工业生产中,机器设备通常是不移动的,而劳动对象则是可以移动的;相反的,在种植业中,在进行大多数作业时。技术设备则必须在空间上移动,而且往往是长距离移动的。为此,就需要有更大的动力功率,花费更多的资金(补偿磨损、燃料等);第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对农业机器体系也有一定影响。它要求农业机器与工具必须有特殊的构造性能,即在通常情况下,只要稍微调整一下,就可以用来完成各种各样的作业,以便在全年期间更充分地加以利用。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很强,这就要求农业机器体系,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各项农事作业。在农业中规定完成的农活的期限,具有特殊的意义。诚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农业中,“许多生产部门都有紧急时期,即由劳动过程的性质本身所决定的一定时期,在这些时期内必须取得一定的劳动成果。……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这种操作是否在一定的时间开始并在一定的时间结束。”

五、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必须正确处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关系

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科学技术进步的目标。所谓农业现代化,简单地说,就是把传统农业转化为

具有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就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生产手段、现代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的农业。由此可知,现代农业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重要结果之一是,它一方面使农业由社会最不发达部分的单纯经验的和机械地沿袭下来的经营方法,在私有制条件下一般能够做到的范围内,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这里所说的“转化为农艺学的自觉的科学的应用”,就是指转化为现代农业。由传统农业转化为现代农业,并不是对传统农业的全盘否定,而是一种“扬弃式”的转化。它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传统农业的优点,另一方面克服和改造传统农业的缺点。因此,要促进现代农业(或农业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正确处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国传统农业的一个重要优点,就是在当时生产力水平的许可下,尽可能利用农业生态系统内部的生物能源。而生物能源又是可再生资源,往返循环,永无枯竭,是农业生产经久不衰的根本所在。正因为这样,任何贬低、否认我国传统农业的积极作用,都不利于促进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传统农业所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基本上是局限于农业系统内部的物质循环与能量转化。何况,这些物质与能量,有一部分是要损耗掉的,有一部分是要输出农业生态系统外部的,是不可能全部归还土地的。因此,要大幅度增加农产品产量,还必须广泛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从农业生态系统外部输入必要的物质与能量。此外。我国的传统农业,是以人畜力为主的农业,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再加上这些传统农业是建立在直接经验基础上。缺少现代自然科学的精确数据和现代的实验手段,所有这些,都不利于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农业的落后面貌,不可能为农业经济的增长作出显著的贡献。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在发扬我国传统农业优势的基础上,积极采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六、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必须有利于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其他著作中,曾经不止一次地指出,“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农业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自始至终都有自然力和经济行为在协同发生作用。在现实的农业再生产过程中,既没有脱离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纯粹经济再生产过程。也没有脱离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纯粹自然再生产过程。农业的经济再生产过程和自然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是农业生产不同于其他产业生产的一个最基本的特点。马克思指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既然农业的经济再生产过程,是和自然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这就要求人们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既要遵循经济规律,又要服从自然规律,才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关键在于必须注意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

在农业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人类给自然界带来的变化的规模是比较小的,自然界本身补充了、再生产了人类从自然界取走的生物资源的损失,自然界通过天然的途径恢复了在某个地区遭到了破坏的平衡。这是因为,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种有机物质的形成,是在环境许可的物质与能量输入条件下进行的,自然生态系统所固有的能量以及维持消耗的能量(即生物群落总呼吸量)。是有可能逐渐趋于平衡的。进一步说,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群的数量是不可能无限制地增长下去,往往是开始时增长得比较快,随后逐渐地递减,终于稳定在一定的水平上。之所以会产生这种情况,是因为生物种群生长的环境,存在着一种阻力,通常称为环境阻力,其中包含着某些限制生物种群生长的因素。这些限制因素,可能是废物的积累、疾病的蔓延以及有限的食物等。所以说,在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种群具有按照环境条件而调节自身密度的能力,从而使自然生态系统维持一个动态的平衡。

要逐步做到妥善解决生态经济系统的基本矛盾,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是因为,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人们在对待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上,往往更多地看到前者,而忽视后者。所以会产生这种状况,首先是因为这两种效益被人们感觉的先后顺序,在一般情况下,差距是很大的。当人们投入了一定量劳动,其经济效益(特别是微观经济效益)的获得,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甚至是“立竿见影”的。如在某个湖区或海域,某些渔民耗费一定量劳动,立即可以捕获一定数量的鱼,渔民们对这一定量劳动带来的经济效益,及其经济效益大小,是看得很清楚的;而对投入这一定量劳动所带来的生态效益的好坏,在人们还没有掌握现代科学技术时,是不可能立即感触到。恩格斯在谈到这个问题时指出。“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都只在于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视的。”恩格斯这里所说的“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指的就是经济效益,所说的“以后才显现出来的、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的结果,是完全被忽视的”,则是指生态效益。在社会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人们之所以往往更多地注意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还因为,当人们投入一定量劳动,虽然同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但由于这种经济效益(特别是微观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具有不同的利害关系,因而关心的程度也就显著不同。一般地说,经济效益(特别是微观经济效益)同劳动者的目前利益、局部利益关系最为密切,最为直接,而其生态效益的好坏,却主要是关系全社会的或全局的利益,甚至子孙后代的利益。正因为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对人们的利益关系的不同表现形式,这就容易使一些人只从个人或本单位的目前利益看问题,而置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于度外;只注意投入劳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的好坏。恩格斯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恩格斯所讲的第一步胜利,就是人们不顾生态环境的破坏而暂时得到的一点经济效益和劳动成果;“取消”“第一个结果”的“第二步”和“第三步”的“影响”,就是生态环境恶化后所导致的经济效益的完全丧失。

责任编辑:张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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