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历程
[摘要]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哲学体系的基本内核,建立了新的哲学体系一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合理内核就是黑格尔体系的辩证法,基本内核就是费尔巴哈体系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根据这两个方面,建立起了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关键词]辩证法;唯物主义;黑格尔;马克思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8)01-0108-02
一、德国古典哲学背景
德国古典哲学在十八世纪末开始产生,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等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
十八世纪末,德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其发展条件较独特,当时整个西欧国家正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变革,英国产业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使资本主义制度最终代替了封建主义落后制度,从而资产阶级作为新的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但由于资产阶级在德国刚起步,实力较为弱小,虽然憧憬资本主义制度,但却没有勇气和实力采取革命的手段推翻封建主义统治,大部分人只是主张从上到下的改良。黑格尔提出著名的辩证法思想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一大进步,清晰的指出当时英法两国社会制度的转变,同时也展现出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
二、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阶段
(一)黑格尔的辩证法。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恩格斯阐述了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他说“现在,真理是在认识过程本身中,在科学的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黑格尔将真理看作是在认识过程中,在科学长期发展中产生的。并且他觉得历史和认识一样,所有一切不断改变着的历史状态都是人类社会由低級向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但是黑格尔并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认为一切发展的过程都有一个终点——绝对观念。恩格斯指出:“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也就是说人类一切认识的终点不是黑格尔提出的绝对观念,人的认识是一个辩证的、不断上升的过程。
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绝对观念是他的核心内容,是独立存在、包含了一切并且是宇宙唯一的本原。“在《逻辑学》中,他可以再把这个终点作为起点,因为在这里,终点即绝对观念”。黑格尔从绝对观念出发,认为世界的一切都是绝对观念辩证发展的历史过程。黑格尔把绝对观念的发展看作三个阶段,即逻辑、自然、精神。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在《逻辑学》中详细描述的,他提出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并且在实质上,黑格尔理解的辩证过程就开始把认识的发展看作是从低级到高级、由抽象到具体的。
1.存在论。在“存在论”中,黑格尔分析了质量度,最先提出了质变量变的普遍规律,质就是某物的特有性质,是某物的内在规定性,而在质的本身当中含有量,量是某物的外在规定性,量的变化一般不会引起事物质的变化,但是量变过程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就叫做度,是一个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连接点”,超过了“连接点”,就导致事物质变。黑格尔指出,,量变是一种“渐进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质的飞跃。因此,在整个世界当中,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量变会产生质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质变也是量变到一定程度而必然产生的结果。
“一切存在着的东西,都有一个度,一切规定的存在都有一个量……而是量的变化会改变某物之质”。虽然黑格尔是一个唯心主义者,把度当作是上帝给的,但他也把度看成是特殊的量,是量积累的最大值,若超过了量的最大限度,就会引起旧质改变,使新质产生。
2.本质论。黑格尔的“本质论”中,总共有_个层次的概念,即自身、现象、现实。黑格尔根据本质的变化,分析了对立、统一、矛盾等概念,从而批判了否认矛盾普遍存在和形而上学的观点,提出了宇宙的根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黑格尔指出,自然界中一切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的起源就是有了矛盾的存在,因为事物自身当中存在着矛盾,所以才导致产生运动,事物之间存在着的联系也正是因为事物自身矛盾的存在。
矛盾具有同一性,同时矛盾也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双方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共同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中,一切矛盾当中的对立双方都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同时矛盾也具有斗争性,矛盾的对立面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差别的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并且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个矛盾既有同一性也有斗争性。根据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黑格尔提出了可能与现实、偶然与必然等逻辑范畴。
3.概念论。黑格尔提出了概念、判断、推理,通过这三方面来表达某一真理的具体概念,这是普遍存在的。概念的自身运动,就构成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这个逻辑方式当中主要包含的是“归纳和演泽”,首先提出概念,其次判断概念,最后推理概念,即“归纳——演绎——归纳——演绎”的循环过程,从而产生了否定之否定的辩证方法。
“自为的理念,按照它同他自己的统一性来看,就是直观……但是作为直观的理念通过外在的反思,便被设定为具有直接性或否定性的这种片面特性”。最初,我们从理念开始,直观的理念通过与现实的接触,进行否定过后,又重新返回,到达了理念的概念,这个从返回到开始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前进。
(二)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黑格尔哲学体系发展到后期,发生解体分裂,即青年派和老年派《青年派希望采用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当中引出革命和无神论。而老年派则继续保持黑格尔的“绝对观念”,认为“绝对观念”可以解释一切,也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原因。费尔巴哈就是青年黑格尔派的代表人物,同时提出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
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指出,自然界的产物包括了-切入和一切物质,它们都是其组成部分。恩格斯说:“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在自然界和人以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的宗教幻想所创造出来的那些最高存在物只是我们自己的本质的虚幻反映”。
但当时的自然科学发展中,只有力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尚未全面发展,因此这时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并不是科学唯物主义,是机械唯物主义。他说:“向后退时,我同唯物主义者完全一致;但是往前进时就不一致了”。他不能把整个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不能把它理解为在不断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中产生的。此时费尔巴哈还无法意识到生产和人类劳动在整个社会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实践对他来说也只是简单的满足人类自身生活需要的一种活动方式,在他看来,改造自然首先应该是理论活动,而不是改变整个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从而他不承认实践就是认识的基础,把实践活动搁置在主客体之外,无论是理性活动或是感性活动,它们的发展都和人类的实践没有任何关系。“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句话便指出了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缺点,只是把客观的事物当作主体之外的东西,是和人类的实践活动没有任何关系的直观,不能把人仅仅理解为直观,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践改造世界。
并且,费尔巴哈在宗教观和伦理学方面,并没有坚持他的唯物主义思想,相反却表现出了唯心主义的特性。他强调指出,宗教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真理就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爱”当中他脱离实际,没有注意到实践的作用,同时,由于当时德国的革命現状和费尔巴哈生活环境的局限性,导致他的唯物主义就此终结。
三、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产生
经历了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发展,便产生了新的、科学的派别,即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他在批判的过程当中,吸收了辩证法的优点,也继承了唯物主义这一伟大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通过批判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创立彻底的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反对把事物当作静止的、不变的东西来研究,它认为整个世界是过程的集合体,处在不断地变化、发展、运动的过程当中。
辩证唯物主义将辩证法立足于新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重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以现实的人为基础。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物质并不是脱离人而抽象的存在的,是指现实的物质,也包括了人的一切社会关系。在他看来,人的这个概念并不像是费尔巴哈那样,把人看作是感性的人,把世界看作是直观的感性存在,相反,人是现实的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努力所建立的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既吸取了哲学史上的优良成果,也是哲学发展的必然结果,通过对黑格尔、费尔巴哈思想的分析和改进,形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的认识就是从个别到一般、从特殊到普遍的过程,自然界、人类社会等所有领域都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的,这也就形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总论述。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着的,联系和发展就是它的整体特征,因此具有普遍性和多样性,其中对立统一规律就是其核心内容。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提出,也是对物质客观实在性这一原则的坚持,它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明确了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差异,并将其分清界限。并且它坚持了反映论和可知论的能动作用,反对不可知论的思想。
四、辩证唯物主义的当代价值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在整个认识发展过程当中的科学总结,它以丰富的科学思想和具体的实践为基础,并随着人类科学的不断探索发展和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化而日益丰富。
十月革命开始,马克思主义传人中国,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并指导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在社会主义新时期,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对我国的发展仍然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从目前我国的现状来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成五位一体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辩证唯物主义为理论武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恩格斯.反杜林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陈明.作为范式的辩证法的历史建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6]黑格尔.逻辑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7]黑格尔.小逻辑[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推荐访问: 辩证唯物主义 发展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