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精神”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精神
[摘要]文章从我国多年来形成的“教育道德化”的传统学生管理教育模式弊端入手,探讨了“人本精神”作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精神,其基本内涵的丰富性以及在目前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的缺失,同时也探讨了以“人本精神”优化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六条基本途径。
[关键词]高校 人本精神 学生教育管理
[作者简介]牛长海(1970- ),男,河南卫辉人,平原大学社科部讲师,在读硕士,主要从事教育学、心理学研究。(河南 新乡 453003)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7)23-0061-02
一、高校“教育道德化”与“人本精神”
1.“教育道德化”的弊端。我国高校多年来形成的“教育道德化”的传统学生管理教育模式,主要以道德教化学生,并以道德规范为基础构筑学生管理规则,用学生应当或不应当等限制或禁止的义务性规范来设计学生管理制度,这使得对学生的管理实际上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在这种传统教育理念的支配下,学校权力会不由自主地任意扩张,从而与依法治国和“教育法制化”的理念在有关学生权益的保护方面发生冲突,以致现行高校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越来越显得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教育坚持“人本精神”,以学生权利为本位,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就成为高校学生管理教育的基本精神。①
2.高校“人本精神”的丰富内涵。现代高校办学理念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注重学术,服务社会,改革创新。坚持“人本精神”,就是坚持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的辩证统一,就是把学生培养成社会所要求的、具有全面综合素质的“人”。以人为本的精神要体现在制度建设、决策过程和管理模式设计等各个方面。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本精神”落到实处,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教育水平。“人本精神”的管理思想主张以人为中心,以情为主线,营造宽松、民主、自由的教学科研环境,要求制度设计充满人文色彩与生命关怀,尊重高校学生的心理特点,主张用理念凝聚学生、用目标激励学生、用魅力感染学生、用文化陶冶学生,实现学生与高校校园组织文化的双向建构。
3.学生管理教育中“人本精神”的缺失及其原因。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权力来自于人民,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的自由和权利。但长期以来,学生管理教育中“人本精神”缺失,其主要原因是学生管理者权力本位和学生主体意识缺乏。从教育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上,我们不难看出,事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一些法律规定很少征求学生的意见,传统的官僚主义意识、“为学生做主”意识和“包办意识”还很严重,这就很容易轻视学生的正当利益要求和自由权利主张。学生很容易在依法治校过程中被对象化、客体化,“人本精神”很自然地流失。
二、“人本精神”是学生制度化管理教育的基本精神
高校“人本精神”是指高校要以学生的人格独立和人格平等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自由和权利、防止高校学生管理者滥用权力为己任,维护高校和谐与稳定发展。②
在西方,“以人为本”的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古希腊的哲学家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存在时万物存在,不存在时万物不存在。”③ 把人看做是万物的核心和衡量万物的标准,无疑是对人的尊重和地位的提升。这种“人本精神”后来为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所继承。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价值和尊严,反对等级特权和宗教迷信对人性的扼制、对人的主体性的剥夺。在法律上体现为对自由、平等、人权的确认和保障,并使个人应该而且能够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负责。这种对人的价值和权利的肯定和尊重,成为现代西方法治的基本价值和基本精神,形成现代西方法治的基本观念。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学说中也展现了浓重的“人本精神”。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而其出发点是人。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核心关怀是人,一切教育活动及其行为准则都应当从关心人、尊重人、有利于培养健全平等的人格出发,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的人才。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法规和行为规则必须具有人本精神。遗失了人本精神和人文关怀的教育,必定不能培养出具有人本精神的人才。只有人本教育才能培养出具有人文精神的人才,因此,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行为规则应该以学生为本,体现以人为本的基本精神。
人本精神只有通过好的制度才能体现出来。好的制度能充分体现学生在高校校园文化中的主体作用。实现学生人本管理的根本保证是,高校学生管理者自觉地把自己置于民主监督之下,确保重大学生管理决策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公开化,接受制度对自己滥用手中权力的可能性的制衡。学生人本管理的制度设计应当具有前瞻性、现实性、系统性和稳定性。制度的前瞻性保证了制度的本质符合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规律,确保制度与国际先进教育管理理念接轨的可能性;制度的现实性可以保证制度的可操作性,确保制度最大限度地体现学生管理中的人文关怀;制度的系统性可以确保各项学生管理制度间的平滑衔接和制度覆盖各个不同层面;制度的稳定性则确保制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不会因人而废。
三、“人本精神”优化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途径
1.转变高校教育管理观念。高校教育和教学管理中必须体现自由理念,要尊重学生的兴趣,发挥学生的特长,满足学生学习的愿望;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增加学习的选择性,加强管理的弹性,不能以刚性的管理制度来“强迫”学生发展。学生是学校的主要成员,是自主、自治的个体,不应当把他们作为被动管理的对象和客体。学生管理观念要从以管理为目的转变为以服务为宗旨,从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倡导和强化服务职能,树立权利至上的理念;树立法治观念,摒弃传统的人治观念,确立“人本精神”思想,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激发高校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开辟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激发他们关心学校发展和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
2.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化管理,权力适当分散。如今,高校中校、院、系三级学生管理体制日渐盛行。而学院制的建立,从根本上是要将高校学生管理权力中心逐渐下移,变垂直管理为扁平式管理,扩大学院和系的学生管理自主权,从而适当加强基层学生管理机构的适应能力,激发基层学生管理机构自主寻求发展的动力。在权力分散时,要注意使权力在更多的学生利益群体间进行分配,并且还要适当建立一些学生代表团体,让各种学生利益群体参与学校的决策,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3.提高高校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素质。一般而言,学工管理队伍人员包括学工书记、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等。将“人本精神”的现代管理理念用于学生管理中,就是“以学生为本”,从学生的需要出发,提高高校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素质。首先要树立科学的教师观,确立学工管理队伍人员在高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学工管理队伍人员与学校、教师、学生的共同成长。在这种新的视界中,学工管理队伍人员与学生的关系不再只是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驾驭与被驾驭的关系,而成为一种伙伴关系。在这种伙伴关系中,学工管理队伍人员处于中心地位,是学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学生管理不再是一种单向度的线性管理,而成为主体间的心灵交流活动,“对话取代行政命令”,应成为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本话语方式。不仅如此,学工管理队伍人员必须认识到学生既是学校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学校发展的终极目标。学工管理队伍人员从事自己的职业活动不只是为学生成长所做的付出,不只是别人交付任务的完成,它同时也是自己生命价值和自身发展的体现。各级高校主管机关应切实关心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生活和利益,要稳定学工管理队伍人员中的人才。同时,还要重视学工管理队伍人员身体素质的提高。因为如果身体素质低下,将会严重影响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效率。因此,增强身体素质是提高高校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优化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结构,提高懂人文、懂法律、懂管理人员的比重,积极推进校园公开考试和招聘,吸收具有人文知识、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才到学生教育管理岗位上来。高校还应当结合自身优势,强化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在职教育和在职培训,由此激发学工管理队伍人员钻研业务的兴趣。把传统的管理经验与现代科学的管理知识相结合,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应不断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理论的学习和研究。
4.转换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的管理权威形象为朋友角色。在传统的学生管理中,管理者就是权威者,高高在上,居高临下,不能倾听学生的心声。现代教育中,师生关系发生了变化,学工管理队伍人员角色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再是学生的领导者,这一理念对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学生管理者应当转换原来的权威形象,进行个性化的学生管理,以协调者、对话者、朋友的身份出现在学生面前,把学生当做完整的人来看待,尊重学生个体,尊重其自由和创造才能,尊重教育规律,利用条件培养人,创造条件发展人,从而使被管理者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的学习和工作中,直接提高管理效率。
5.以人为本,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在学工管理队伍人员管理与教学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任何人生来都具有一定的潜能,甚至是优秀的潜能。西方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倡导的自我实现,主要讲的就是这种潜能的自我实现。人的潜能的主要实现,必须通过教育、学习才有可能。要注重优质培养,个性发展,给学生充分的选择权和自主权,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特别是个别少数群体的学生,如不合群者、自我中心者等,要详细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进行会诊分析,探究解决策略。
6.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校园。首先要营造良好的民主管理环境。改善学生学习条件和提高校园环境质量,让学生在愉快的环境中工作、学习和生活,这不仅能促进学习效率的提高,而且能促进学生行为文明程度的提高。和谐、友善、融洽的人际关系,会使学生心情舒畅,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学习的内动力,同时增强高校的凝聚力,为高校建设和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要用高尚的精神、共同的理想凝聚全校师生,建设专业化的学工管理队伍人员,形成团队学习的制度。④
优化校园育人环境是贯彻“人本精神”管理理念的保证。学校要建构一系列科学合理的学生管理制度以及良性竞争环境,要避免单一机械的高压式学生管理,使高校组织客体学生免受外在的干扰,在自由、协调、宽松的环境下,学习知识、探索真理、创造文化。管理者要善于利用环境的导向性、影响力,大力推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的先进文化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正确的价值取向。学校要善于宣传典型,用榜样示范、评优评先等各种机会体现尊重学生、尊重人才的价值导向,使学生将学校作为自己的精神家园。
[注释]
①魏小琳.从大学生权利看高校的教育管理[J].江苏高教,2006(6):119-121.
②胡四能.从法律的“人本精神”审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J].辽宁教育研究,2006(9):45-47.
③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M].北京:三联书店,1957:138.
④李成坤.关于高校构建和谐校园的思考[J].卫生职业教育,2006(24):15-17.
[参考文献]
刘军.对完善高校行政管理的探讨[J].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增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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