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城市居民婚姻状况与幸福指数的关系研究
报告之后,国家越来越重视人民的幸福水平。幸福指数这一概念最初起源于南亚不丹国,20世纪70年代,不丹国王提出了“国民幸福指数”的核算,称“国民幸福指数”(GNH)或“国民生活快乐指数”(GHC),它由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四个方面组成。[1]我国学者邢占军(2003)认为,幸福指数应该包括知足充裕体验指数、心理健康体验指数、社会信心体验指数、成长进步体验指数、目标价值体验指数、心态平衡体验指数、人际适应体验指数、家庭氛围体验指数。[2]在著名心理学家黄希庭等人(2012)看来,幸福指数(Well-being index,WBI)是衡量人们幸福程度的主观指标数值。一个城市的幸福指数就是对这个城市各个阶层居民幸福程度的主观测量指标。由总体幸福指数(总体生活满意度、横向和纵向比较的满意度)、领域幸福指数(政治生活满意度、经济生活满意度、文化生活满意度、人际关系满意度、健康状态满意度、环境生活满意度)组成。[3]
在究竟有哪些因素影响幸福指数这一问题上,西方有研究表明,性别差异不会影响到婚姻状况和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WilsonW,1967)。而国内研究表明,性别因素对婚姻状况与主观幸福感关系的影响方面,男性与女性不同(邢占军,2003)[2],且吴卫青(2009)对教师幸福指数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男性教师的幸福指数高于女教师。[4]另一学者刘胜囡(2012)的研究表明,女性的幸福指数高于男性。[5]
婚姻对幸福指数有什么影响呢?西方学者Brown等人的研究表明,婚姻因素会有助于提高幸福指数。我国不同学者对此的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邢占军(2003)研究显示,从总体看城市居民中无婚姻生活群体主观幸福感高于有婚姻生活群体。[2]吴卫青(2009)研究表明,已婚教师的幸福指数高于未婚教师。[4]同时,王陈(2005)研究发现,已婚的和未婚人群的平均幸福感没有显著差异。[6]
那么,不同性别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间是否存在差异?婚姻状况对城市居民的幸福指数是否存在影响?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本研究拟对常州城市居民的性别与幸福指数的关系以及婚姻状况与幸福指数的关系进行研究,并尝试回答上述问题。
江苏理工学院学报第20卷
第3期
颜伟佳胡维芳:常州城市居民婚姻状况与幸福指数的关系研究
二、方法
(一) 被试
在江苏省常州市随机抽取420名被试填写问卷,回收351份,回收率为83.5%,其中有效问卷319份,有效率为90.9%。其中,性别变量为:男性164人(占51.4%),女性155人(占48.6%)。婚姻状况为:单身占117人(占36.7%),有男/女朋友46人(占14.5%),已婚156人(占49.1%)。
(二)研究工具
采用黄希庭教授等人编制的《城市居民幸福指数问卷》,该问卷由34个项目组成,包括总体幸福指数和领域幸福指数组成。总体幸福指数包括总体生活满意度、横向和纵向比较的满意度;领域幸福指数包含六个维度:政治生活满意度、经济生活满意度、文化生活满意度、人际关系满意度、健康状态满意度、环境生活满意度。经济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人对家庭收支、住房以及工作状况的满意程度;政治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体对自己行使政治权利的满意度和对政府执政活动的信任度和满意程度;文化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体对所居住城市的认同程度以及对业余文化生活的满意程度;人际关系满意度是指个体对家庭、亲戚、朋友、同事、邻里关系的满意程度;健康状态满意度是指个体对自己身体与心理状况的满意程度;环境生活满意度是指个体对自己所处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问卷采用五级记分制,得分越高,幸福指数越高。问卷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α系数为0.888,探索性因素分析总方差解释量为52.01%,验证性因素分析的各项指标也达到或接近理想水平,可以作为城市幸福指数的测量工具[3]。
(三)统计处理
数据采用SPSS17.0软件包对数据进行管理与统计处理。
三、结果与分析
(一)常州城市居民总体幸福指数及各领域幸福指数情况
对常州城市居民总体及各领域幸福指数进行描述性统计,其结果见表1。
表1城市居民总体及各领域幸福指数描述性结果(M±SD)
MSD
总体幸福指数
政治生活满意度
经济生活满意度
文化生活满意度
人际关系满意度
健康状态满意度
环境生活满意度
3.538 9
2.881 9
3.042 5
3.42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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