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一个文献综述

2022-04-14 08:44:17 | 浏览次数: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会计信息失真干扰国家经济秩序,损害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盈余管理作为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影响因素同样备受关注。文章首先梳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对盈余管理进行概念界定,然后针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对我国企业改革提出一些建议和启示。文章对提高公司治理效率,深化企业改革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公司治理;企业改革

一、 引言

盈余管理是我们用来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主要方法之一。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主体的财务情况、经营绩效和现金流量等,它是政府、股东、管理层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同时它也是资本市场上证券及其衍生品定价效率的影响因素之一。因为我国信息披露制度相对来说还不够规范和完善,许多管理层利用制度的监管漏洞,规避监管进行盈余管理,由此造成了市场上出现一系列的非理性行为。一般而言,在企业股权价值被高估的情况下,对于那些实际掌握企业经营权的管理层,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他们更有可能夸大公司经营业绩让公司股价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即便从长期来看,这种盈余管理行为会有损股东的利益,对企业核心价值也会造成巨大的损害。盈余管理作为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干扰经济秩序,损害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值得我们去关注和研究。

二、 盈余管理综述

1. 盈余管理的概念。盈余管理作为潜在的委托代理问题已经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职业经理人的利益诉求与股东利益诉求的不一致必然难以形成企业发展的合力。通常情况下,管理层为了获得更高的薪酬、在职消费乃至于股票期权的巨大溢价,会寻求过度投资甚至于虚增报表利润以迎合股东的短期利益,这一行为必然导致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产生(叶德珠等,2019)。

作为会计学和经济学广泛研究的问题,盈余管理的实质含义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定论。以下是几个有代表性的学者的见解:Schipper(1989)从管理者机会主义行为出发,认为企业的管理层为了谋取自己的私人利益,对于向外界披露财务报告的过程进行有目的的控制就是盈余管理。Scott(1997)认为盈余管理是在满足公认的会计原則下的一种行为,即经营者选择性地使用会计政策以实现企业价值或者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的行为。Healy和Palepu(2001)认为盈余管理的出现是由于管理者运用自己的职业判断或者虚假的交易等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加以修改、编造的行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想要影响以企业财务报告为基础的合约执行或者误导以企业经营绩效为依据的利益相关者的投资决策等。Beneish和Vargus(2011)从职业经理人的动机的角度对盈余管理进行了解释,他认为经理人不仅为了使企业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真实财务状况产生误解,而且可以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释放这样一种信号——他们可以准确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企业的真实盈余管理发生在经理人进行决策、上市公司进行真实投资的过程中,企业的应计盈余管理发生在财务报告披露过程中。

国内学者研究认为,盈余管理是企业经营者为了误导利益相关者以企业经营绩效为基础的决策或者相关合约的执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运用自己的职业判断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会计政策、对公司利润等进行合法操作的过程。袁知柱等(2014)等认为盈余管理包括借助会计手段操纵公司利润、变动会计应计项目的应计盈余管理,以及凭借调节真实的经济交易活动来改变企业盈余的真实盈余管理。

从这些研究结果来看,盈余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首先,盈余管理的主体,即企业管理层,包括董事会和职业经理人;其次,盈余管理的客体,即企业财务报告或者真实的经济交易活动;再者,盈余管理的方法,即对企业财务报告进行粉饰调整或者对企业实际的经营活动进行操纵;最后,盈余管理的目的即企业管理层的私人利益最大化。因此,盈余管理行为可概括为企业管理层在公认会计准则允许范围内对企业财务报告或者企业真实交易进行调整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2. 盈余管理的分类。盈余管理可分为两大类,应计盈余管理本质是在将不同的会计期间的收入和费用进行腾挪,以提高报表上的当期利润;而真实盈余管理通过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费用以及生产成本的控制和调整来扭曲公司财务状况。可知应计盈余管理不影响企业现金流量、整体盈余水平,只改变企业不同会计期间盈余的分配,而真实盈余管理不仅会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盈余总额,还会影响企业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配。

(1)应计盈余管理。Shleifer和Vishny(1997)发现管理层通过应计操纵盈余的基本动机是谋取私人利益,比如增加在职消费、提高声望、稳固职位等,而管理层想要通过控制权谋取私利,必定得在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才能做到。在企业里,管理层拥有实际控制权,他们有动机有条件为了自身利益进行盈余操控,即使从长期来看,这样会严重损害企业价值。管理层进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属于对外部投资者利益的剥夺,这种行为在道德上会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有相应的惩罚。因此,管理层面对这些利益诱惑和风险代价,他们决策的目标是找到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均衡点。陈俊和张传明(2010)发现,随着企业的信息环境的改善,管理层违规操作将面临很大的风险,在权衡成本和利益后,他们会减少应计盈余管理这方面的操作。

(2)真实盈余管理。学术界把这种以误导利益相关者为目的,通过操控经营、筹资和融资等一系列实际交易活动来达到私人利益目标的行为称为真实盈余管理。其实,自Roychowdhury(2006)发表关于真实盈余管理文章以来,后面许多学者研究都借鉴他的真实盈余管理模型,采用异常活动现金流、异常费用和异常产品成本等指标来估算其数值,这种算法更加贴合实际业务。虽然从统计意义上,真实盈余管理可以测度,然而由于真实盈余管理更多发生于具体业务的费用损耗,其隐蔽性较高,更难以从会计报表中看出。林永坚等(2013)和邓路等(2019)认为与应计盈余管理相比,真实盈余管理会对公司造成更大的伤害。

分析上市公司管理层倾向从应计转到真实盈余管理的原因大致如下:①会计准则和监管制度的完善,这导致应计盈余管理的被发现的概率大幅增加。如今管理层再进行应计盈余操纵行为,很容易被审计师或监管者发觉并详查,潜在风险很大。在会计准则越来越完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以前进行应计盈余管理层有较强的动机转向真实盈余管理(Ewert & Wagenhofer,2005)。与此同时,Sohn(2011)发现由于监管制度的不断完善,给审计师更多的压力,审计师需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对那些应计盈余管理程度高的上市公司进行处理,以期降低审计的诉讼风险,由于成本提升,他们收费也更高;②真实盈余管理相对应计盈余管理更难被发现。一些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很好地协调委托和代理的双方主体利益,从而让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可靠。然而,公司治理机制只对应计盈余管理具有较好的约束作用,对真实盈余管理不能起到约束作用(Malik,2011)。

3. 关于抑制盈余管理的研究。

(1)公司内部治理。公司内部控制贯穿了整个经营活动过程,全面涵盖财务报告、销售业务、资金活动和资产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控制,对企业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行为都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内部控制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保证财务报告的质量,所以从理论上来说,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应该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盈余管理。

方红星和金玉娜(2011)实证研究发现高质量内部控制能够有效抑制会计选择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且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更低;陈汉文等(2019)发现内部控制和独立董事联结对应计盈余管理都能显著地发挥抑制作用,并且这两种内部治理机制之间存在明显的替代作用;而对于真实盈余管理,仅内部控制的抑制效果显著。杨薇等(2019)基于企业内部薪酬差距,发现当管理者拥有较高的绝对薪酬或者较大的相对薪酬溢价,将导致管理者与员工之间较高的相对薪酬,会降低管理者的盈余操纵动机,进而降低盈余管理。

(2)公司外部治理。Fang等(2016)利用发达市场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融资融券制度实施后,相关监管政策制度随之不断完善,公司财务错误被发现的概率大大增加,管理层减少盈余管理行为。从卖空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公司的財务信息质量是他们重点关注的对象,他们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报表重述等事件十分敏感(Karpoff & Lou,2010)。卖空机制的引入为我国机构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获利渠道,出于自利动机,他们有更强的动力去深入挖掘并传播目标公司的负面消息,这些传递出来的卖空信号会让中小投资者觉察到形势不对而纷纷离场。投资者可能的离场行为会对上市公司形成威慑,管理层被迫变得更加谨慎。

随着会计政策和监管制度的日臻完善,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被发现概率大大增加,此时管理层不仅面临声誉受损的风险,而且预期经济收益也会减少,因此在投入与产出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积极性会减少。

三、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

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和不完善的规章制度来看,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很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诸多调查统计数据也表明,有许多上市企业的确存在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证券市场上的盈余管理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中国特色,现状如下:

第一,筹资是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开展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当前上市公司以筹资为目的的盈余管理大致都是出于三种原因,(1)力争取得上市资格动机。公司首次发行上市可以筹集到大量的资金,上市后也有再融资的机会,从而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资金来源;(2)配股融资动机。上市公司有时为了扩大融资规模,会通过一系列盈余管理等行为提高会计利润,会计利润的增加会使得股价上涨,从而达成公司配股要求和融资目的;(3)避免退市动机。按我国退市制度规定,如果一个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它将会被暂停上市,若下一个会计年度仍然亏损,它将被终止上市。为了保住自己的“壳”资源,在自身经营业绩未能达标的情况下,管理层会进行盈余管理操作让会计指标满足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二,国有企业中开展盈余管理的管理层,所有工作决策的动机都带着较浓的政治色彩。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管理层的多极目标以及“所有者缺失”造成了其政治上的超强控制与经济上的超弱控制(蒋建湘,2012)。同时,由于国有企业的代理人一般具备浓厚的政治背景,所以在某些时候国有企业的内部约束或者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可能会形同虚设,出于对政绩和经济利益最大化等目标,国企高管有强烈的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行为。再者,国企作为政府得以实现保证就业、稳定物价、发展经济等多个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各级政府不可避免的会对其日常经营进行干预,同时为其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赋予其在某些政府公共项目中拥有更优先的权利,这些特征使被国家及各级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在资本市场中拥有特殊的地位,国有企业并不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由于国企面临财务困境和破产风险较小,管理者在实施盈余管理时更加没有顾虑,只顾追求短期的目标利益,不必担心由此对公司长期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最为普遍的两种手段是关联交易和非经常损益关联交易。我国的上市公司有许多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成,与改组前的母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关系密切且复杂,控股股东常常利用大量的关联购销、资产重组等这些关联交易为自身利益服务,使关联交易问题成为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失衡的一个重要标志。作为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内部间进行的交易呈现多样性和高的隐蔽性,《证券时报》曾与联合证券公司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行为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排名前三的利润操纵手段分别为关联交易、巧用会计政策和地方政府支持。这些恶意关联交易的存在,造成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失真,误导了投资者,并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重干扰了我国资本市场的经济秩序。

四、 政策启示

针对我国当前的公司治理现状,我们拟提出以下建议以帮助资本市场正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

1. 完善证券市场规范。盈余管理的动机集中于资本市场,正是因为相关政策制度的不完善,才让管理层有可趁之机。我们要对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进行规范,同时针对上市公司IPO和增发股票再融资等要求,采用多种指标综合考核,降低上市公司有针对性的盈余管理行为。其次,市场信息缺乏导致投资者预期出现巨大分化,影响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从信息环境角度来说,要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信息透明度,政府应当进一步严格信息披露规则,同时可以借用科技金融、人工智能的力量帮助完善市场信息。另外,我国的融资融券制度实施以来,在股票价格发现、提高市场流动性,公司外部治理效应方面效果显著,我们也要坚定卖空政策信心,提高对其支持力度,保持政策稳定性与连续性,让新兴金融工具充分推动市场发展。以更公平、更透明的证券市场监管环境降低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动机。

2. 深化国企改革。首先,我们要充分意识到国有企业现存的问题,包括所有者缺位、债权不明晰、亏损严重等。其次,明确国有企业经营目标,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将其划分为商业性、功能性、政策性国企以实现不同的战略目标。对于产权主体缺失的问题可以借助引入私有资本降低国有股权比例的方式解决,当然为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市场平稳规范运行,在进行产权制度的完善时要加强企业内外部监督,包括强化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规范经理人市场,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互相补充构建严格的外部监督机制。最后,依据超产权理论,只有弱化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让国企积极而主动地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构,减少盈余管理行为。

3. 提高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关于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和非公允性层面的规定,综合考虑交易对象、形式、数量、价格等因素;将国企的股份所有权更合理的分配,增加控股股东的数量和相互间的制衡能力;加强关联交易行为的强制披露和即时披露制度,注重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当期和后续影响的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从而抑制盈余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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