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请别忘了拉丁美洲(上)
学习或做过有趣的事情?5.你是否经常感到愉悦?最后发现,GDP水平不高的拉美国家巴拿马和巴拉圭排名最靠前,紧跟着的是萨尔瓦多、委内瑞拉以及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在危地马拉这种排名也较靠前的国家,街上既无显摆的豪车,路边也无光亮剔透的玻璃大厦,民众之间没有攀比财富之风气。在这里看到的更多是人们脸上满足的表情和善意的微笑。一旦有人在大街上遇到什么麻烦,马上会涌上来一群素不相识的“活雷锋”。民调同时显示,拥有较高生活水平,街面光鲜水亮,商品琳琅满目的新加坡幸福指数反而最低。说到这里,可见拉丁美洲真的很值得带着相机一去。
提到拉丁美洲,人们很容易联想到曾经一度灿烂的玛雅文明。就在刚刚过去的2012年,多数拉丁美洲人信奉的玛雅历法跟全世界的“老实人”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根据玛雅古历,人类将在2012年圣诞节前因遭遇无法抵御的重大劫难而走向灭亡。这个论断听起来真是够吓人的,再加上头几年那部名叫《2012》的灾难电影,更觉世界末日近在眼前。虽大多数人仍是将信将疑,但确有不少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实诚人”在家里做足了准备,或囤积粮草,或遣散家人,就等着世界末日到来的那一刻。现在到了所谓的世界末日已过去几个月后的“劫后余生”期,方才敢说,玛雅人把数字时代的21世纪人忽悠了一把,也不晓得到底是古玛雅人太诡,还是现代人太憨。
1492年哥伦布踏上美洲大陆的时候,发现当地人迷信至深,历法也已成系统,虽不是遍地黄金,但风光壮美、自然资源丰富,当地人们自给自足,乐得其所。听天由命,顺其自然,即便在今天的拉美人眼里也是打不破的铁律,老房子、破汽车只要还能用,就没必要淘汰;东西看上去破旧不是罪过,喜新厌旧、花大钱重装得不伦不类才是罪过。小国哥斯达黎加的房子甚至连门牌号都没有,但是要想找谁并不难,在小城街道上随便问一个人,他都会不厌其烦地告诉你:“先到前面那家邮局,再往前走50步左转弯第二个绿色的门就是。”拉美人很会使用颜色,经常是每家窗户、大门的颜色都不一样,极易辨别。当地人也不在乎多花费点儿时间助人为乐。至于“时间就是金钱”之类的大道理在他们看来无异于外星人说话。
在当地土著人被欧洲人的工业奇迹征服的同时,欧洲人也被当地特有的物产所折服。人尽皆知的玉米、西红柿和烟草自不必提,在众多叫不出名字的农产品中,有一种果实为浆果,呈枣核形,成熟后为橙色的热带长青植物日后更是风靡世界,这就是可可果——经久不衰的制作巧克力的原料。剥开可可果,里面的可可豆如花生般大小,颜色不一,有紫色、白色和绿色,它的自然成熟率不高,所以非常难得。最早制作可可饮料的是墨西哥人。由于可可果稀贵,一开始墨西哥人把它当作货币使用,以颜色稀少的为高“币”值。经年累月,磨来擦去,可可果里面的可可豆掉出,先是异香,有胆大者稍微一尝,虽略苦但别有滋味。一开始是嚼食,后来是磨成粉冲着喝;中南美洲本就盛产糖,把糖加在里面也是顺理成章之事。后又有好事者把玉米粉掺入到可可粉中,这便做成了最原始的巧克力。1520年,巧克力出现在西班牙,名字也是西班牙人从美洲阿兹台克人那儿音译过来的,很快这种甜食风靡欧洲;后来欧洲人觉得南美洲太远,就将之移植到非洲大陆东部的殖民地,那里土壤、温度与拉美有相似之处。在各类可可豆中,以红色的为上品,它香味浓,产量低;用这类可可豆制成的巧克力也是巧克力中的上品。
几千年来,拉丁美洲的土著人过得悠闲自在。而今天的拉美人中很多则是从欧洲或世界其他地区迁徙而至,这些人把先进的生产工具带到那里,使拉丁美洲这块最后被人类开发的大陆很快融入了现代社会。至于拉丁美洲的土著到底从何而来,目前还未有权威定论。早在1884年,阿根廷古生物学家阿梅吉诺提出,阿根廷的潘帕地区是哺乳动物的进化中心,那里也是拉丁美洲土著人的起源地。同时,就这一问题,学界也有拉美土著人是亚洲人、犹太人、鞑靼人、巴比伦人、腓尼基人等等民族的后裔之说。阿梅吉诺的说法没过多少年即遭否定,因为一些学者发现阿梅吉诺的证据不实,他把一些动物遗骨误认为是类人猿遗骨,同时他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发现的一块头盖骨经复原证实不是猿人的头骨,而是属于蒙古人种。随着DNA检测手段的出现,人类学的年代鉴定方法多了一种更能令人信服的选择。DNA测得的结果将争议的结论锁定在两者之中:一是拉丁美洲土著来自于亚洲;二是来自于南太平洋的澳大利亚。前者的支持证据来自于距北美大陆较近的墨西哥,后者的支持证据来自于经海路距澳大利亚较近的阿根廷。目前持前者观点的学者略占上风。他们认为:距今约5万年前,属于蒙古人种的亚洲人通过连接亚洲和美洲的白令海峡陆桥首先迁徙到加拿大地区,由于过于寒冷,他们沿着太平洋西海岸继续向南迁徙,约在2.1万年前进入墨西哥地区,一些人驻扎下来,另有一部分人继续向南扩散,最终遍布南美大地。但“澳大利亚派”并不赞同这一说法,他们认为:最纯正和最先进的拉丁美洲先入者是来自于澳大利亚的土著人,而非蒙古人种。他们于1~1.4万年前乘巨大的木排漂洋过海踏上南美大陆,然后自南向北散布到整个南美大陆。并且,20世纪初在巴西和哥伦比亚几次考古中发现,那里出土的几个头盖骨并不是蒙古人种的,而近似于澳大利亚土著人。再就是如果现代拉美人是来自于北美,但北美的自然生态条件明显要好于中南美洲,这些人为什么要弃优从劣,选择自然环境差的地方落脚谋生呢?他们完全可以在现今美国的加利福尼亚,至少在德克萨斯驻扎下来而不再南进。这个问题现在确无解释,有人说这是因为古人不愿意走回头路,还有人说2万年以前的中南美洲自然条件要比现在好得多,无须回到从前经过的地方。
但从时间上讲,考古证据表明亚洲人来到南美大陆的时间要明显早于澳洲人。国际学术界基本上承认这样的结论,就是拉丁美洲土著人不是土生土长的,也非古欧洲人和非洲人的后裔,他们在DNA检测结果上更接近于亚洲蒙古人,大概2万年前因为追逐猎物鹿、马、山羊、野牛等通过白令海峡陆桥穿越北美,先抵达墨西哥,然后用了大约1万年的时间,散布于南美大陆。但也不排除另有少部分人从澳大利亚渡海而至,在南美洲这块广袤而壮丽的大陆上与“北路军”会合。这真是一部以人类迁徙为主线的壮丽史诗。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如果哥伦布一行不是于500多年前偶然发现了新大陆(当然发现新大路是早晚的事),那里的当地人还会生活在原始状态。现在在亚马逊河流域仍旧能看到一些“墨守成规”的原始部落,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师曾多次拍摄过他们。这些人没有觉得保留自己原有的生活状态有什么不好,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不是也有“死不悔改”、拒绝现代化的阿米希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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