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中有毒有害物质及综合调控治理对策
摘要 就苹果中残留农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危害性进行阐述,根据苹果质量安全现状,提出几项有针对性的综合调控治理对策。
关键词 苹果;农药残留;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调控治理;对策
苹果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残留在苹果中的农药、重金属以及氟、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等。农药和重金属残留是影响苹果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二者不仅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植物生长,而且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
我国是世界苹果生产的第一大国,但苹果出口量不到世界苹果出口总量的5%,主要原因是我国苹果优质果率低,而苹果中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又是影响苹果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烟台是我国苹果的主产区之一,苹果产业在烟台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国内外对绿色无公害苹果的需求,降低苹果中农药、重金属残留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苹果及其产地环境质量监控,对提高苹果质量安全水平,促进苹果产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果园农药污染及其危害性
1.1果园农药使用现状
我国是农药使用大国,年使用量在80~100万吨,居世界首位。我国的生物农药应用相对较少,几乎90%以上都是化学农药。目前,80%以上果园的果树病虫防治仍主要依赖于化学防治,受价格和果农传统用药习惯等的影响,已经禁用的有机磷、有机氯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在生产中还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由于我国果品栽培技术相对发达国家还是比较落后的,防治病虫害和调节植物营养主要以化学农药和化学肥料为主,不仅果品外观、质量差,还经常由于农药和化肥使用剂量、时间、次数不当,导致农药、重金属、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不但危害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还直接影响到我国苹果的出口贸易声誉。
烟台是我国苹果的主产区,病虫害种类繁多,且发生危害程度严重,年农药使用次数和用药种类均较多。据粗略统计,在苹果病虫防治中,农药应用种类多达70种,年应用化学农药防治次数不下10次,有的多达15~16次。在如此广泛和高频率的用药背景下,势必对产地环境和果品质量安全构成相当大的威胁。
1.2农药污染对果园生态系统的影响
农药能够防治农业病虫害,调节植物生长,抑制杂草繁殖。但施用不当,也会造成污染。农药及其降解产物对植物产生的药害,主要是农药所产生的化学作用和物理作用造成的。
大量施用农药会影响生态系统的平衡,影响植物生长。果园里施用农药常常不仅消灭了害虫及其天敌,同时也消灭了传授花粉的昆虫,影响果树的结实。 另外,施用药后,在植物体表面或体内残存的农药及其转化产物,对植物本身不一定产生毒害,但能通过食物链浓缩,最终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1.3农药残留的危害
农药按化学成分可分为有机氯化合物、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氮化合物、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有机锡化合物等。农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神经毒性,有机氯农药易产生慢性毒性;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对乙酰胆碱酯酶有抑制作用,它们易产生急性中毒,有时严重危及生命。果园长期依赖化学防治除产生不良生态反应外,已严重影响到果品质量安全。
2重金属污染及其危害
果园土壤重金属的污染来自工业污染和农业污染。工业污染是由于含砷、汞、铅等重金属的废水、废气和废渣的排放而造成的。农业污染主要是农药污染和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的来源包括含汞农药、铅制剂、含砷农药(如退菌特、福美砷等)等,主要是使用含砷、汞等重金属的农药和杀虫剂所致。化肥污染是指化肥中砷、汞、铅、镉、铜、锌等重金属元素杂质的污染。大量施用农用污泥、农用粉煤灰和农用城镇生活垃圾等土杂肥和使用被重金属污染的工业废水浇灌果园,均会造成果园土壤重金属污染。
重金属在土壤中不易分解、降解,除一些易溶性的元素外,大多易在土壤中残留积累,尤其是金属在土壤中大多呈氢氧化物、硫酸盐、硫化物、碳酸盐或磷酸盐等固定在土壤中,难于发生迁移,并随污染源(如污灌)年复一年地不断积累。它的危害主要是发生慢性积蓄,即在土壤中积蓄到一定程度后,显示出危害。另外,重金属在土壤中的残留率很高,一般都在90%以上。重金属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3种,分别是食物、水和大气。世界卫生组织将砷、汞、铅、镉、铬的污染列为重要公害。随着绿色无公害苹果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和农业部制定了相关标准,对无公害苹果产地环境和产品中砷、汞、铅、镉、铬等重金属作出了严格的限量规定,具体执行标准为《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NY 5011-2006)、《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NY 5013-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产地环境条件》(GB/T 18407.2-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GB/T 18406.2-200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
2.1镉污染及其危害
一般无污染的土壤镉含量小于1mg/kg;当土壤表层镉含量为0.13mg/kg时,即具有潜在的危害。我国无公害苹果产地环境规定的土壤限量值为0.3~0.6mg/kg。镉在人体中具有高积累性,食品中镉的允许量较严格。我国规定食品中镉限量值为0.05~1.0mg/kg之间,而无公害苹果要求镉限量值为0.05mg/kg。
2.2铅污染及其危害
土壤铅污染大多发生在铅冶炼厂和天然铅矿沉积物附近,而一般无污染土壤中可溶性铅在lmg/kg左右。植物对铅的忍耐能力较强,土壤中可溶性铅达400mg/kg,其生长影响不明显。植物对铅累积的特点是主要累积在根系,铅随食品进入人体,只有5%~10%被人体吸收,但长期摄入铅可引起体内铅蓄积。我国对食品铅的允许限量在0.05~5mg/kg,无公害苹果铅的限量指标为0.1mg/kg。
2.3砷污染及其危害
土壤中砷含量一般在5~6mg/kg,土壤中的砷主要来自土壤自然本底、含砷肥料,农药以及含砷废水灌溉也是土壤砷的来源之一。砷可在果树的各部分残留,表现为砷在作物中较高的积累性。砷对人体的毒性很大,有机砷毒性较低,无机砷表现为剧毒。我国对食品中砷的允许量限制在0.05~1.0mg/kg,无公害苹果砷的限量指标为0.05mg/kg。
2.4铬污染及其危害
铬在未污染的土壤中有效含量较低。少量铬对植物生长有刺激作用,果树从土壤中吸收的铬大部分积累在根中,三价铬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而过量的摄入铬会产生毒害。特别是六价铬毒性比三价铬大100倍。一般水果含铬量在0.1mg/kg以下。研究表明,成年人每日允许摄入铬约为3mg。我国食品中铬允许量规定为0.3~2.0mg/kg,其中水果中铬的限量指标规定为0.5mg/kg。《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NY 5011-2006)标准对苹果中的铬未做限量规定。
2.5汞污染及其危害
在一般土壤中,汞的含量不高,但含汞废水污灌土壤或施用含汞农药的土壤,会使土壤汞超过本底值。果树吸收汞量与土壤汞浓度密切相关,当土壤汞浓度达到4 mg/kg时,就能增加食物链中汞含量,表现出果树对土壤汞的较高的积累性;另外,毒性更大的有机汞更容易被果树所吸收。汞特别是有机汞对人体的危害很大,食品中汞的允许浓度限制在0.01~1.0mg/kg,《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NY 5011-2006)标准对苹果中的汞也未做限量规定。
2.6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果品中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还包括氟、亚硝酸盐和硝酸盐等,但对苹果而言,这些有害物质的污染和危害较轻。我国食品中氟允许量规定为0.5~2.0mg/kg,其中水果中氟的限量指标规定为0.5mg/kg,无公害苹果氟的限量规定为0.5mg/kg。
3有毒有害物质综合调控治理对策
由于农药残留、重金属既是苹果产地环境的污染物,又是苹果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加强苹果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根据国内苹果质量安全现状,特别是加入WTO后对苹果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步发展无公害苹果、绿色苹果和有机苹果。在当前国内外市场日益重视苹果质量安全的形势下,搞好无公害苹果生产显得尤为重要,须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
3.1加强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苹果质量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2006年11月1日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重点开展苹果市场准入制度,掌握苹果中农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状况,确保苹果质量安全。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实现从果园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农业行政部门要组织果品检测机构实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程监控和服务,既要注意检测产地环境,又要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重点对苹果产地土壤和水质中铅、汞、镉等重金属和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等农残的检测,以摸清苹果产地环境质量,推广应用高效无公害栽培技术,确保生产出优质、安全果品。
3.2加强农用化学物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依法加强和规范化学投入品——农药、化肥的生产、经营和施用,严格监控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使用含有重金属的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如含汞、含砷制剂;严格依照无公害苹果生产技术规范,培育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业企业应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按照环境标准执行工业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保证果园产地环境的安全。
3.3推广苹果安全生产技术,开发和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
提倡生物防治和农业防治等无公害防治新技术,减少农药对果园和果品的污染,全面实现苹果质量安全达标生产,以期最终获得显著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综合防治果树病虫害,科学合理地使用重金属农药制剂,尽量减少用药量和施用次数,最后一次施药距离果实采收的时间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要求。果园农药施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8321)、《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以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05)的相关规定。多施有机肥,少施化肥,不施劣质化肥和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城市生活垃圾肥等农用土杂肥。
3.4强化检验检测技术研究,为果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随着我国加入WTO,国际上对苹果农药残留污染的控制越来越严,并且将其作为非关税贸易的壁垒。因此,加强对苹果农药残留限量及其检测技术国际标准的研究和利用,就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进一步完善苹果质量标准体系,涉及出口苹果的标准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产品中农残等化学物质提出了更为苛刻的限量标准,国内对日出口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果品中较以前增加了大量的农残检测项目。要加强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步伐,对欧、日出口的主要果品质量农残检测标准要区别对待,一是有方法标准的要参考相应国家制定的检验标准,如三唑锡等;二是我国尚未制定检验标准的,但有残留限量标准的,要加强检测技术研究和方法攻关,尽快制定适应国内外需要的检测方法和标准,例如:硫丹、四螨嗪等农药残留量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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