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互惠行为的生物理性本质: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比较研究
摘要:强互惠行为是在行为博弈实验中发现的一种特殊人类行为,也是当今经济学研究重点关注的领域。通过比较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分析范式以及强互惠行为与跟风策略发现,在方法论选择上行为博弈重视数据资料,演化博弈重视逻辑推理。行为博弈以演化博弈为导向,演化博弈以行为博弈为基础,两者具有互补性。强互惠行为与跟风策略的殊途同归,证明了强互惠行为的生物理性本质,也说明了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逻辑联系。
关键词:行为博弈;演化博弈;强互惠;生物理性;跟风策略;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22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5-0037-06
一、引言
博弈论的开创者为数学家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二人应用博弈论研究人类在战略和经济上的决策行为,发现了理性行为的数学原则,并归纳出理性行为的典型特征。[1]随后,约翰·纳什(John Nash)拓展了二人的理论,区分了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创造了简明且影响深远的“纳什均衡”概念。[2]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博弈论的研究以合作博弈为主。而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约翰·海萨尼(John Harsanyi)提出了不完全信息博弈和海萨尼转换;莱茵哈德·泽尔腾(Reinhard Selten)定义了子博弈精炼的概念。[3]由此,博弈论研究的重点转向了非合作博弈。在20世纪90年代,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突破了经典博弈的完全理性人假设:行为博弈应用心理学规律弱化了理性假设,通过实验模拟来修正理论与实际的偏差,它关心的是参与者在实际中如何行动,而不是理论逻辑上的推理;[4]演化博弈假设博弈方是从大的总体中随机抽取的,他们是按照生物或社会的方式反复进行博弈。[5]或者说,行为博弈运用实验的方法来研究行为动机、认知能力和推理过程之间的结构关系;演化博弈则分析演化的动态过程和经济行为的学习特征,并重构了博弈均衡(ESS,演化稳定策略)。如果说经典博弈论的力量在于它的普适性和数理精确性,那么行为博弈与演化博弈的优势就是它解释问题的现实性,所以实验与模拟是构建有限理性博弈的基础,但目的并非“证伪”博弈论,而是通过建立规则来改进它。
强互惠(Reciprocity)最深刻的含义在于:它是一种具有“利他”倾向的第三方惩罚行为或惩罚机制,虽然和我无关,甚至需要我付出巨大代价,但我仍然要对“恶”人宣战,以此来“惩恶扬善”[6]。强互惠行为的证据大多来自可控行为博弈实验:在“最后通牒”博弈中,多数实验参与人拒绝了不公平的分配方案,以此来惩罚对方的非友善行为;[7]在“公共物品”博弈中,惩罚可以减少搭便车行为从而提高捐赠水平,但需要个人承担一定的成本;[8]在劳动市场博弈中,当雇主获得惩罚和鼓励雇员权力时,雇员的努力水平会显著提高。此外,许多学者对不同经济领域中的强互惠行为进行了解读:强互惠视角下的工资刚性;[9]商业活动中平等规范的盛行;[10]产业组织理论中的强互惠[11]。在众多的强互惠研究中,以美国桑塔费研究员金迪斯等人所做的跨文化最后通牒博弈最为引人关注。金迪斯等人在12个国家中的15个有着极为不同的经济和文化环境的小规模社会中招募研究对象并进行实验,结果与经济学规范模型自利假设发生系统性偏离:除了物质利益之外,很多实验对象更关注公正和互惠,愿意为修正物质利益的分配而承担个人损失。
从现有的研究文献来看,强互惠理论产生于行为博弈实验,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性研究。但现代经济学研究往往只局限于行为博弈的视角,提出强互惠行为是一种非理性的情感行为。那么,强互惠行为到底是不是非理性行为?其中的情感因素从本质上来看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感因素出现?显然,通过深入分析行为博弈和演化博弈之间的逻辑联系,探索强互惠行为背后的内在生物学机制,对正确理解人类行为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二、行为博弈的分析范式与强互惠行为的发现
行为博弈是将行为及实验经济学与标准博弈论相融合的结果,意在对个人或团体在各种策略条件下行动做出与实际更为一致的解释和预测。与传统博弈论注重逻辑推理相比,行为博弈以数据和心理学材料为分析工具,实验及其结果是其理论构建的基础。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行为博弈的分析范式是一种实验的范式。
(一)行为博弈实验的设计
1. 实验对象的选择。人类群体中个体种类很多,究竟应该选择那类群体作为行为博弈实验的研究对象便成为实验设计首先要关注的问题。在现有的行为博弈实验中,大多数实验者选择了在校大学生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群体相对比较简单,与社会联系较少,考虑的外生变量较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群体受到一定的文化教育,能够很好地理解实验过程,并按照实验者的要求做出相关经济行为。选择大学生群体作为实验对象是行为博弈实验设计的一个显著特征。其实,在大学生群体中,不同专业之间的学生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互惠行为: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出价要比其他专业的学生低7%而索取的要高7%。[12]
2. 实验操作指导。实验操作指导在实验开始前告诉参与人需要知道的各种信息,主要包括博弈顺序和博弈支付两个方面,即有关信息的完全性和完美性的说明。清晰而明确的操作说明是保证实验成功的关键,且一般情况下大声朗读实验说明是确立“公共知识”的主要方式。从本质上来看,实验操作说明是一种控制信息的手段:一方面,确保实验对象可以利用足够的信息去计算均衡;另一方面,通过对信息的控制来发现参与者的能动性,比如,在学习模型中,实验者有意控制关于支付的信息,目的在于探索人的学习能力。[13]
3. 匿名与否。匿名是行为博弈实验的基本要求。实验对象的博弈行为受到对方的身份、年龄、相貌、语气等个人特征的影响。只有在匿名博弈的前提下,实验发现的才是个人的真实偏好,一旦知晓对方的个人信息,将会影响实验对象行为的策略选择。霍夫曼等人进行了两个“相互蒙蔽”的独裁者博弈。[14]实验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实验对象未分出任何金额的美元,并且平均剩余钱数只有总额的10%,明显小于无“相互蒙蔽”条件下的结果。对这种现象可解释为“相互蒙蔽”增加了实验对象之间的“社会距离”。[15]此外,一些个人特征也会对实验参与者的行为产生影响,比如拥有较好面貌的实验者能够得到对方更多的分配比例或更不易被对方拒绝;[16]宗教信仰能够促使实验者提出更公平的分配方案或更不易拒绝对方;[17]女性比男性能提出更公平的分配方案,也能接受更低的分配比例[18]。所以,要想在行为博弈实验中发现参与人行为之间的真实差异,必须排除人口统计因素的影响,而匿名处理成为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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