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问题初探

2022-03-17 08:49:26 | 浏览次数: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法学理论后,主要确立其赔偿范围上的三个问题:一是赔偿范围应该包括固有利益,但是不包含精神损害赔偿;二是应该包括间接损失,三是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不得超过履行利益;并在立法和司法两个层面探讨该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机会利益;间接损失

何为损害?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致人人身、生命、财产蒙受不利益或造成损害,是为损害;人类文明不断进步发展,由原始社会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到血亲复仇制度,再到现代文明的救济方式;那么到底如何救济,如何赔偿呢?有不法行为,才有责任,方能追究,予以救济,才有赔偿。正如曾世雄所言,民事责任就是民事主体违反了私法上规定的义务,侵害或者损害了他人合法的权益,而致必须承担私法关系之不利益之谓。

通过学界观点,我们主要整理出争議的焦点为:一是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确定了包括信赖利益,那么是否包括固有利益呢?二是否包括信赖利益中的间接损失;三是能否超过履行利益。

一.信赖利益的概念

信赖利益一词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优士丁尼在《法学阶梯》中就提到某人在受骗购买安魂地或圣地的土地后,不得拥有土地,但是可获得“未受欺骗将获得得利益之价值”,这与信赖利益的概念便极为相似。后来富勒在耶林思想的影响下于1936年,与其学生帕杜发表了《合同赔偿损害中的信赖利益》,在文中,他提到“耶林在其论述缔约过失的开拓性论文中提到,在一系列我们可以称之为“未臻完全”的合同场合,信赖利益应作为恰当的赔偿标准”。笔者认为信赖利益就是当事人因为相信能缔约却丧失了缔约前原本所有的利益,既包括为了缔约而花费的各项费用,也包括丧失的缔约机会。

二.间接损失和机会利益问题

(一)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

信赖利益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缔约活动所花费的必要成本,必要成本应该在合理范围内,不超过必要限度,王利明教授提到了“合理支出”,那么如何才叫合理支出呢?本人认为,最起码要使自己的支出与最后缔约的成立要具有因果关系,而且作为先合同义务与减损原则的要求,双方也必须作为一个谨慎小心的人那样,只有如此,那么在其后的赔偿损害范围的计算中,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二)间接损失的赔偿范围

间接利益的损失主要是“因相对方得缔约过失而使受害人丧失了与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或者以优惠价格订立合同所带来的损失”,在王泽鉴先生的表述中将上面丧失的损失也称作“所失利益”,其也赞同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纳入信赖利益的损失之中,但是他又称之为“所受损害与所失利益”

笔者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应该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应该包括间接损失。

从法理来说,富勒的理论阐述中,便已经明确了信赖利益应该包括间接损失;从实践来看,一方由于信赖能缔结合约这种忠于诚实守信的交易心理,在明确了缔结此约,便等于在此约不成的情况下,也就自动失去了对同时应该订立的其他合约的放弃,这对于交易双方来说,都存在这潜在的危险。“至于受害人因为举证失败而得不到间接损害的赔偿,那是他自己能力欠缺的结果,我们不能包办一切。”虽然将举证责任推给了受害者一方,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也需要理清机会利益损失是否应该得到合理的赔偿呢?

机会利益即是指在决策过程中,因选取某一方案而放弃另一方案所付出的代价或丧失的潜在利益。通常来讲包括因签订此合同而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机会以及在合同发生瑕疵后与同等条件下达成交易后的差价损失。那么对于这种机会损失是否应该纳入间接损失的赔偿之中呢?又或者应该秉持怎样的原则去予以裁量呢?

三.固有利益问题

固有利益包括维持利益,指的是“缔约当事人所享有的独立于缔约合同之外且不受任何人侵害的现有财产以及人身权益的总和。”缔约过失责任本就是为了保障双方的财产利益,所以将固有利益中的产权部分纳入保护范围,并无异议,但是人身权利呢?

人身权利作为一种绝对的权利,其受到侵害后,具有不可恢复的特征,如果不加以保护,势必会导致此制度下的损害范围的扩大,这是法律所不愿看到的。德国民法未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固有利益的赔偿范围,有学者认为出于保护受害者一方的权益,应该坚持有多少,赔多少的全面赔偿原则,不论人身或是财产,还是其中的精神损害,都应该包括其中。

笔者认为,固有利益的损害不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原因是:一是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看,首先便是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是为了保证财产关系的顺利履行,只涉及财产,未有人身。二是如上所言,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会扩大缔约过失责任的调整范围,而且在当事人受到精神损害时,还可提出侵权之诉予以救济。

四.小结

在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立这一中心话题下,主要是通过明晰固有利益、期待利益、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机会利益的概念,通过法学家的相关理论的介绍,形成笔者自己的愚见,对赔偿范围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思考,现总结如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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