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企业因何不敢打假
步入五月后,农资行业整体进入产销两旺的黄金季节,农药生产销售亦步入高峰期,而制假贩假现象亦随之沉渣泛起,广大厂家和消费者对此皆愤恨不已。然而说起打假,绝大多数厂家却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积极性,“有假不打”原因何在?其背后又藏着哪些难言之隐呢?
心有余而力有不足
2008年6月,广西田阳县一农药批发商将70多箱假冒氧乐果配送给百色市右江区两个农药经营点时,被正品厂家的营销人员逮个正着。事后这家正品企业说起打假却是满腹无可奈何:“全国农药企业有1800多家,仅在我们本地就有百余家,假冒我们商标的现象很多,但都是些小企业,假冒量又不大,打假很困难”,该企业董事长如是说。
据悉,该企业在当地业界排名第一,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在发现商标被冒用后,企业原本是积极准备打假,可一调查又发愁了:造假者多如牛毛,又都是小不点,像“大象身上的虱子”,让企业很是无可奈何,再加上找不到仿冒者的确切地址和联系方式,打假之路异常艰难任重道远。
农药企业打假有难度,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造假企业的隐蔽难寻,外包装电话无法联络,公司及生产厂地址不断更换,“狡兔三窟”的造假农药企业,往往是一个大油桶加几个水龙头就组成了一条农药灌装生产线,分装生产农药既没有农业部相关部门批准的分装登记,网上也查不到他们的分点生产地址,隐蔽性极强。
“我们企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假冒现象越来越多,造假者像苍蝇一样到处乱飞。作为生产企业,我们对生产在行,对打假却不甚专业,面对成千上万的造假者,我们感觉像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口’,没能力真正去打假”,山东一知名农药企业李经理如是说。
无独有偶,浙江一大型农药企业营销经理也表达了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之感:“企业是生产单位,要不断加大投入搞研发、生产及开拓市场。而造假者不仅造假能力强,防打假能力更强,面对全国范围内被侵权的现状,企业没有专业的打假手段,也不可能建立庞大的专业队伍去打假。”据了解,该农药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今年一季度已达 31% ,是我国农药产业龙头企业之一。而与他们一样,国内一些规模庞大、在业界名列前茅的企业也都对打假感到力不从心。
维权成本大得不偿失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山东一些大农药集团基本上从2007年开始就放弃了“打假”,转而改为研究出一项新技术即迅速大量生产相关产品推向市场,在发现产品被仿冒后,立即放弃这一技术转而研究开发新产品。对此,一农药企业董事长说,多年的打假经历让他感觉打假往往是得不偿失。据其介绍,当前全国有上百家企业在使用他们的多项专利,但付费合法使用的仅 30家。发现专利技术在全国范围被冒用后,该公司曾四次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打假,但多年维权经历让他颇为沮丧:虽然取得了308万元的赔偿,但连续每年上百万的维权费用和心力交瘁的疲惫,让企业对打假心灰意冷。
业内人士认为,打假成本大,维权得不偿失是农药企业放弃打假的另一重要原因。一些造假者本身规模较小,企业打假获得的赔偿也不多。相反,打假还需要调查取证、举报、起诉等,再小的案子也得走一整套程序,费用非常高,很多时候维权费用远远高于赔偿所得。对此,南方一农药公司企划部王经理举了两个例子:前不久,该企业在南方某市场向工商部门举报了造假者,工商部门也对造假者进行了处罚。但一夜之间,造假者又将设备转移到另一地方,继续造假,企业又不能花费大量财力四处追踪造假者,不得已只好作罢。还有一次,他们获悉一企业假冒其商标生产配件,然而等举报后带着工商人员查证时,才发现所有的证据已被销毁。
遏制造假需用重典
在农药打假实践中,大部分农药企业在查处假冒产品时,都是通过工商或技监等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但是,现行的行政处罚力度不足以使造假者完全停止违法行为,在一些违法者中间普遍存在“罚小钱,赚大钱”的心理,一些被多次处罚的制假售假者甚至把罚款当作违法经营成本的一部分。
“对于造假者一般是罚点钱,罚后他们换个地方再继续造假,甚至就地继续造假。‘李鬼’不怕,‘李逵’无奈,无法从根本上遏制造假。”很多企业代表这样描述企业打假的尴尬现状。有关人士介绍,面对打假,如果企业直接起诉造假者,则造假者可能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企业向执法部门举报,则执法部门往往只对造假者进行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造假者向公安机关报案,则造假者可能只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造假者一般不会承担全部责任,造假的收益大于风险,这让“李鬼”们并不害怕打假。
“要真正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必须对造假者予以重罚,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甚至坐牢,才能真正维护企业的专利权益。”在几次相关座谈会上,企业代表的呼声惊人地一致,一些企业代表说,他们已经这样呼吁了很多年,这也是农药企业的集体心声。
多方动员合力打假
面对此起彼伏的造假行为,农药生产企业也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加强分装管理。目前,许多外资农药企业在中国的运作方式,除了投资建厂直接生产原药以外,主要是授权国内定点农药厂家进行制剂分装,同时授权使用产品商标。但部分分装厂却利用进口农药掺入国产制剂,甚至干脆以国产制剂冒充进口产品进行包装销售。因此,提醒国外农药公司在选择授权定点分装厂时,一定要建立一套严格的筛选和考核制度,加强分装管理。
2.加强包装材料管理。众所周知,农药大部分是以小包装形式在市场上销售。因此,管理和使用好商标的载体——包装材料,对于外国公司来说也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企业应建立起一套严密的标签使用动态管理系统,争取做到随时掌握分装厂的标签使用情况,同时在包装防伪技术上下功夫。在成本允许的条件下,可采取激光防伪、电话防伪系统等先进的防伪措施,对自己的商标加以保护。
3.密切与执法单位联系,建立互动打假网络。打击假冒进口农药,最终还要依靠政府和相关执法部门。当前,有权处理假冒农药的部门很多,除了农业部农药管理站和药检所以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部门也可以管,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介入。鉴别农药真假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而这种专业知识要依靠农药企业向执法部门传授,这就需要农药企业加强与执法部门的联系。
4.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市场战略的重要一环。跨国农药公司在产品推广、销售策略及售后服务上,已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有效的操作方法,在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大的优势。然而,近年来进口农药商标被仿冒侵权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的行为日益严峻,因此,国外农药企业应把品牌保护和打假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开展。
5.追究制售假冒农药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建立有奖举报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种专业协会、中介组织、权威媒体、农村经纪人、农药经销商及广大农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农资打假和监管中,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并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举报人安全,这样可以形成人人打假的社会氛围,使假冒伪劣农药无立足之地。对屡次造假、数额较大的违法者,一定要通过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打掉造假者的嚣张气焰,以儆效尤。
(首席编辑/王莉香 lixiang_20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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