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创新 加快科技进步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支撑
围绕“十一五”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
“十一五”时期,我省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按照“高新技术引领、常规技术升级、产业领域拓展、工农城乡互动”的要求,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农村建设科技推广工程,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农科教结合的形式和机制,大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全面推动农业和农村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总体目标是:基本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涉农高校和科研院所为骨干,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为主体的新型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产学研合作和农科教结合更加紧密,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显著提高;突破和掌握一批对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推广和应用一批对我省现代农村建设具有明显支撑作用的共性技术和集成技术,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和适应现代社会要求的知识型农民。力争到2010年,主要动植物良种及种养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均达到60%以上,农业科技的综合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主要任务是: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和现代农村建设科技推广工程。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就是要按照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的要求,以增强农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突出农业高新技术、传统技术升级和紧缺资源替代技术三个优先主题,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特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利用五个领域,实施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工程农业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农业新品种选育五个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创建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实施现代农村建设科技推广工程,就是要按照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线,实行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实施科技富民强县、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转化、星火和农村信息化五类引导性计划,大力推进现代技术对传统农村的改造,为现代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着力打造创新主体和创新平台,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自主创新。不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和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一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要按照公益类科研院所“一院两制”的改革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员聘用、岗位管理、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各项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活力,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调整科研专业结构,形成科技创新的特色和优势。二是进一步增强涉农高等院校的科技创新功能。要大力鼓励涉农高等院校调整学科结构、改革教育内容,强化科技创新功能,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主体。要充分调动各类农业企业参与农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增加对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的投入。要继续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引导更多的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培育更多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并努力使它们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
着力促进优势农业科技资源的集聚和整合,大力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切实改变在科技资源投入与配置上存在的部门分割、各自为战、重复配置、利用低效的局面,按照“统筹布局、突出重点,政府主导、多方共建,优化配置、开放共享,制度先行、强化管理”的要求,集聚和整合省内乃至省外国外相关的优势科技资源,构筑科技创新平台,改善科技创新条件,让各类创新主体共享科技资源、共用科技人才、共攻创新项目,形成科技研发、转化和推广一体化的创新体系。这是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的重大举措。一是确定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重点。“十一五”时期,省里将围绕优势农业产业和优势科技领域,集聚和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加大投入力度,重点建设水稻种业、茶产业、竹产业、木材工程、畜牧业、渔业、蔬果产业、饲料产业、园林产业、林业生态工程、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农业机械与设施农业、数字农业与农村信息化等15个农业科技专业创新平台,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造良好条件。二是明确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要坚持“三大方向”、实现“六大功能”。坚持“三大方向”即:第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眼于提高我省农业的市场竞争力;第二,坚持科研与推广应用并重,着眼于促进产学研的紧密结合;第三,坚持以加快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目标,着眼于支撑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实现“六大功能”即:第一,创新活动的载体功能,形成本领域比较完整的科技创新条件及开放共享的服务机制,为各类主体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有效载体。第二,创新项目的建议功能,研究提出科技研发攻关的课题和项目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企业提供科技创新项目的咨询服务。第三,创新项目的研发功能,主动设计和协作开展相关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攻关,积极承担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的科技项目的研发。第四,创新成果的转化功能,及时组织创新成果的中试和产业化,加快推进成果的转化应用。第五,创新成果的推广功能,及时向企业和农民推广转化成功的成熟技术,实现研发与需求的有机对接和相互促进。第六,创新人才的培养功能,发现、集聚和培养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打造一支创新型科技团队。三是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运行机制,形成政府支持、各方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和开放共享、利益均沾的多形式运营机制,建立产学研合作联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是一件新生事物,省经有关部六和各承建单位要探索创新,实践总结,提升推广。
(二)不断优化产学研合作和农科教结合机制,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转化应用。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高等院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大力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等院校作为主要的技术依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在生产实践中充分发挥它们的科技优势和专业特点,形成新的农科教结合机制。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等院校作为技术依托,重点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二是及时解决生产实践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促进农业科研与生产的实时和有效对接;三是加强对基层农技人员和农业专业大户的培训指导,促进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技术依托单位的确定,要与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结合起来,一个产业的科技创新平台建在哪里,这一产业的技术依托单位也就定在那里,确保资源整合、力量集中、职责明确、运作高效。
大力推进多元化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的原则,继续推进县乡农林牧渔水利技术推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民营农业科技组织、农村科技示范户等在农业技术推广中产销挂钩的独特优势,特别是在推广特色种养业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标准、新设施、新肥药中的主导作用,支持它们成为新型的农技推广主体。深化基层供销社改革,鼓励基层供销社把销售农资与推广农技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和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县域的产业特点,合理选派科技特派员,并在一乡一员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组建综合性服务团队,为全县提供科技服务。上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组织要根据产业的分类,与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等院校和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等相应的技术依托单位有机融合起来,开展有效的联合与合作,构筑新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和推广体系。
大力实施农业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进一步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以农产品新品种与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与贮藏保鲜流通技术、农村生态涵养与恢复治理技术、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现代农业装备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等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一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和农业科技企业,新建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大力推广应用适合农村社区特点的各类技术,以村庄科学规划建设、旅游景观设计、垃圾和污水处理、饮水清洁化和沼气、太阳能、风能利用等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科技型示范村。推进农村信息化,深入实施“星火计划”,支持乡镇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更新、质量品牌、设备改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科技进步与创新。
充分发挥农业高科技园区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支持省级农业高科技园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平台联合创建高科技农业孵化器,强化农业高科技成果的组装集成、转化示范和孵化带动,促进农业高科技产业发展和传统农业常规技术升级,努力建成若干个在国内高水平的农业高科技园区,成为农业科技企业的孵化园、农业高科技产业化的基地和辐射源。
(三)加快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加快发展农业高等教育。农业高等教育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面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战场,调整学科结构,创新教育体制机制,提高教育针对性和实用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充足的、适应各方面需求的人才。浙江大学要发挥农业学科优势,在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博士生高级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同时,适当扩大农业类本科生的招生规模,继续为培养我省农业科技人才作贡献。浙江林学院、浙江海洋学院等农业类高等院校要在保持原有教育特色的基础上,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适应需求,提升水平,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我省培养各类农业科技人才的骨干基地。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就业、农户增收的目标,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特别是高度重视发展农业职业教育,让未升入大中专院校的农村学生都能普遍接受职业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一方面,要着眼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加强创业型农村人才的培养,努力在年轻一代的农民中造就一批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企业家、技术骨干和经营管理者;另一方面,要着眼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加强适应性技术培训,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和流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要求的、具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农业生产经营者、产业工人和营销人员。充分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在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中的骨干作用,使更多的二三产业就业者拥有初级职业技术证书、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人员拥有绿色证书。充分发挥农广校、农函大、乡镇成人学校、远程教育的作用,大力发展农民继续教育和农村社区教育,逐步形成农民终身教育体系。
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结合创新平台建设和各类科技项目实施,发现、培养和集聚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大力支持农业科技领军人物承担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培养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加大引进人才、智力的工作力度,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平台和农业科技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吸引出国留学人员来浙创新创业。培养和挖掘农村乡土科技人才,为一技之长的农民专家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服务保障,大力改善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环境
切实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把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实绩列入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的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完善和发挥各级农科教协调领导小组的职能,加强统筹协调,整合部门资源,集中力量支持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时解决重大专项和其他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在规划和实施科技项目、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要关心和爱护科技人员,努力改善科技人员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科技的投入。各级都要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的要求,不断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科技的投入,切实增强政府投入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配置的能力,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农业和农村科技投入机制。切实改善农业科技发展的融资环境和投资环境,大力引导金融、保险机构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开展融资、保险服务,积极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认真落实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切实降低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的成本。
努力改进对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工作的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与进步的政策体系。加强农业和农村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项目统筹,建立健全咨询、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对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的保护。大力鼓励农业科技企业、涉农高等院校和农村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特别是发明专利,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进一步加强对区域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培育,鼓励注册使用农产品证明商标和原产地标识,鼓励农业科技企业申报省知名商号。切实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权知识产权的各种行为。鼓励农业企业和行业组织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更要积极推动产学研各方联合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技术标准,争取在农产品国际贸易中有更大的主动权。
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运用科技能力。坚持科技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方向,把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紧密结合起来,与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紧密结合起来,使科技创新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充分发挥各级科协、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科技特派员的积极作用,广泛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和科技信息服务,宣传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技知识、科技法制、科技政策,全面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意识、科技素质和运用科技的能力,动员农民群众广泛参与到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中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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