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筑施工中的噪声污染及防治方法
【摘 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质量越来越高,同时对周围环境的要求也逐渐严格。近年来,城市建筑产生的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了周围居民,随之而来的投诉逐渐增高,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各级政府急待解决的难点。本文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污染进行了认真分析,总解了几点解决的方法,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环境噪声在物理上指不规则的、间歇的或随机的声音振动;在心理上指任何难听的、不和谐的声音或干扰。所谓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它具有普遍性、突发性、非永久性的特点。常见的噪声来源有打桩机、拨桩机作、铆钉机、凿岩机、空气压缩机、混凝土搅拌设备等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虽然对这些特定建筑作业作了种种限制,尽量避免扰民,影响城市环境,但这种施工噪声具有强度大且持续时间集中,又往往是露天作业,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1.建筑施工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噪声污染被视为一种无形的污染,近些年才被人们重视,具有局部性、暂时性和多发性的特点,被称为“致人死命的慢性毒药”。 长期工作在高噪声环境下不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会使影响人的听力,甚至完全丧失,国外已把耳聋列为重要的职业病之一。有关资料表明,噪音大于45分贝时,开始影响人的睡眠,高达175分贝的噪音可以致人死亡。建筑施工现场的噪声一般在90~130分贝之间,其多采用露天施工,散出来的噪声远大于45分贝,已经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起居,严重的噪音会引起一系列生理和心理反应,造成各种疾病。因此,改善施工环境,减少噪声污染,成为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1]。
2.我国建筑施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还有关于给予受污染周围居民经济补偿的规定,虽然国家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然而诸多问题仍然不容忽视。首行,施工单位环保责任意识淡薄,无视法律法规,只重利益,不分时段,随意施工。其次,有些施工设备老化,尤其是高噪声设备,受人为因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没有被淘汰。再其次,大多采用露天施工,没有规范的声音屏障;最后,工程监理与环境监测没有积极发挥作用,使噪声污染恶性循环[2]。
3.给有关环保部门的几点建议3.1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环境保护必须由环保部门的事转为公众的积极参与、自觉参与,这是公众的权利,也是保护环境的必由之路。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保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纳入到施工员证考核中去,促使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当地的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到最低水平。3.2加强施工过程中噪声源的监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大噪声源75~90dB(A)时,在100 m处衰减至60~55 dB(A)范围内有噪声敏感点的都应测施工场界噪声。适当增加监测点位,做好监测记录,以备参考;适当增加监测次数,避免用一次性监测结果一锤定音;提高监测结果的透明度,监察或管理人员要到工地监督,以防施工单位作弊。3.3严把项目审批关针对城市建设实际,要着重抓好建筑施工工程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工作,切实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同时,建筑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有一些是相对固定的,如吊车、混凝土、搅拌机等,审批时要把这些设备合理布局,远离噪声敏感区域。若条件允许,对这些设备加盖临时性封闭结构或安装消声器,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期间运输材料车辆的管理,限制运输途径和时间,减少噪声污染[3]。3.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增加噪声污染防治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周边单位和居民等相关利害人拥有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加大对建筑工地行政处罚力度,提高建设方、施工方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建筑工地的噪声超标准排污费和办理了夜间施工证明的建筑地也要确保夜间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到位。3.5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从事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严格执行夜间施工的许可证制度,严禁在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活动。
4.给施工企业的几点建议4.1积极改进作业技术,增加隔间围护可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降低作业噪声的产生量。施工中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对不得不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可以搭设作业棚,以减少强噪音的扩散。另外,施工现场可应用围护结构的全封闭技术,新型隔音围护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业噪声向外界的传播强度。4.2合理使用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是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主要原因。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合理布局和使用施工机械,妥善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中应当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其他辅助施工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从声源上控制噪声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4.3利用吸声、隔振和阻尼等声学方法控制噪声吸声利用吸声材料,如玻璃棉、泡沫塑料、吸声砖等吸收声音;隔振就是利用金属弹簧、隔振器、隔振垫将振动能量从振源传递出去;阻尼就是用内摩擦损耗大的一些材料来消耗金属板的振动能量并变成热能散失掉,从而抑制金属伴的弯曲振动,使辐射噪声大幅度地消减。常用的阻尼材料有沥青、软橡胶和其他高分子涂来料等[4]。总之,让城市安静,不仅是市民生活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应当加紧建筑工程的建设,但不可以噪声扰民为代价。环保部门应当尽职尽责,加强城市建筑噪声的监督与控制;施工企业应认真分析噪声来源,利用先远的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消除噪声。
【参考文献】
[1]任阿娟.施工与噪音协调问题探讨[J].山西建筑,2007,(23).
[2]孙其跃.浅议建筑施工噪声的污染与控制[J].民营科技,2010,(04).
[3]梁爽,石佳.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1).
[4]卢汉生.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其防治[J].建筑机械化,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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