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及其模式选择
摘要 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区域次区域合作的题中应有之义。文章在CAFTA进程中以及西部大开发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等国家战略目标实施的大背景下。论述了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需要和可能性以及合作的现状和特点,重点阐述了适合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经济开发区的技经贸一体化紧密合作型、次区域混合合作型、技术辐射合作型、基金引导合作型等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并提出了相应的模式选择思路。
关键词 泛北部湾;科技合作;模式选择
作者简介 阳国亮,广西大学党委书记,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吕伟斌,广西大学科技处(社科处)副处长,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广西 南宁530004;程启原,广西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广西南宁430022
中图分类号 F114.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4434(2009)07-0097-05
加强自主创新,绝不意味着“闭门创新”或“自我创新”,必须是进一步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才是自主创新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区域间的双边、多边的国际科技合作是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强有力的战略新引擎,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因此,大力拓展与泛北部湾各国的合作领域。开拓和加强科技合作,不断扩大技术援助和技术输出,积极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帮助科技型企业进军东南亚,开拓市场,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并探索欠发达地区的区域、次区域国际科技合作的模式选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基础和需要
(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为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泛北部湾合作区域,学术界通常认为是指从北部湾到南中国海沿岸的中国、越南以及隔海相邻的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文莱等国家的相关地区。泛北部湾合作区域是在CAFTA框架下的跨国次区域海上合作区,是CAFTA的重要组成部分。泛北部湾合作区域内拥有丰富的特色自然资源,但大部分国家仍属于发展中国家,发展极不平衡,贫困面大。
近年来,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有力推动下,泛北部湾地区作为中国与东盟跨海连接的纽带,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广阔的开发前景,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2006年7月,在广西南宁举行的首届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刘奇葆同志代表广西提出构建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的战略构想,其所包含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区两个板块和南宁一新加坡经济走廊的“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战略构想由此产生,并获得国际国内各界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战略构想的最大亮点就是中国一东盟次区域合作的海上突围战略。这就为我国特别是以广西为主体的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国家沿海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以及由此辐射的我国西南广大地区与泛北部湾各国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科技合作拓展广阔的空间和视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提速,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及其打造沿海经济发展新一极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双边、多边的区域次区域国际合作内容在不断拓展和深化,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是发展的主题。其中,各国间的国际科技合作日益成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议题之一,并受到相关国家领导人的重视。2004年11月,在老挝首都万象召开的“10+3”、“10+1”会议上,中国与东盟的科技经济合作再次被列为会议的主要议题。此外,一方面,通过论坛、学术交流会、研讨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学术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如雨后春笋,热潮激荡,大大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了解,密切了相互之间的学术交流;另一方面,通过会展、博览会、专项基金资助、科技园区建设、培训班、工程项目和商贸带动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切实可行的国际科技合作蓬勃开展,使相互之间的科技合作既有了平台、桥梁,又有了具体的符合各方需要的合作内容,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合作机制。所有这些都为开展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探索其合作模式提供了丰腴的土壤。
(二)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为构建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提供了可能
一方面,日本经济长期低迷,传统的东亚雁行模式发生断裂。由于日本经济长期低迷,以日本为领头羊的东亚雁行模式已经难以为继,靠传统的雁行模式来获取经济发展的产业和技术支持面临重重困难;另一方面,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大大增强了中国在泛北地区的话语权,经济、科技、文化的影响力明显提升,从而使中国大陆、香港及台湾即中华经济圈跳出以日本为领头羊的东亚雁行经济发展模式,直接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中。尤其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的对全球经济的严重冲击,世界各国包括日本在内陷入自救而无暇他顾,而中国经济发展风景这边“独好”,仍能够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据世界大多数经济学家预测,中国经济衰退将首先着底并带领世界经济走出衰退的“阴霾”。因此,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和冲击力必将促使泛北部湾的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超越传统的以日本为领头雁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泛北部湾各国间的科技合作。
(三)泛北部湾合作区共同的发展任务是开展各国间科技合作的现实需要
一方面,泛北部湾合作区要超越传统的以日本为领头雁的经济发展模式、梯度式产业科技转移承接模式,单靠个别国家或地区的力量都难以实现。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以日本为领头雁的梯度式转移过程中,无论是东盟各国,还是中国沿海各省,绝大部分都是以技术引进为主来实现产业的升级和技术的进步,虽然R&D投入的绝对量和所占比重在不断增加,但自主知识产权却不多,技术创新对外依赖程度高,加上自主创新机制缺失、技术研发能力落后、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缺乏以及劳动力素质较差等,仅仅依靠市场的开放,或是个别国家、地区的个体努力,是不可能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特别是由美国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对世界经济发展的冲击以及欧美贸易集团对东亚区域的挤压和自顾无暇,泛北部湾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改变传统的以出口为导向的增长方式,而发展的最重要的动力引擎就是科技创新。正如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对科学和技术的形象比喻——“技术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科学为技术发动机加油”,科技创新能够创造出新的工作、建造起新的产业、提高着我们的生活标准等等。因此,泛北部湾各国必须开展双边、多边的国际科技合作,跨越国家、地区之间的界线,整合、优化相互之间的科技资源,通过技术创新带动行业、产业的发展与超越。
另一方面,泛北部湾各国与中国南部特别是西南地区的趋同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及大致类同的自然资源,急需开展科技合作,同时缘于这种
趋同与类同,创新及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共同需求和攻关方向、领域就成为共同的目标,从而使合作成为一种必须和坚实的基础。泛北部湾合作区各国与中国南部,除新加坡的科技、管理水平较高外,区域内各国的产业结构表现出明显的趋同性、类同性,经济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以及产业结构,甚至包括自然资源等都具有踢显的相似性,互补性较小。从发展的角度看,面临共同的创新主题,开展相互之间的国际科技合作拥有共同的创新与研发及推广应用任务。
(四)广西在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独特地位
广西处于中国-东盟区域合作的前沿中心地带,是中国与东盟之间唯一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区位优势十分独特,在推进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进程中,不能没有广西。同时,泛北部湾合作也是广西率先提出来并获得国际国内的广泛认同和大力支持的。另外,更应当看到,构建和推动泛北部湾区域次区域建设,可以使中国在这一区域产生强有力的辐射力,从而有效实现广西“经济发展新一极”的战略构想。因此,拥有明显的其他省区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的广西,在推进泛北部湾经济、科技合作方面既可占得先机,又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广西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区位优势,以及国际国内的共识,全新审视区域次区域合作,积极开展多边、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经贸合作,抢抓机遇,抢先成为泛北部湾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
二、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现状及其特点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尤其是科技水平的迅速提升,中国在泛北部湾各国对外科技合作中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中国通过签订双边、多边科技、经贸合作协议以及领导人宣言等,大大加强了与泛北部湾各国间的科技、经贸合作关系,深化和拓展了各国间的合作内容和合作形式,为泛北部湾各国问全方位、多层次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也较为丰富。如,通过高新技术设备贸易等技经贸一体化,带动科技合作;通过双向投资项目,帮助科技型企业开拓市场,推进科技合作;通过设立示范区、科技园区和数据库建设以及共建研究机构,搭建科技合作平台;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主要是中国),凝练特色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通过技术培训与服务、教育合作、学术研讨会,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合作等等。合作的重点领域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信息技术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现就中国与泛北部湾各国的科技合作状况分述如下:
(一)中国一新加坡的科技合作
中国与新加坡先后签订了5个科技经贸合作协议、协定,对双方的合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新加坡是泛北部湾各国中对华投资最多、范围最广的国家,从经营饭店、房地产、农牧业、仓储到石油勘探等行业,在制造业方面的投资包括轻纺、服装、电子、医药等。新加坡向中国出口管理和技术专业知识,中国则向新加坡输出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等,中国的医学医药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优势。2004年,中国中医研究院与新加坡中华医学会属下专科中医研究院签订协议,开设中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班,合作培养中医药学高级人才。两国在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存在着明显的互补性,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合作具有较大的潜力。
(二)中国一菲律宾科技合作
随着中菲两国经济贸易往来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间的科技合作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双方通过签订一系列的科技合作协议,中国以项目投资的形式主要就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以及一般的轻纺制造业等开展合作,尤其是农业科技合作方面,双方的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菲两国农业科技合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1999年双方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定》,中国通过建设一个“菲中农业技术中心”,向菲律宾传授并推广中国粮食(主要是杂交水稻)增产的先进实用技术,展示中国农业机械和装备,培训当地的农业技术人员等。2003年双方又签订了《中菲农业技术中心项目技术合作》会谈纪要,双方商定将在“菲中农业技术中心”开展杂交水稻、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技术合作。
(三)中国-马来西亚科技合作
中国与马来西亚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涉及到科技合作的主要有3个协议:1992年签订的中马《科学工艺合作协定》、1997年签订的中马《教育谅解备忘录》、1999年签订的中马《迈向21世纪全方位合作的框架协议》等,两国科技合作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农林业和食品加工业等方面,双方通过项目投资,科技的合作与交流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加强。
(四)中国一印度尼西亚科技合作
近年来,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在科技、经贸等方面的合作迅速发展,两国通过相互进口一些初级制成品、小型成套设备和投资项目等,推动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发展。中国对印尼投资的项目主要是合作捕鱼、合作开采黄金、合作经营纱厂和高级冶金技术合作。中国通过技术合作,特别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承包,带动了对印尼的投资和出口贸易。如,中国在印尼联合投资5套3.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和3.5万吨远洋轮、年产纯碱和氯化铵各15万吨的成套设备设计安装等,都是技术投资的成功范例。
(五)中国—越南科技合作
中国和越南一衣带水、政治制度相同。随着中越两国关系正常化,两国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向着互利互惠的方向快速发展,合作的领域不断得到拓展,合作的形式多样化,合作的内容十分广泛。2002年两国签署的《关于新世纪全面合作的联合声明》的第三条第二款明确指出,双方要“发挥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宏观指导和协调作用,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引导和鼓励两国有关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大学和科技型企业在信息、生物和农业、气象、海洋、环境保护、和平利用核能以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广泛的科技合作”;第三款还指出,要“积极推动两国农、林、渔业的互利合作,鼓励和支持两国有关企业和部门在农作物、家畜家禽良种培育、农林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制、造海洋捕捞、水产养殖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此外,声明还提到要在邮电通讯网络的现代化、新技术应用、教育包括交换留学生、教师等方面进行合作。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泛北部湾科技合作的主要领域是集中在农林渔业、初级技术的推广应用、小型成套设备、初级制成品以及自然资源的进出口等,合作的形式主要是通过政府间的协议、协定的签订,以经贸往来为主要渠道,以项目投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中国设立基金为主要纽带和导向,推动泛北部湾各方相互之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这种科技合作与交流表现出明显的几个特点:
一是科技合作更多的是政府推动和政府行为,严格意义上说是一种外在推动力,而不是科技经济上内生的需要,缺乏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资源调控与配置的内在合作动力;二是科技合作缺乏完
善的机制和合作平台,难以保持合作的可持续性;三是科技合作是以资源导向为主,大多是初级的简单的科技合作,而不是以技术创新为主,合作缺乏高新技术层次;四是科技合作主要是集中在农、林、渔业等领域,表现出明显的趋同性,缺乏互补性;五是泛北部湾各国的科技、经济发展极其不平衡,导致科技政策的难以协调性;六是在泛北部湾各方中,中国科技、经济综合实力的相对强势,导致科技合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政策的取舍。
三、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模式选择
中国与泛北部湾各国同属发展中国家,地缘相邻,文化相通,自古以来就有密切的交往。近年来,中国和泛北部湾各国的合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可以预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旦建成,中国与泛北部湾各国在各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就将更加容易,更加频繁。因此,加强与泛北部湾各国的科技与经贸合作是中国的必然选择。问题在于选择什么合作内容,采取什么合作模式能够最大限度推动泛北部湾各国间科技合作的发展。本文着重分析国际科技合作的模式的分类及泛北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选择。
(一)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一般分类
国际科技合作活动由于受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和科技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不同的合作形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划分依据,国际科技合作运行模式的类型也不同,如:按照国家或地区科技实力的不同,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可以分为强-强合作模式、强一弱合作模式、弱一弱合作模式;按照合作参与方的数目不同,一般可以分为双边合作模式、多边合作模式;从参与合作单位的性质来分,可分为非政府间的合作和政府间的合作;从合作利益分配的角度来划分,可分为平等互利型合作和一方利益主导型合作。
另外,从科技合作模式评价的内涵来划分,科技合作模式评价的内涵通常包括科技合作的渠道、合作目的、合作内容、合作组织等方面。其相应的分类主要有:技术输出型、二次开发型、产品产业化型、联合开发型、R&D型、技术辐射型等等。
(二)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模式的选择
由于泛北部湾各国在历史上都有被侵略的惨痛经历,因而十分珍视本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反对建立超国家的权威机构,其强调的是发展民族利益,而不是区域利益。由此可见,泛北部湾各国对于地缘政治安全的追求,远大于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因此,泛北部湾各国间科技合作模式的选择主要是基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应当侧重于国际科技合作模式评价内涵的模式选择,尽量避免中国政府的强势介入以及建立超越国家权威之类的合作机制和合作机构,特别是在建立涉及到主权让渡的合作机构时需要更加谨慎。这是泛北部湾各国间国际科技合作能否取得成功,以及能否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本文主要就以建设经济开发区为主导,技-经-贸一体化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次区域科技合作模式、技术辐射型科技合作模式、基金引导型科技合作模式等四种科技合作模式开展探讨。
1、开发区的技经贸一体化国际科技紧密合作模式。比较典型的是“新,柔,廖增长三角”。1989年,新加坡产品出口的最大市场一美国取消了对新加坡的普惠制待遇,新加坡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产业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需要向外转移,而与之毗邻的马来西亚柔佛州以及印尼廖内群岛地区的土地价格、工资水平较低。地理的邻近、文化的相通与经济的互补,促成了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柔佛州以及印尼廖内群岛(主要是巴淡岛)开展联合建设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合作,形成了“新-柔-廖增长三角”。1997年至1999年5月,新加坡在柔佛州投资174个项目,投资额13.341亿马元,转移了电子、食品、金属企业。这不仅大大提高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且也促进了科技合作与交流。因此,中国应当利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造成的资产价格相对低廉的有利条件,推动有实力的科技型企业和研究机构,到泛北部湾各国以独资或合资、合作形式建立研发机构、科技园区等,重点集中在农业、农产品深加工、能源、信息技术、中医药、制造业等领域,遴选一批成熟的先进适用技术,进行转移、推广,派出相关科技专家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创新示范、技术培训等,将产学研结合起来,以此促进相互之间的国际科技合作。
2、次区域科技合作混合模式。这里所说的次区域合作是指一定范围的自然地理空间内,个人、群体、单位等之间或相互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的往来、交换、联合或共同配合的行动,其中以经贸往来和合作为主,目的是共同发展。次区域合作,由于范围小,只涉及到国家领土的一部分,大部分以地方政府为主体,或者通过企业、社会的力量,在一个相对的范围内,既可以设立示范园区,也可以通过经贸、商贸或设立专项基金等来带动、推进国际科技合作,是一种相对松散的混合型国际科技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由于不涉及国家主权的让渡,因而容易达成协议,开展合作,有利于发挥邻近区域经济的互补性和有关地方政府的合作积极性,对于推动科技、经贸合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例如,近年来,广西就分别与泰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国在热带经济作物和水稻种植源引进、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鱼类病害防治技术方面开展了交流与合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广西杂交水稻已经在越南大面积推广种植。其中,广西科学院与越南河内第一农业大学合作建立了“中越农业综合技术示范研究推广基地”,开展杂交水稻组合瓜菜品种的种植示范,示范品种不仅在越南受到欢迎,而且已影响到泰国、老挝和柬埔寨等国,成为中国作物品种和农业综合技术与越南交流的示范窗口。2004年3月,广西农业厅又与来访的越南农业代表团签署了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合作。
3、技术辐射型科技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主要是以项目为牵引,通过联合投资,建设科技型企业,对企业本身的新产品开发、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由此带动相关产业、行业的发展,形成辐射源和示范效应。例如,中国在印尼联合投资5套3.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和3.5万吨远洋轮、年产纯碱和氯化铵各15万吨的成套设备设计安装等,与菲律宾共建“菲中农业技术中心”,通过该中心共同开展杂交水稻、农业机械等方面的技术合作,开展人才交流和科技人员的培训等,这些都是技术辐射型科技合作模式的成功范例。我国在这方面应当加大力度,依托有相对优势的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通过项目建设这一通道,联合共建实验室或研发基地(研究中心),重点围绕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特点,结合各方的科技需要和科技目标,集中力量开展以集成创新为主要层次的技术创新,以此形成技术辐射源和技术辐射基地,进一步密切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关系,搭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平台。
4、基金引导型科技合作模式。通过借鉴欧洲尤里卡计划,创新区域次科技合作模式,这是实现泛北部湾科技合作的重要形式。欧洲尤里卡计划,是欧洲著名的跨国、跨政府间的科研计划。20多年来,尤里卡计划将科研、跨国合作与创新精神相融合,在众多企业、高等学府、科研中心之间架起了进步与成功的桥梁,取得了很多关键性的成果。如,移动电话(GSM)标准、高速列车(TGV)的控制系统,用于安全系统的微型电子晶片,以及未来能给所有欧洲汽车提供卫星定位的共用软件系统、水泥构件贮存二氧化碳和淡化水的新技术等。尤里卡计划的成功经验值得正在推进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的各国借鉴,中国在这方面已经作出了表率。如,2001年中国向中国一东盟合作基金增资500万美元,就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展合作、举行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效果良好;2003年中国政府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一个专项基金,就防治“非典”及消除相关综合影响等方面开展包括科技合作在内的多方面合作;2004年中国政府设立总额1500万美元的亚洲区域合作专项基金,资助中国有关部门参与包括科技合作在内的区域次区域合作。所有这些,对于推动泛北部湾各国长期、稳定开展科技、经贸合作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各合作方应当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这些基金的引导作用,加强联系与沟通,开阔视野,组织有重要影响且又具有区域特色的跨区域的重大攻关项目、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国际科技合作研究,不断将泛北部湾国际科技合作推向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罗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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