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新农村建设研究
【摘要】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城乡一体化战略,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发展战略,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就要清楚的看到目前我国城乡的的差距,了解差距形成的原因,深刻认识到建设新农村,消除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发展城乡一体化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策略。推进农村城镇化,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改革,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大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新农村建设,发展
城乡一体化的思想产生于上世纪。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由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形成的城乡差距扩大引起的各种社会矛盾,使得城乡一体化思想逐渐受到重视。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是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它不仅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变化;不仅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也是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进。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部署,为推动城乡融合互动发展指明了方向。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我国城乡差距扩大的过程及现状
我国城乡差距的形成及扩大是与我国所处的特定历史背景及不同时期经济发展政策紧密相关的。解放后,我国首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的生产。从1953年开始,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快速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要求,第一个“五年计划”应时而生,提出了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我国从此进入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标志的、全新的经济建设时期。此时,国家采取了以农补工、工业优先的城乡发展战略,以加快国家的工业化发展。由此,城乡差距随即逐渐扩大。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民的收入有了显著的提高,城乡差距曾一度被缩小。1984年国家把经济发展的重点再次放到了城市,从而逐渐减少了对农业的投入,最终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再次持续扩大。如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56:1,2002年为3.11:1,2009年为3.33:1。中国农民占绝大多数和城乡差距过大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问题。
从2004年开始,城乡差距扩大问题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2004年1月,中央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若干政策的意见》,确定将促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2005年和谐社会理论的诞生衍生出一大批旨在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理论,许多支持和鼓励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也陆续出台;从2006年起,国家彻底免除了在我国延续数千年的农业税,并且对种地农民进行经济补贴;2007年对全国农村地区实行了完全免费的义务教育,并对农村寄宿制学生实行补贴;2008年底国家把新型合作医疗覆盖到全部农村地区等。2009年中央又出台了新的惠农“一号文件”,制定了二十八条具体惠农措施。从上述众多惠农政策的提出和实施足以看出,我国在解决城乡差距问题上做的努力,这些努力在近几年的经济发展中已卓见成效,2013年我国农民增收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十连快”,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4年下降,由2009年的3.33:1下降到3.03:1。
二、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意义
(一)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我国农村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我国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处于长期的滞后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不断加剧,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近年来,在我国加快工业化进程及城镇化建设背景下,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失的速度明显加快,使得城乡矛盾更加突出。从影响上来看,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质量难以同我国各方面的快速发展保持同步,难以享受改革开放给人们所带来的巨大成果。同时农村的落后最终也会拖累城市,使城市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发展面临后劲不足的问题,最终必然会制约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发展滞后问题,就必须在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上做出重大调整,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障碍,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起使城乡能够协调发展的机制。因此,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战略选择。
(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1.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党的十六大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明确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正式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是解决城乡发展关系的一个新的发展思路, 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从河北省的情况来看,河北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统筹兼顾,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区县经济,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各地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发展,对实现河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河北省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不断壮大区县经济实力,力争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
2.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加快推进。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没有破除,使得城乡关系失衡的局面仍很严峻。针对这种情况,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借鉴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从现实角度出发,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点,做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任务,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明确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方向和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 关键在于建立起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保障。由此,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提出是落实加快形成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针的具体部署。只有从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上着手,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构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保障体系,才能从全局上、根本上突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结构;只有在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上取得重大突破,才能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和协调发展。
三、推进发展城乡一体化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策略
(一)推进农村城镇化。未来中国城镇化率即使达到70%左右,仍然将有4-5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因此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要相辅相成,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要统筹协调,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日前,备受瞩目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落地,此次规划始终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对城镇空间载体的界定和城市发展方式的转变,以及城镇化体制机制的全面改革,做出了系统的安排和部署,为我国城镇化中长期发展做出规划。农村城镇化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力措施。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涉及改革,更涉及发展。唯有共同推动农村城镇化与农村改革发展的进程,才能使我国新农村建设早日顺利完成。推进农村城镇化首先要针对农村城市化地域差异进行研究,走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非均衡、梯度推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农村城镇化道路。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坏是农村城镇化能否可持续的关键所在,只有农村走出自己的产业化道路,才能将我国新农村建设推上一个更高级的阶段。
(二)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改革。统筹城乡公共服务的改革发展,首先是要为农民提供和谐的生活环境。当前,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初级医疗、社会保障、道路、通信邮电、水等农村公共事业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中推广普遍服务,建立农村社会普遍服务体系,是农村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村社会普遍服务是由政府为主导,向农民和农村地区提供非歧视性、普遍性和连续性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民生存发展权,实现文明进步共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体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农村人文社会普遍服务;二是农村基础产业普遍服务。农村人文社会普遍服务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也是农村社会普遍服务的基本层次,就是从基本层次上给予和维护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发展权,从而防止农民被边缘化。农村基础产业普遍服务是社会普遍服务的高级层次,也是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中一项繁重而长期的任务。其目的是使农民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到基础产业进步带来的文明成果。
(三)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将会突破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基础设施的资金限制。由国家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包括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个人投资和引进外来投资在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进一步完善土地转让制度,尽快启动民间投资,鼓励多种投资主体投资,把沉淀于银行的大量资金注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另外,根据当前内需不足的形势,国家仍需加大投资力度,当然其财力应主要集中于道路、公共场所照明以及环境整治等纯粹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和建设力度,扩大电网供电人口覆盖率,加快推进城乡同网同价;加大农村水电建设投入,扩大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加大中央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投资力度,建立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资,扩大秸秆固化气试点;加快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同时,要加快费税制度的改革步伐,增强地方政府为社会服务的预算内财政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开源节流,从而提高资金利用的有效性,让农民切切实实从中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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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房彬:“论新农村建设的动力”,《乡镇经济》,2009年第8期。
[7]李五星:“实施“幸福乡村计划”,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理性思考”,2013年
注:本文为河北省2013年度社会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我省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新农村建设研究》,课题号:2013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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