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分析报告 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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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分析报
告
一、“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基本情况分析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在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我区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试行办法》的要求,我区从去年开始,将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专题内容列入全委报告,接受参会人员民主评议,并对年度新任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民主评议,并将我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加入全市排位评比。
从我区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果表分析来看,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的成效,如:我区评议及测评各项内容的“满意”、“基本满意”率合计多达到90%以上,最低也达到86%以上。从在全市区县排名来看,三项评测都位居全市前列,其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位居全市第二
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全市排名第三名,新选拔任用干部全市排名第三名。我区在开展干部选任“一报告两评议”过程中,立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满意度,把严格按照要求和创新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充分体现了民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扩大评议范围,体现民主性。以充分发扬民主、群众广泛参与为基本原则,在接受评议的对象上,由区委扩大到区级机关部门,从正科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扩大到区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在参与区委评议人员的范围上,由20XX年度的区委委员会、候补委员,扩大到除区委委员、候补委员以外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常委会成员、法检两长,区级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有效地提高了评议工作的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增强了评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把好关键环节,突出针对性。在开展区级机关“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过程中,
紧紧围绕关键环节,严把审核监督、民主测评、结果运用三个关口,切实增强评议的针对性。要求部门提前上交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情况总结,重点审查是否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情况,是否客观地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对今后的工作打算是否切合实际。同时,对选拔任用的干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每个提拔的干部都能接受民主测评。在测评过程中,注重引导参会人员客观公正地参与评议和测评工作,并派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根据评议和测评情况,及时对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部门党组织用人行为综合评价满意率较低的,要求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组织部做出书面说明,并认真进行整改;对新提拔任用中层干部满意率较低的,由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做好结合文章,提高实效性。借鉴吸收近年来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整合各种监督形式,不断拓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内涵,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任用条例》
延伸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受理举报反映等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评议;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相结合,将监督评议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群众满意度调查有机统一起来,注重从干部群众的视角,研究分析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切实加以改进;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与干部选任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全面客观地审视各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和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从总体情况看,通过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我区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还需要进一步拓宽;二是在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按照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四项监督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工作条例》,严格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严把“四个环节”、完善“四项机制”、突出“四种手段”,始终做到以实绩选人、按程序选人、严奖惩选人,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高。
(一)严把“四个环节”,着力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始终坚持把严格执行《条例》及《四个监督》,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依据。一是注重德才兼备,把好资格条件
关。坚持“以德才判断优劣、按标准决定取舍”,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年龄、学历及相应的任职经历要求,并坚持一般应是区管后备干部的原则。二是尊重群众意愿,把好民主推荐关。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贯彻执行《区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党政正职人选实施办法》和《区委全委会任用推荐重要干部表决办法》,新提任党政正职人选时要组织全委会推荐提名并征求全委会意见。三是力求考真考实,把好组织考察关。坚持干部考察走群众路线方针,不仅注重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圈的考察,特别是干部在参与中心工作、处理突发事件、抗御自然灾害、个人进退留转等关键时刻的表现,也注重对干部生活圈的考察了解,对新提任干部还主动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切实做到考真考实。四是严肃组织纪律,把好决策任用关。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常委会研究干部做到“三无六不研究”,即无临时动议、无违反原则少数人甚至个别人说了算、无利用职权安排亲朋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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