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崛起与中部农业发展的战略抉择
关键词:中部地区;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商业农业;劳动密集型农业;现代农业;制度创新
摘要:农业在中部崛起中的战略位置不是“牵引车”和主要发展目标,而是其经济崛起的基础。因此。中部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充分发挥自身的有利条件,全力争取来自产业外部的大力支持,强化区域性特色农业的商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而在战略布局上则应明确区分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型农业、有区域性特色的商业化农业和劳动密集型现代农业三大板块,每个板块应有不同的发展重点。为支持中部农业发展,国家须在粮食生产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财政与金融支农模式、经营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实现制度创新。
一、中部农业在中部崛起中的战略位置
中部地区历来是我国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农业在中部六省的区域经济中至今仍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有的学者据此认为,中部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与东南沿海相比缺乏竞争优势,而中部地区农业基础地位牢固,相对优势明显,因此中部崛起必须依靠发展农业。还有的学者认为,“三农”问题是中部崛起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国家推行区域发展战略以来,随着东部经济的全面升级和西部大开发的重点推进,中部地区经济的“塌陷状态”日趋明显,其中最主要的塌陷还是出现在“三农”问题的领域里,因此发展中部农业是中部崛起的一个主要目标。
但以上观点都将“中部农业在中部经济中的位置”和“中部农业在中部崛起中的位置”混为一谈了。从农业在中部经济中的位置来看,这些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从中部崛起中的位置来看,他们的观点就值得商榷了。第一,尽管中部的第二、第三产业与东南沿海相比缺少竞争优势,但并不是没有自己的发展空间。第二,中部的崛起并不是只存在与东部和西部的竞争,它们也可以互相提携,共同发展。第三,农业作为产业而言,由于受资源、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制约,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即使在大多数经济发达国家,除了一些资源和市场垄断型产品以外,其农业也主要靠政府的扶持。不管是搞现代农业还是发展农业产业化,都很难从根本上改变农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因此,不管是把农业作为中部崛起的“牵引车”,还是把农业作为中部崛起的主要目标,都是不现实的。
那么,中部农业在中部崛起中究竟处于什么位置呢?我们认为,农业在中部崛起中的位置仍然与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一样,是基础的位置。因为中部农业虽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这个位置目前还无法给中部经济带来很大的收益,从而带动中部崛起。另一方面,依靠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并不能产生较高的比较收益,因此除了政府的财政支持以外,市场经济的要素仍然不会有效地流向农业领域。但是,中部农业吸纳了大量非自愿滞留的劳动力,需要通过维持他们的生计来给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比较安定的环境。同时农业还向第二、第三产业输送原材料、生活资料、劳动力和向第二、第三产业提供市场等,因此,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必须以农业为基础。此外,中部农业发展也是缩小区域差距,提高地区发展水平,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
二、中部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中部农业在全国的农业经济发展中并不具有明显的产业发展优势,主要是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比较重要的战略地位,并且吸收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对社会稳定起着比较重要的作用。尽管中部崛起、新农村建设、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带来的产业转移和加入WTO等都给中部农业带来了一定的发展机会,而且中部农业也拥有不少具有区域性优势的农产品,但中部农业在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相对比较落后,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存在较多约束性因素,还面临来自国内外和来自现代农业要求的巨大挑战。因此,中部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必须充分发挥中部的有利条件,全力争取来自产业外部的大力支持,强化区域性特色农业的商业化发展,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
我们主张中部农业的发展首先必须全力争取来自产业外部的大力支持,是因为农业本身的比较效益相对比较低,依靠自身的发展条件、技术装备和滚动积累发展速度慢,发展的空间比较小。但是中部农业有条件争取到来自产业外部的大力支持,因为中部地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产区,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畜牧饲养基地,中部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我国耕地面积的不断减少,农业在确保国民经济安全中的作用将越来越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表明,中央政府已经越来越重视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基地建设,而国家的中部崛起战略更为中部农业发展获得国家的支持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此中部农业应该抓住机会,为自身发展争取更多的国家财政支持,使中部作为全国商品粮生产加工基地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此外,虽然与东部地区比较而言,中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农业在三个产业中的产值比重仍然偏大,但中部地区的人均GDP已经突破了1000美元的水平,因此有一定能力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经济均衡发展模式。
其次,我们主张中部农业强化区域性特色农业的商业化发展,是因为中部地区在农业领域仍然拥有一定的资源、气候和区位优势,而且还有厚重的历史沉淀,农、林、牧、渔业综合开发也具有空间和潜力,拥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特色农产品,而且中部农业呈明显聚类特征,完全具备发展区域性优势农业的条件,符合区域比较优势的农业发展趋势和方向。但是中部农业的商业化程度比较低,不少原来具有优势的国内市场受到了较大的冲击和排斥。农业的商业化发展是提高农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实现产业化、强化农业作为产业生存能力的根本保证,因此必须根据中部六省农业发展的区位条件、经济状况以及政策效用等实际情况,优化中部地区的农业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要素,扩大农业产出规模,提高产出价值,增强农业对资本、科技投入的容纳力和对市场的适应力,帮助中部地区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实现商业化发展。
最后,我们主张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是因为中部地区在第一产业中被迫滞留了大量劳动力,而且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难以完全转移出去。因此,如果中部农业一味强调资本和高科技设施的投入,强调农业规模化经营,势必要使大量劳动力被排挤出第一产业,从而增加全社会的就业压力,带来更多的不安定因素,也会大大增加整个社会的发展成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并不等同于发展传统农业,而是要求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劳动密集型农业。所谓现代农业,一般将其定义为生产条件现代化、生产手段科技化、要素投入集约化、产业经营一体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目标多元化和发展方向生态化。但还可以根据其中的要素构成进一步区分为资源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等类型。中部农业的劣势是耕地和水
资源相对比较缺乏,资本也不够充足,优势是劳动力资源充足,而且还拥有一定的区域性优势农业资源。其中耕地、水资源、劳动力和区域性优势农业资源都具有刚性特征,资本则是可以得到增加的要素,因此中部发展现代农业应该以作为最大优势的劳动力资源为基础,合理配置各种生产要素。
三、中部农业发展的战略布局
根据中部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我们认为中部农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应该明确区分为三大板块,每一个板块应明确不同的发展重点。
1、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型农业板块
(1)布局依据:中部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农业自然资源,奠定了中部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但是,尽管自古以来中部就号称“天下粮仓”,却始终缺乏相应的制度性安排,粮食生产一直受市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左右,不利于稳定供给。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二、三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农业的比较效益日益低下。在市场供应相对充裕和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攀升的条件下,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而且影响到了粮食主产区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粮食生产的低迷又会影响粮食供给的稳定性,将直接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保障。
从长远来看,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和城市化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耕地的减少不可避免,农业的比较效益日趋低下的现实在很长时期内都难以改变。因此必须从国家战略的高度,通过制度性安排,以准公共品的定位来保障中部农业的粮食生产。
(2)布局内涵:包括区域划分、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广和制度建设四个环节。
2、有区域性特色的商业化农业板块
(1)布局依据:总的来看,农业的比较效益大大低于第二、第三产业,但其中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产品仍然有相对比较大的利润空间。中部农业尽管拥有一定的资源、气候和区位优势,并且拥有一大批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特色农产品,但由于一直习惯于“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的传统经营模式,很少从市场需求的角度来全力培育和保护自己的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导致中部农业的商品化率低下,甚至许多传统的优势农产品也被排挤出原来的市场。因此中部地区必须依靠自身的区域性特色,大力发展商品化农业。制定有区域特色的商业化农业规划,其核心是根据“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的思路,区分不同的资源、市场和产品,优化要素配置,调整结构,为具有区域性特色的农业开拓盈利空间。
(2)布局内涵:包括资源划分、市场划分和产品划分三种类型。
3、劳动密集型现代农业板块
(1)布局依据:劳动密集型农业指以生产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奶类等产品以及食品加工和服务为主的农业生产领域,相对于粮、棉、油的生产领域而言,这些领域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投入劳动力。按照经济学理论的解释,在某种商品中密集使用资源禀赋相对丰裕、价格相对低廉的生产要素,就能够使该商品具有较低的比较成本。特别是在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领域,我国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出口上具有极大的潜力,其中以水海产品、蔬菜、干鲜果品、畜产品、花卉等最具代表性。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出口价格优势比发达国家一般高几倍到十几倍。然而目前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总额只占农业总产值的l%多一点,农产品外贸的进出口总量只占全国外贸总量的1/10左右,而且80%以上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此外,农产品加工领域也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领域,而且我国目前的农产品加工程度很低,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农产加工品只占总生产量的25%左右,加工产值只增加30%左右。而发达国家农产加工品占其总生产量的80%以上,加工转化后产值增加2~3倍。
而且,中部的奶类和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在全国所占份额很低,中部农村居民人均出售的烟叶、水果和蔬菜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数量也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中部农业中滞留了大量剩余劳动力,耕地等农业资源相对贫乏,人口密度大,因此客观上要求中部地区必须珍惜农业资源,走提高农业资源产出水平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大力发展烟叶、蔬菜、水果、水产品、肉类、奶类产品和加工食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业。
(2)布局内涵:包括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三种模式。
四、中部农业发展的制度安排
1、建立中部农业的粮食生产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
中部崛起的提出是中部加快自身发展千载难逢的机遇。国家对中部农业的区域政策和产业政策支持应有所创新,以建立起中部农业的粮食生产补偿和利益协调机制。
(1)粮食主产区的补偿机制。建议国家财政专项拨款,设立粮食安全战略型农业基地建设基金,重点增加对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型农业基地的耕地整理、土质改造、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和维护、品种改良和其他有助于提高粮食产量和质量的技术进步方面的投入。
(2)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协调机制。根据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需要,基本固定粮食供给调拨的区域划分,由主产区和主销区根据互惠互利的原则,从稳定粮食产品安全、质量和保障供给的角度,形成生产基地责任制度,由对口的主销区负责该生产基地的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和农业经济发展。
(3)以工补农的反哺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区分原料依赖型、市场依赖型、农业服务型和间接受益型的企事业和机关团体,建立对口帮扶制度,并动员各级政府部门、机关团体和公务员都直接参与新农村建设,责任到村,并以新农村建设成绩作为考核各地公职人员政绩的指标之一。
2、实现财政与金融支农模式创新
(1)财政支农投资的目标模式创新。中部地区应建立“三位一体”的财政支农发展目标模式。“三位”指的是政府、农户及其相关微观组织、金融机构等三种类型的农业投资主体,“一体”指的就是农业及其相关产业,目标模式是设法将源自农业、工商业和金融业的部分资本诱导和集中到农业领域来。在操作层面上,政府通过向农户及其相关微观组织提供投资补助和向金融机构提供投资补贴等方式,将这两类投资主体吸引和稳定在农村资本市场上,建立起包括政府、农户及其相关微观组织、金融机构等投资主体在内的农业投资支持体系,以解决农业内部资本积累能力弱和财政支农投资不足的问题,提高政府财政支农的政策效应。
(2)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与管理模式创新。中部地区要实现财政支农管理模式的创新,就应采用自下而上的公共投资体制,即由基层农民或农民组织逐级申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的优越性,代表大多数农民利益。这样,不但能保证项目建设的有效性,优先解决农民关心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问题,还能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3)金融支农模式创新。未来中部农村地区商业性金融应在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结构中占主流地
位,应该培育一些多样化的小型商业银行,适当放宽商业银行贷款制度,逐步明确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宗旨、经营原则和业务范围,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同时要改进农村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和服务形式,坚持“三农”取向和市场取向,完善农户小额信贷机制,切实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农民的银行、农村社区的银行和零售银行”。
3、依靠民营农场和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促进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要实现中部农业的持续发展,必须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下以分散化的农户作为主体进行组织创新。
(1)构建民营农场制度,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民营农场是指由投资者出资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农民以资金、技术、机械、土地等入股并借以取得股份分红,独立经营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在民营农场的股本构成方面,可以用土地入股、资金入股、设备人股和技术入股。由于中部广大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土地存在抛荒的现象。通过构建民营农场,农民以土地形式获得股份及相应的分红,可以使更多的农民安心在外务工,同时又不担心土地的耕种问题。除使用土地进行入股以外,农民还可以通过资金入股方式,成为农场的股东,并获取相应的利益回报。
(2)发展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议以行政村、自然村和专业为依托,以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折股建立股份制农业经济合作社,推动标准化生产。政府建立合作基金会,以基金会的名义出资入股合作社,但最好不要超过全部股金的30%,政府派出的管理人员应以农技站的技术骨干为主,帮助合作社组织管理、提高技术、融资和对外谈判等,其工作绩效与收入挂钩。各合作社要充分发挥专业特色,畜牧类合作社重点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提高抗瘟病风险和减少污染能力;种植业合作社主要依靠开拓市场来调节和优化结构;林业合作社重点在于与龙头企业协调好利益平衡机制,充分利用龙头企业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避免低价出让原材料和减少交易成本。
4、用创新理念促进中部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中部地区必须从传统农业的束缚中摆脱出来,促进农业产业化,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本地的资源优势为依托,全面对接东部地区的技术、产业、市场和其他生产要素优势,促进现代生产要素资本、技术、信息、人才与农业传统生产要素土地的结合,使农业成为一个能充分吸纳和利用一切现代新生产要素的高效产业。
(1)通过项目支持、贷款支持、税收支持和其他政策支持,从各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遴选出一批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企业,鼓励这些企业做大做强,灵活运用股份制、合资、合作等方式扩张企业规模。重点扶持一批拥有名牌商标的企业成为行业领头羊,通过分成制等方式促进营销和加工相对分离或实行贴牌生产,统一标准、规格和包装,实现联合采购、共同生产或联合营销等方式的横向合作,在产业聚集群的基础上形成强强联合、同业合作等形式的集团化合作经营。
(2)充分利用区位地理优势、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基础设施优势和政策优势,大力引进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适合当地发展的加工和贸易型企业;或者通过政策导向和倾斜扶持等行政调控手段,按照农产品供应链连接方式,与东部的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紧密型合作关系和伙伴关系,逐步形成专业化、精细化的同、异业间的分工系统和制造体系,达到双赢或多赢的结果;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借助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山东和广东的贸易平台,让80%以上的农产品直接进入各地市场,开拓国内、国际市场;用招标委托、定向委托和联合开发等形式,与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广东的相关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建立起各种紧密型合作关系。
(3)在原来的合作组织和生产基地的基础上,由政府出面,通过建立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让农民以集体的方式进入市场或与其他企业形成技术、组织或资本的联系,增强产品的动员能力和谈判能力,帮助农户提高组织化程度和经营能力,促使他们提高技术水平、发展标准化管理。并通过政府的促成,使这些合作经济组织成为上游农产品生产与初级加工的主体和各自相对应的产业集团的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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