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粮食主产县脱贫问题的若干思考
摘 要:粮食主产县是粮食主产区的具体行政单元,是我国实现粮食生产能力大幅提升、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抓手。重视与解决粮食主产县的全面脱贫问题,对“十三五”时期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和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河南的20个粮食主产县的贫困问题比较严重,出现了经济上的“塌陷”现象,这给河南粮食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农民人均土地少、种粮收入低,农户收入渠道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种植技术落后,工业化进程缓慢,产业带动力弱等,是造成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持续加大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不断推进扶贫政策创新,开展地区间社会帮扶活动,实施对粮食主产县的工业化援助,加大各级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投入等,才能实现粮食主产县全面脱贫。
关键词:粮食主产县;贫困治理;脱贫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7-0059-06
粮食主产区是指在特定的自然、社会、经济、历史和技术条件下形成的,从粮食的生产地位、生产效率、经济地位及粮食生产的商品化水平和稳定程度等方面来看,较之其他农区都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专属经济区域。①粮食主产县是粮食主产区的具体行政单元,指粮食生产相对集中、产业比较优势明显的区域。粮食主产县在生产粮食、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所面临的严重贫困问题也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隐患。2015年8月,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引发了社会各界对粮食主产县严重贫困问题的关注。这份名为《在“十三五”时期加快实施800个产粮大县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建议》的研究报告在对全国800个产粮大县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指出:“占全国粮食总产量近四分之三的我国800个产粮大县中,国家级贫困县却超过百个,贫困人口达3600万。粮食产量与县级财力‘粮财倒挂’现象十分明显,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隐患。”②重视和探讨粮食主产县的贫困治理、全面脱贫问题,不仅是粮食主产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而且对“十三五”时期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和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都具有重大意义。本文以作为13个国家级粮食主产区之一的河南省③为例,通过对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或为县级市,为了行文方便,以下统称县)的贫困状况及其原因的深入分析,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对粮食主产区的贫困治理工作有所启示。
一、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状况分析
2015年河南省粮食产量第一次突破1200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十分之一,其中小麦产量700.2亿斤,占全国总产量的四分之一。④但在河南省,粮食生产在不同地方尤其是不同县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来看,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属于产粮区,约有三分之二的县为产粮大县。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提出:从13个粮食主产省(区)选出680个县(市、区、场)作为粮食生产核心区,从晋、浙、闽、粤、桂、渝、贵、云、陕、甘、宁等11个非粮食主产省(区、市)选出120个粮食生产大县(市、区),共800个产粮大县(市、区、场)进行重点建设。其中规定的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共20个,分别是:滑县、固始县、唐河县、永城市、太康县、邓州市、商水县、上蔡县、夏邑县、息县、虞城县、濮阳县、鹿邑县、西平县、淮阳县、郸城县、正阳县、新蔡县、沈丘县、项城市。这些县的年均粮食产量在20亿斤以上,平均播种面积超过300万亩,粮食主产县的特征突出。
河南省的20个粮食主产县共有人口2586.41万人,其中乡村常住人口1290万人,分别占全省总人口、乡村常住总人口的24.26%、24.95%;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6530万亩,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28%,是全省重要的农业大区和粮食生产基地。⑤2014年,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粮食总产量2050万吨,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35.5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04亿元,占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总量的26%。⑥这些县尽管在粮食生产和农业生产方面在全省居于突出地位,但在贫困治理方面面临比较严峻的形势,主要是贫困面较大:20个粮食主产县中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0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4个,70%都是贫困县。⑦同时,贫困地区的基本经济状况不容乐观。2014年,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人均生产总值22452.3元,仅是全省人均生产总值37072元的61%;农民人均纯收入8313.3元,是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9966.07元的83%;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52元,是全省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903元的29.35%。⑧可以说,20个粮食主产县出现了经济上的“塌陷”现象。经济发展的滞后减缓了这些县脱贫解困的步伐,有的县甚至出现了低收入人口不减反增的不正常现象,这不仅严重影响河南省贫困治理、全面脱贫工作的进程,而且严重影响这些县在粮食生产上的进一步发展,为河南粮食生产和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带来了较大隐患。
二、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原因分析
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差,因灾返贫现象严重
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最基本保障,也是近些年来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确立的重点工作之一,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所限,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的农业生产条件仍处在比较落后的状态。据不完全统计,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中低产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有些地方农业抗灾害、抗风险能力不强,甚至出现农业大灾大减产、小灾小减产的“靠天吃饭”局面。农业生产条件落后对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人口稳步脱贫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甚至导致一些地方因灾减产、因灾返贫。
2.种植技术整体落后,种植成本较高,农业竞争力较低
河南农业整体上仍以小农自耕模式为主,20个粮食主产县中绝大部分地区的粮农经营仍然以户为单位进行,户均耕地面积较少,经营规模很小,种植工具和技术比较传统、落后,导致粮食单产水平不高。为了提高产量,种植户不得不在小块土地上投入大量劳动力和农业生产资源,由此进一步导致粮食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另外,农药、化肥、农用塑料薄膜、农业用电等的成本较高,而且其价格增幅远大于粮食价格增幅。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提供的数据,当农产品价格上涨20%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30%。⑨这种现象进一步压缩了农户种粮的利润空间。根据一项实地调查,河南省粮食主产县中农村户主和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比例要低于非粮食主产县农村户主和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的比例,这表明粮食主产县中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耕地上,这其实也严重制约了粮食主产县劳动生产率提高。⑩粮食种植的周期长、投入大,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偏高、增速过快,粮食生产率低下等因素使粮食生产成本高企,再加上粮农市场信息不对称,分散的粮食种植户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粮食市场的供需信息和价格信息,造成粮食品种结构无法在市场上适销对路,进而导致粮食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弱,这对粮食种植户来说风险较高,影响其种粮积极性。
3.工业化进程缓慢,产业带动力弱
近些年来,工业化水平低是造成粮食主产区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第二产业占生产总值的平均比例为43%,比全省平均比例51%低了8个百分点。B11为了加速工业化进程,粮食主产县都在积极采取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措施,壮大工业规模,特别是围绕“农”字做文章,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方面迈出一定的步伐。但由于粮食主产县的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条件差,城镇化水平低,缺少大城市、大企业的带动与辐射,以及资金、人才严重外流,招商引资环境不优等方面原因,多数地方的工业仍处在落后状态,农产品加工业数量少、规模小。目前,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1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中仅有一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工业化进程滞后直接使地方财政陷入困境。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县乡财源结构单一,工商税收入少,财政收入增长缓慢,收支缺口巨大等问题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难以解决。河南省粮食主产县中1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财政支出的一半以上都靠转移支付支撑,县乡财政负担十分沉重;平均每个乡镇负债达到近千万元,有的县级政府负债超过亿元,地方财力已经没有能力为贫困人口提供应有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导致经济增长与社会事业发展相互锁定、互为因果、相互制约的不良局面。贫困县工业化进程滞后还造成对贫困人口增收的产业带动力不足,不仅使农村劳动力的从业空间受到限制,很难得到非农业收入,而且使贫困人口不能直接享受到现代工业文明成果,在经营理念更新、经济信息获取、产业融合、产品销售等方面处于被动地位,影响其经营的扩展和活力的发挥。
4.农民人均土地少,种粮收入低
粮食主产县农民贫困,贫就贫在土地小规模经营上,贫在农户种粮的低效益上。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由于人多地少和采取“均田”化承包方式,造成农户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在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14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乡村人均耕地面积2.5亩。B12在这样的土地经营规模下,单靠种植粮食作物,农户很难致富。根据笔者对邓州市一些贫困户的调查,种植小麦、玉米的成本、收益分别为:每亩小麦需要种子50元、化肥160元,成本合计391元,产值810元,不计人工费,每亩收益419元;每亩玉米需要种子40元、化肥120元、农药30元、浇水70元,产值695元,不计人工费,每亩收益435元;按人均2.5亩农地夏收小麦、秋收玉米计,每人年均纯收益2135元。这还是按照正常年景来算的,如果遭遇自然灾害,人均种粮收入就会大幅度下降。在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的贫困户收入构成中,种植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在70%左右,种植业收入中又主要以粮食作物的收入为主。
按照经济学原理,如果耕地面积不变,单靠增加其他要素的投入量,将造成边际收益递减。农户用小规模经营土地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很难彻底摆脱贫困。解决种粮增收问题的主要途径,只能是扩大人均耕地面积,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但事实上,农村土地流转的数量十分有限且流转方式失于规范。根据笔者对河南省一些粮食主产县的调查,农村土地流转数量仅占总播种面积的20%左右,户与户之间的流转约占土地流转总量的50%。
5.贫困户投资能力弱,收入渠道窄
河南省粮食主产县贫困农户的经营项目除以产粮为主的种植业及饲养少量畜禽外,二、三产业项目很少,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和务工收入。近年来,许多贫困户都在积极寻求致富门路,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围绕土地等自身资源条件开发新的经营项目。有的对种植结构进行调整,发展效益较高的特色种植业,如种植蔬菜、中药材、林果等;有的在种植业以外找出路,或扩大畜禽饲养规模,或从事家庭加工业。但由于长期积贫积困,多数贫困户缺乏应有的投资能力,同时在获取信贷资金方面面临困难。在粮食主产县,多数贫困地方被金融机构确定为金融高风险区,农村信用社受存款水平和额度限制,对贫困地方发放的贷款十分有限,再加上担保机制不完善,致使面向贫困户的小额扶贫信贷资金的发放落实越来越困难。资金匮乏造成贫困户经营项目投入不足,也就不能形成应有的经营规模并产生良好效果。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在粮食主产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已经成为主要的脱贫渠道之一,脱贫的程度与稳定性取决于外出劳动力的数量、劳务收入的高低及收入稳定状态。不过,目前的贫困地区多数是劳动力缺乏或者人口的劳动素质整体较低的地区。根据笔者对夏邑县等地的调查,农村贫困户种粮农户中有70%以上的人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这些人少知识、缺技能,在外务工收入低,很难达到靠劳务收入脱贫的目的。这种现象从粮食主产县的教育发展状况中也可以看出。2014年,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基本上都达到了百分之百,已经实现了义务教育的普及,但高中阶段的毛入学率普遍偏低,只有固始县达到了101%的毛入学率,其他县的毛入学率参差不齐、整体偏低。经计算,河南省20个粮食主产县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平均只有58.11%,比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了32.19个百分点。B13这么低的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意味着这些县的适龄孩子中近一半人初中毕业后无法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这就必然导致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些县的人口整体受教育水平和劳动素质偏低且提升乏力,这也使这些县的农户通过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的意愿从长期来看难以收到明显成效。
三、加快粮食主产县脱贫解困的对策建议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现脱贫的决胜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对全国的要求,也是对河南省的要求。2016年2月河南省颁布《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了河南的贫困治理目标,即“对贫困县实施分类分期脱贫管理,其中国定贫困县中兰考、滑县在2016年实现脱贫,省定贫困县在2018年以前实现脱贫,所有贫困县在2019年前实现脱贫”,从而“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的576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53个国家和省定贫困县全部摘帽”。可以说,“十三五”时期河南省贫困治理、脱贫解困的任务是艰巨的,同时又是大有可为、必然会胜利完成的。这其中,切实解决粮食主产县的贫困问题对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级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河南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好的贫困治理的抓手和切入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河南省不仅可以以此为契机找到一条适合农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脱贫之路,而且可以以此保障和巩固国家粮食安全,消除贫困对粮食生产的威胁。因此,创造性地开展粮食主产县扶贫脱贫工作,加大对粮食主产县扶贫脱贫的扶持力度,已经成为新时期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河南省为加快粮食主产县脱贫解困步伐,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探索了多种途径、采取了多种办法。一是整村推进,分批扶持。省政府根据扶贫规模,将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总量的80%集中起来,再加上其他部门的力量,采取集中扶贫资金,整村推进、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办法,对首批确定的整体推进村实施“五通、两建、两改、一推”(即通水、通道路、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建学校、建卫生室,改厕所、改圈舍,推广沼气)工程,使这些村的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都得到了显著改善,贫困人口收入也有较大提高。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牢发展基础。河南省在粮食主产县贫困地区大力开展以人畜饮水、乡村道路、农田水利、农村卫生院、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产业化扶贫。河南省在粮食主产县的贫困地方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林果业,培育了一批区域性支柱产业;同时,根据市场导向,有重点地扶持了一批能直接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龙头企业,有力地优化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了脱贫致富进程。四是坚持搞好科技扶贫,提高贫困农民的整体素质。河南省的各级扶贫部门都十分重视科技扶贫工作,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科技扶贫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增强科技能力。五是狠抓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为了提高广大贫困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在抓好农村普遍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的同时,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之一给予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开展多形式培训,提高了贫困农民的各种非农技能和整体素质,也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六是实施小额信贷,解决农户融资难问题。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的有关部门采取财政贴息、联户担保、创建金融安全区和信用户等方式,融通小规模信贷资金直接到户,支持贫困户经营。这项工作近年来进展较快,许多贫困户因此扩展了生产、增加了收益。七是不断加大帮扶力度,增强扶贫开发工作合力。河南创设了省里厅级机关干部到贫困村驻村帮扶的工作机制,并采取联县驻村的办法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经济、脱贫致富。河南省粮食主产县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贫困村在各类帮扶活动中获得了发展上的支持,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上述做法既是河南省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的成功实践,又符合粮食主产县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对解决粮食主产县贫困问题具有很强的适用性和针对性。特别是在扶贫开发中采取的整体推进做法,以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投入,注重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小额信贷入户等措施,非常符合现阶段粮食主产县的扶贫工作实际,有利于提升扶贫开发效果。在今后的政策扶持上,除继续按现行的扶贫开发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应针对制约粮食主产县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扶贫开发中存在的关键问题,调整政策的着力点,以改善粮食主产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环境为重点,以加大投入和制度创新为手段,采取综合配套的政策措施,开创粮食主产县贫困治理工作新局面。具体的政策建议如下。
1.加大各级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投入
要加大财政向粮食主产县转移支付的力度。尤其要增加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科技、卫生等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对以前因集资办教育、修路、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而诱发的县乡政府欠债予以豁免;对财力水平低于标准财力的粮食主产县,减免其公益性国债项目和贫困地区国债项目的转贷资金,帮助这些地区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缓解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严重短缺的状况。同时,完善国家对粮食主产县的“三农”补贴制度。各级财政要将对“三农”投资重点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增加有利于农民增收的补贴,扩大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的标准和规模,增加对农民购买农机、化肥、农药、农膜等直接生产要素的补贴;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补贴,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加大对农产品检验服务的支持和农产品市场网络、信息网络建设的投资。
要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主产县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粮食主产县长期以来为国家粮食安全和支持城市及工业化地区发展做出了巨大牺牲,同时在发展上陷入了粮食生产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农民增收越难、地方财政越穷、社会包袱越重的恶性循环,在贫困治理上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目前的扶贫开发政策在资金与项目扶持上并没有给粮食主产县特殊的优惠对待,粮食主产县扶贫资金的数量规模和扶贫项目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鉴于此,各级政府要针对粮食主产县比较薄弱的发展基础,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解困为目标,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县扶贫资金的投入。新增扶贫资金中要有较大比例用于粮食主产县的扶贫开发,对粮食主产县中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社会发展公用事业建设等扶贫项目优先立项,并在资金上给予足额保证。要逐步增大对粮食主产县财政扶贫的贴息规模,以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粮食主产县的贫困地区,用于贫困农民增强经营实力和发展致富项目。
2.以政策创新加速粮食主产县脱贫解困
一是深化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在坚持和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要支持有能力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贫困农户积极接纳依法流转的土地,对这类农户在扶贫政策上给予优先支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真正让一些贫困农户因经营土地而致富。二是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首先,不断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使其真正成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和为贫困户提供信贷保障的社区性地方金融实体。其次,培育有竞争性的粮食主产县金融市场。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对粮食主产县的扶贫开发重点县进行非公有制金融机构试点,开发新的为贫困户服务的业务,探索成立更加贴近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需要的新型信贷担保组织。最后,整合贫困地区的金融资源,督促各金融机构落实承担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义务的政策措施,明确金融机构在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当地发展的比例。三是对农民实行农资价格直接补贴。为了减少农资价格上涨给种粮农户带来的损失和降低种粮成本,要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同时对农资补贴体制进行改革。农资补贴的方式主要是对农资的生产、流通等环节实行多种形式的优惠政策和补贴,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应借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经验,建立一种农资直接补贴机制,将现行的一些间接补贴方式转变为对农民实行农资价格直接补贴。四是实施对粮食主产县工业化援助政策。要对粮食主产县的企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以吸引、鼓励发达地区的企业到粮食主产县投资建厂;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政策资助机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和担保的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粮食主产县,推进粮食主产县的市场化改革和工业化进程。要采取地区差别的投资调控政策,对经济过热地区实行投资和土地控制。同时,考虑到粮食主产县工业化进程迟缓、地区差距拉大的实际,要适当放开对粮食主产县投资规模和土地使用指标的控制,以促进粮食主产县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工业发展和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
3.开展地区间社会帮扶活动
国内、省内的不同地区有各自的特点和比较优势,存在较为明显的产业差异和发展水平差异。一些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工业化水平较高,具有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粮食主产县的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但拥有土地、劳动力、农产品等方面优势。加强地区间合作交流,既可以充分发挥彼此的比较优势,又可以使粮食主产县的贫困地方和贫困群众获得发达地区的支持,从而有利于农产品销售和农村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加快脱贫解困步伐。为了推进粮食主产县与经济发达地区之间的合作,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使合作双方在政策引导下发挥比较优势、扬长避短,如采取扩大干部交流、加速劳动力转移、实现产业间互动等举措,取得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双赢的效果;实行粮食销区对口扶持产区的政策,引导销区对产区进行投入和帮扶,以此发挥粮食主产县作为粮食生产基地的比较优势。
注释
①⑨参见江红梅:《湖南省粮食主产县的区域经济政策调整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5页。
②参见王宇:《产粮大县反倒贫困粮财倒挂带来隐患》,《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8月23日。
③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相关规定,国家级粮食主产区包括: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河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省(区)。
④李志全:《河南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200亿斤》,中国新闻网,http://society.people.com.cn/n/2015/1209/c136657-27907764.html,2015-12-09.
⑤⑥⑧B11B12B13参见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河南统计年鉴2015》,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
⑦参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2年第12号(总216号)。
⑩参见郭燕枝等:《户主和家庭成员外出务工行为研究:基于河南、四川粮食主产县与非主产县的实证》,《农业技术经济》2015年第9期。
责任编辑:邓 林
Abstract:The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is the specific administrative unit of main grain-producing area, and also is an important grasp on China′s significantly growing grain production capacity, ensuring food security. Pay great attention to and solve the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problem of comprehensive poverty elimination,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building of a well-off society and comprehensive poverty elimination of poor people. The poverty of 20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in Henan is a serious problem, and there have been economic "collapse" which has brought enormous risks to Henan′s food production and food security. Few farmers′ per-capita land, low grain-growing income, narrow farmers′ income channel, poor infrastructure conditions, backward planting technology, a slow industrialization process, weak industry driving force are the main causes of poverty in Henan province′s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Only through the following measures, including sustained increase investment in poverty allevi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s, promotion of the innovation of poverty elimination policy, implementation of social support activities among region, industrial assistance and increased financial investment to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and other initiatives, can we get comprehensive poverty elimination in 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Key words:major grain-producing counties; poverty governance; poverty eli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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