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归纳法和演绎法在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归纳法和演绎法有悠久的历史渊源,他们作为思维的基本方法和分析与综合、具体与抽象并存。我们应该理解他们的含义,并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来指导地理教学活动,以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一、归纳法和演绎法之比较
从狭义上说,归纳法与演绎法是逻辑学中的两种推理方法。归纳法又称归纳推理,是从个别性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演绎法又称演绎推理,同归纳推理相对,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从广义上说,归纳和演绎的范围不限于逻辑学。归纳法的实质是从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事物出发,去发掘、探索和形成新的知识、理论。演绎法的实质则是依靠人类已有的知识和理论,去认识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事物。
在教学中,归纳法常与启发式教学相联系。它的特点是:不受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局限,鼓励发挥自己的新见解,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但是归纳法是一种探究方法,它容易让人走弯路,使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不扎实。演绎法在教学中常与演讲式、灌输式相联系,它的特点是:基于前人积累起来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模仿能力,使学生善于解决同类问题。有助于学生培养思维的条理性、层次性、逻辑性,系统地把握知识,夯实基础。但是演绎法中纯理性抽象的成分多,容易产生理论脱离实际的情况,并且也不利于学生主动性、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二、归纳法和演绎法的关系
归纳法和演绎法既是对立的,是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认识事物;又是统一的,是人类认识过程的完整体现。他们之间既有各自的特点,不可混淆;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分割。
在具体的地理教学实践中,应将归纳法和演绎法相互渗透,灵活运用。如果把两者绝对地对立起来,忽略他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则是走入了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误区中。教学是创造性劳动,它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达到因材施教。因此就地理教学而言,根据不同章节和学生的特点,有选择性地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进行讲解,已达到教学效果最优化。
传统的地理教育教学,过分重视演绎法教学而忽视归纳法教学,这种现象目前仍表现明显。单纯的演绎法教学模式必然形成填鸭式教学,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创新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归纳法和演绎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应用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中学地理教学中的两种重要方法。首先,地理教师必须真正领会和掌握它们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指导下,根据教学过程的特点和规律,恰当地使用这两种教学方法。
在高中地理教学中,内容偏向于知识记忆的部分,建议用演绎法进行讲解。正如牛顿曾说过:“如果说我比别人看得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了巨人的肩上。”例如在《地球的结构》一课中,“一波二面三圈层”将整节课的内容串联起来,前人的知识、经验在此处得到充分的印证,再运用演绎法将具体知识点展开。
而那些相对较难且需要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的知识,建议用归纳法自己总结出结论。例如《地球的运动》,对于这部分知识,使用归纳法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局限,通过教具演示和幻灯片教学等方式向学生展示地球运动的基本内容,使学生独立思考问题,从而自己得出结论。
有时,归纳法和演绎法可以在一部分内容讲解中都得到体现。例如,在讲解农业区位因素时,首先以我国水稻种植业区位因素为例,分析其成为世界上生产稻米最多国家的原因,运用归纳法得出影响农业区位的因素分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因素。运用归纳法从复杂的信息中提取出知识框架,方便学生掌握与记忆。再具体说明自然条件包括气候、水源、地形、土壤等; 社会经济因素包括市场需求、交通、国家政策、农业生产技术等,使知识在头脑中形成网络。与此同时,由此及彼地运用演绎法分析其他农业地域类型的区位因素。这样既考查了学生对前一部分知识的掌握情况,又锻炼了学生思维的发散能力和应用能力。演绎法和归纳法的对立统一关系在这部分内容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两种方法各有所长,并且相得益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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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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