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媒体对法律知识普及的帮助
摘 要 一直以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工作中发挥着巨大作用。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更愿意通过智能手机终端来获取新闻资讯。新媒体普法顺势而为,创造了公众得以发声、交流的平台。新媒体普法为传统普法方式带来了变革,具有传播迅速、受众广泛、内容丰富等优势,并且得益于视频剪辑、图片编辑等技术,更能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出来,提高普法效果。但新媒体普法工作也存在内容粗糙、专业化不高等问题,影响用户体验,这些问题应当注重解决。
关键词 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29-0183-03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建设者,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仅仅依靠法律工作者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民参与其中,需要全民贡献力量。实现这一切则需要将法律知识普及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以供其学习和掌握,而普及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则不言而喻。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使工作活起来,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这对于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而言亦是如此,在新时代势必要借助好新媒体发展的东风,充分挖掘新媒体平台的潜力,搞好平台建设,确保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得以更好的开展。
1 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的意义
1.1 新媒体的含义
新媒体是相对于电视、广播、报纸书刊等传统媒体而言的一个集合概念,它涵盖了信息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移动端App等一切传播样态。概而言之,新媒体的最本质属性在于数字化、信息化,它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可比拟的传播广泛、传播迅速、受众基数大等优势。当前社会已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信息正以高速扩散的态势传播着,对传统媒体的信息传播方式带来了彻底的变革。这就为法律科普平台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同时也要审慎对待传媒变革所带来的信息挑战,因为自媒体对于信息审核的门槛较低,难免鱼龙混杂,对受众造成消极影响,这些也是开展新媒体工作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
1.2 新媒体普法工作的优势
第一,渗透性强。网络信息的传播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几乎就是一触即达、一键即享,因此不受时间和空间的约束。信息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全球任何地方产生的信息,只要上传至互联网便可在任何地域接收到。借助手机、电脑等终端设备,便可实现最大化的全球信息共享。同时,网络信息纷繁复杂,内容极其丰富,不仅在最大程度上扩展了人们的见闻,提高了人们的生活乐趣和日常生活质量,同时也扩大了人们的日常交际范围,对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要重视普法内容宣传形式的创新,则更容易让人们接受并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参与感强。以往传统的普法工作,多采用印刷和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张贴普法栏等纸质载体来开展,这不仅传播范围受限,更大的弊端在于这是一种单向交流方式,受众缺少与之互动沟通的渠道。即便在广播、电视开设普法栏目的形式也存在,但均无法实现有效和及时的双向互动。这就导致了人们缺乏参与的体验感,普法效果大打折扣便可想而知。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出现,便打破了传统普法模式的桎梏,而构建出一种参与型和互动型的普法模式。加之各个公众号的管理者不遗余力地创新表达和丰富内容,使得越来越多的法律知识以人们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大大提高了普法的效果。
第三,普及面广。根据2018年7月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6月份,我国网民数量达到8.02亿。其中,我国网民通过手机上网的比例高达98.3%。得益于安卓、苹果智能手机的大肆普及,移动互联网塑造的社会生态影响力成就显著。此外,统计报告还指出,移动互联网先天具有社交属性,因此,网络信息不再拘泥于宣传本身,而是更加注重交流與分享,以此为基础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借助互联网迅猛发展的势头,新媒体为普法工作的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
第四,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张贴普法栏、发放小册子等书籍的传统普法形式不仅形式单一,而且内容枯燥。相比而言,新媒体普法可以采取动漫动画、图文并茂的形式以及与视频剪辑技术等相结合,创作出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多彩的普法知识。这样的普法方式更加生动形象,增强了阅读的趣味性和可读性,使得人们更愿意参与其中、乐在其中。在轻松愉快之余,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等微信公众号经常借助卡通形象,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解说社会热点、以案说法,颠覆了以往传统报纸的严肃形象,有效拉近了与人们群众之间的距离,也是走群众路线的积极表现。
第五,效率高,效果好。传统媒体的普法工作形式单一,并且创作时间较长。而新媒体普法形式灵活,创作的自由度更高,并且能够更加敏锐的捕捉到人们的需求,从而针对性的对此做出反应。借助于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强大的检索功能,普法内容创作者可以更加高效地收集到所需法条、典型案例及社会热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与工作实绩。时效性是新闻的生命,传统媒体在对信息采集并编辑后,到真正发布于社会势必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新媒体可以做到一键点击即可发布到网络空间共享,与社会热点同步,更能激发人们参与其中的热情,达到更好的普法效果。另外,由于省去了传统媒体排版、印刷等工作流程,新媒体普法也更加节约时间与资源。
2 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任何事都有正反两面性,新媒体的发展成果虽然具有很多优势,但作为新生事物,在普法的实际工作中也同时存在着许多问题。
2.1 对新媒体监管不到位
当今时代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新闻的接收者,人人又都是新闻的制造和发布者。面对如此规模庞大的媒体群,若要做好规范和监管着实是一大挑战。自媒体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新闻真假难辨,即我们通常所讲的网络謠言。例如,2018年11月23日晚,吉林省梅河口市境内突发巨大爆炸声并伴随一定程度的震动,与此同时,在微信朋友圈迅速出现了“地震”“化工厂爆炸”等消息,人心惶惶可想而知。但就在半小时后,梅河口市政府在其官方微博迅速对此事进行回应,使得谣言不攻自破,自然安抚了人心。
2.2 业务素质欠缺
法律知识是一门社会科学,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当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缺少普法工作的专门人才,造成了新媒体中法律内容质量的参差不齐。新媒体普法是互联网技术与法律知识的结合体,既需要懂技术又需要懂法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较高。当前存在的情况是,一些自媒体急功近利,只注重内容的外在形式,但其管理者本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难以驾驭法律知识。而对于有法律功底的人来讲,又普遍存在互联网技术盲点的问题,难以处理图片编辑、视频剪辑、动画制作等技术问题。这就导致了许多新媒体普法内容的产量不高。
2.3 不注重用户体验
有些新媒体虽然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普法内容质量很高且很高产,但是欠缺对功能管理的建设。法律知识分为很多类型,但多数新媒体平台仅仅是简单的将发布的内容堆砌罗列在一起,不便于公众定向获取所需。此外,有些平台发布的法律知识过于专业,包括学术论文、理论学说等。需要注意的是,普法针对的对象是广大群众,而不是专业学者,高深理论并不能引起群众的阅读兴趣。对于平台较小的新媒体,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定位不明确。法律知识分为很多部门法,想要做到又全面又专业往往会落入粗制滥造的窠臼。相反,有些自媒体则结合自身专业实力,做到精准定位,建立起小精尖的普法平台,如“建设工程合同研究”“交通事故赔偿”等。良好的用户体验才能收获更多的用户关注。
3 新媒体时代普法平台的构筑路径
3.1 加强监管,提高自律
普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管理者及发布者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新媒体普法不同于花边新闻,平台需要吸引客户关注的心理固然可以理解,但只有高质量的良心创作才能最终留住人心。新媒体信息传播速度极快,源头消息经过N次转发后,受众人数呈指数状态。普法机构应当注重舆论的正确引导,秉承法律专业品格,运用法律知识及时、准确解读社会热点,传播社会正能量。
新媒体平台普法,是新时代法制工作者在普法,倡导公众守法工作的新创新。如何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是一大挑战。如何在攒流量的时代,合理利用普法平台,更为大众所熟知,成为大家心中的获取可靠信息的来源,这是目前新媒体平台需要应对的问题。当谣言漫天飞之时,如何正确借助普法平台,发布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公众将事件与法律条文联系起来,这样的普法效果更好。
3.2 尊重用户体验,吸引群众参与
新媒体时代是交互时代,崇尚自由与开放是其生命。新媒体普法平台要以参与者为核心,注重其体验,适应其需求,尽可能地让用户参与进来。当前主流的平台为微信、微博及各大新闻媒体移动App,普法工作者可以借助它们组织公众参与知识竞答、问卷调查等,并且对于用户的留言评论要及时回应,确保用户体验感。另外,普法主体还要主动适应群众的活动平台,例如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在以往多是网民发布自己生活趣闻的地方,但是普法者完全可以主动入驻,提高普法的传播面。当前执行攻坚战如火如荼,很多法院都在抖音平台建立账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视频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3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
新媒体普法是“互联网+法律”的结合体,因此既需要普法工作者具有法律知识,又需要具备互联网技术。法院、律所等作为法律行业最专业的单位,平时积累的案例素材非常丰富,应当积极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建立起一支新媒体的专业队伍,以案例说法的形式承担起向公众普法的社会?责任。
此外,在传播的内容上也要有所创新。众所周知,法律条文比较抽象,对于非科班人员来说,有些晦涩难懂。如何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的案例,将普法践行于大众的心里,并接受,的确是一个挑战。新媒体普法,不仅要新在传播形式,更要在内容和创意上有所体现,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普法效果,这样,新媒体普法的未来发展道理和方向才是光明的。
4 结论
得益于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深刻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形态及思维方式。在新时代,普法工作应当顺势而为,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创新思维,以求得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新媒体还属于新生事物,普法工作要保持严肃负责的初心,避免在快餐文化时代迷失了方向。
参考文献
[1]杨维东.社会化媒体环境下科普宣传的平台建构与路径探析[J].互联网运营,2014(13):18.
[2]方添智.新媒体普法工作的特点及应对[J].中国司法,2014(4):13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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