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理机构改革中几个问题的反思与探讨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人才质与量的需要,全国高校正处于扩大规模,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发展时期。现在中国高等教育在校人数已超过2000万,毛入学率达到19%,进入国际公认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这是历史性的跨越。中国教育在这几年中取得的历史性的跨越式发展,是中国整个现代化建设历史上的奠基工程,将会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大大提高人才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将会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根本性影响。然而,这种大发展受到了传统落后的高校机构管理体制的阻碍。如何改革高校管理机构,疏通阻碍,顺应高校大发展的势头,是很多高校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最近,高校体制的改革正在成为全国各高校改革的热点、难点课题。对这个课题的探索研究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存在的体制弊端,使高校有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培养出高水平社会急需人才。本文认为,高校机构的改革首先要解决高校管理机构改革的问题。
一、前高校管理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高校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的特点,我们查阅了30余所国内国外高校和国内一流大学的机构设置与职能划分方面的资料,并查阅了国内对高校机构改革与职能划分方面的课题研究报告。归纳分析所调研的资料,发现高校管理机构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高校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不健全
高校管理机构从功能角度分析,应有五类机构,即咨询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反馈机构。然而,在我国高校,管理机构设置上很少能达到这个要求,多数高校只有代表决策机构的校领导班子和代表执行机构的各职能处级机构,少数的高校设有代表咨询机构的高教研究所,极少高校设置代表监督与反馈机构的评估机构。
由于管理机构功能不健全,使高校管理机构存在着三大问题:一是信息反馈不畅。信息反馈不畅通,就无法对执行部门实施有效监督和调控,这又进一步影响了执行部门内部的信息反馈,使管理工作难以到位。二是考评工作薄弱。过去的考评工作主要存在着三个问题:指标简单,多为定性评价;考评方法简单,基本上只有科室一个环节,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与晋升、评职等个人利益联系较弱,缺乏权威性。三是缺乏高水平的决策能力。没有咨询机构提供相应的决策咨询,决策机构就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
2.高校管理职能划分与机构设置不配套
高校管理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能的划分,多数是延用传统的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能划分模式,这些模式都是以上一级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能划分模式而定,即所谓机构与职能与上级对口。在这种模式下设置的管理机构与岗位职能划分,是因机构与职能对口而设置的机构职能,不是因事设置机构、划分职能,也就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由于机构设置与岗位职能划分不合理,使高校管理机构庞大不精简,机构与机构间职能重叠,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机构职能不健全等问题,这必然造成机关工作效率低下的恶果。
3.高校管理机构的责权利不明确
责权利本应是一个统一体,权利大的部门责任相对也大,得到的利益也应该是高的;反之责任小的部门,权利相对也小,得到的利益也低。然而,目前高校管理机构责权利不明确不合理,常常是有权的机构不用负责任,有权就有利,而有责任的机构又没有负责任的权,没权也就没有利。这就造成了机关工作的不良现象:一方面干事的人做不了主,做主的人又不干事;另一方面,不干事的人得利,而干事的人却得不到利。这种责权利不明确不合理,一方面大大挫伤了干事人的积极性。
二、高校管理机构改革的几点思考
高校管理机构的改革,必须在深入科学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适应新形势,就要求有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在旧的思想观念下,是无法进行新机构的改革。不仅学校领导要解放思想,打破官本位、冲破关系网、敢于啃硬骨头,还要发动全校师生,全体动员群策群力进行深入彻底的改革。
1.高校管理机构改革应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在“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设计》中,关于《高校机构改革的症结及其开解》研究报告中提出了三个高校机构改革应遵循三个基本原则:
功能齐全原则。从功能角度分析,高校应有五类机构,即咨询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反馈机构。高校对外要有开放性,以实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保证组织适应环境;对内又要有封闭性,即构成一个封闭回路,以保证组织运转效率。
实在必要原则。因任务、目标设事,以事为中心,因事建立机构,因事设置职位,因事配备人员。为此,一要进行任务分类、职位分解、工作分析,在此基础上实行严格的定编、定岗、定员。二要运用管理层次幅度成反比的原理,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尽可能适当加大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三要加大机构设置的综合性、概括性,不要为应付上级任务而随意设置科室。四要在重新拟定管理机构职权的基础上改变职能,在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精简机构,不能搞简单的增删合并。
权责利明确原则。即各机构上下左右之间划分职责权限时,不得违背教育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应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力界限,各司其职,各使其权,各尽其责,各善其事,相互协调,有序运转。首先是机构的设置应实行同类集中,避免出现各机构之间的职能交叉;其次是要坚持统一指挥,一个上级可以管几个下级,但每一个下级只能仅对一个上级负责,否则便会政出多门,妨碍命令的统一性;第三是要做到职责权利相称,做到职务实在,责任明确,权力恰当,利益合理。
高校管理机构改革要遵循管业、管企分离原则。只有将管理机构中的业务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分离出去,才能实现管理机构的精简。
2.对高校管理机构改革的两点建议
事企分开。它大致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总务、产业等纯服务性与企业性部门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按市场规律或模拟市场规律动作。二是将以服务和保障职能为主的管理部门,如基建处、设备处等撤消,基建、设备与材料供应等职能划归产业或服务部门,将管理职能部分并到其他部门。三是将管理部门中的经营性、服务性职能,如校办或教务部门中的电话班、收发室、文印与教材采购等剥离到服务部门。
业务工作与管理工作剥离。网络、信息、档案、学报、高教研究等业务性质较强纯业务性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动作规律,不宜于作为管理部门存在或由职能部门代管。作为业务部门分离出去,既有利于减少机构、压缩编制,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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