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要完善六大体系,实现三大提升
本刊讯:3月21日,全国绿色食品工作座谈会在重庆召开。会议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要提升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提升品牌的公信力和竞争力、提升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力争到“十二五”末,绿色食品企业总数达到7500家,产品20000个,产地监测面积3亿亩,有机农产品企业2000家,产品总数11000个,原料标准化基地680个,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00个,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会议指出,“十二五”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必须坚持把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放在“三农”工作全局去谋划,把维护品牌公信力作为持续发展的核心,把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作为发展的强大动力,把工作体系和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保障,强化政策、资金、科技、市场、体系支撑和证后监管,着力提高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质量保障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全面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
会议强调,标准是基础,生产是关键,认证是手段,监管是保障,市场是载体,队伍是依靠,“十二五”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发展,必须着力完善标准、生产、认证、监管、市场和队伍六大体系。完善标准体系,要立足精品定位,瞄准国际先进水平,按照“安全与优质并重,先进性与实用性统一”的原则,同时大力推进生产操作规程的规范化和普及化。完善生产体系,要完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全程质量控制体系,构建“以标志品牌为纽带、龙头企业为主体、基地建设为依托、农户参与为基础的”产业发展模式。完善认证体系,要完善认证制度,优化认证程序,强化现场检查,不断提高认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认证,稳步扩大总量规模,促进形成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势产区和优势产业集群。完善监管体系,要紧紧围绕“保证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用标”两大中心任务,建立健全“以行政执法为先导,行业自律为基础,属地管理为保障”的监管机制;要坚持“源头入手,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市场监察等监管措施;要强化质量安全预警管理,建立健全“上下互动,省际联动”的质量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市场体系,要按照“以品牌引领消费,以消费拉动生产”的思路,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全方位加大市场服务力度,指导和支持建设专业营销渠道,举办好全国性、区域性专业展会,建立可持续运营的专业营销体系。完善队伍体系,要加快将工作机构向地县两级延伸,尽快把机构队伍培养成一支“体系健全、职能充实、业务精通、运转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力军;要加强监测体系建设,强化对监测机构的考核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会议要求,2011年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工作要围绕农业部党组确立的中心任务,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创新,发挥其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和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是要进一步提高产品认证规范化水平,继续坚持“从严从紧、积极稳妥”的指导思想,着力提高认证和颁证工作效率及现场检查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力争企业续展率稳步提高;进一步提高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规范管理、产销结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域和农业大县为依托,加强基地建设与管理,强化基地与企业的产销对接,促进基地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标准园、示范场)结合;进一步加大证后监管力度,贯彻落实企业年检、产品抽检和标志市场监察等监管措施,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节的重点产品抽检,推进标志市场监察范围向地市县延伸;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市场建设步伐,围绕“普及绿色食品知识、促进绿色食品消费”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和促销力度,进一步提升品牌认知度,促进厂商合作、产销衔接;进一步夯实事业发展基础,修改完善有关制度,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许可与推广,探索建立示范点,同时加大绿色食品防伪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加强体系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工作体系绩效考核办法,探索建立检查员、监管员考核、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成立协会组织,扩大会员队伍,建立诚信体系,提供技术服务,加强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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