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考

2022-05-10 12:15:04 | 浏览次数:

摘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对我省建设“文化强省”、“旅游经济大省”等具有战略意义。在相应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也存在融合领域不宽、效益不高等不足,制约了发展。我省应采取政策、法律等综合措施,精准发力,加快特色文化与旅游产业大融合,以推动区域经济中高速、中高端发展。

关键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4-0076-03

文化与旅游同属第三产业,两者具有荣损与共的孪生关系,加快和深化它们之间跨界融通以及一体互动发展已大势所趋。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特指文化事业及产业各门类、元素与旅游业各领域、要素之间全方位、全过程互相交叉、渗透、组合,形成系列化、创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体系,实现双向拉动和互利共赢,产生“1+1>2”的倍增效应。借鉴国内外众多成功范例,基于地域文化与旅游禀赋,我省进一步增强两大领域融合发展并结出丰硕果实,已具备良好基础条件,可行性极强,空间十分广阔。全面快速推进龙江特色文化与旅游大融合大发展,更是我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的必然选择。

一、 充分认识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战略意义

(一)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全面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途径

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也是实现文化价值的有效形式,更是文化创新的推动力量,在推进文化事业兴旺发展和文化产业繁荣进步方面的功效尤其显著。伴随近几年旅游市场的持续火爆,适应广大内外游客日益高涨的特色文化旅游需求与消费热潮,我省文化旅游产品及服务系列开发步入快车道。冰雪山水画等一大批文学艺术精品陆续推出、博物馆等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文化活动盛况空前、侵华日军“731”部队遗址等文化遗产有效利用、哈大齐等重点区域文化带不断完善、文化旅游人才队伍加快构建;哈洽会文化产业展区等文化品牌体系、大庆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基地、省出版集团等大型龙头文化企业、广播影视等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冰雕杂技等外向拓展营销网络、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业态得到进一步培育打造并显现生机活力。文化事业、产业代表区域文化整体实力,两翼俱强文化才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化最先受益,借助旅游拉动文化双翼,有利于我省早日建成“文化强省”。

(二)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倾力打造“旅游经济大省”的重要引擎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也是实现旅游价值的重要因素,更是旅游创新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强大动力,在推进我省从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转变方面的作用十分突出。先进文化思想注入旅游领域,赋予旅游从业人员科学经营理念,促其加快形成发展旅游经济的高度自觉;优秀文化元素渗透贯穿于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之中,对应开发一系列规模化、特色化精品品牌,构建旅游产品及服务体系,支撑区域旅游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时尚文化创意引领旅游创新,突破旅游资源低级粗放开发模式,健全完善饮食文化经济、住宿文化经济、交通文化经济、游憩文化经济、购物文化经济、娱乐文化经济等旅游文化经济结构,推动区域旅游经济与时俱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催生多样化、高品位、可持续的新成果新业态,将对我省旅游经济中高速中高端发展常态化产生重大积极影响。

(三)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协调推进“和谐龙江”的重要手段

每年数千万游客陆续涌向省内各地开展旅游活动,游客与景区景点、游客与居民、导游与游客等能不能友好相处,对建设“和谐龙江”关系重大。文化与旅游兼具服务、教化等功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强化旅游和谐文化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旅游全过程、贯穿旅游各方面,正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引导旅游者及其各类服务人员培育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和睦相处的文明道德风尚,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形成良好关系,使和谐旅游遍布盛行龙江大地。

(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是持续形成“生态文明大省”的重要保障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生成的一系列产业模式、链条及其衍生产品,均属现代服务业范畴,从生产到扩张,自始至终不消耗或较少消耗各类能源,本身与大自然天然构成友好友善型关系。文化旅游产品的推出,一直坚持优先保护、科学开发,是在环境影响评估允许条件下进行的,其消费等方式是生态主导型的。文化与旅游融合,特别是生态文化与旅游方方面面相融合,大力加强旅游生态文化建设,倡行绿色旅游、低碳旅游,形成尊重、顺应、爱护自然的文明规范,杜绝任何污染、破坏自然环境行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对我省蓝天白云、青山绿水、黑土白雪永续利用,建设“大美龙江”、“生态文明大省”,可谓功在当代,惠及长远。

二、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现状分析

2010年以来,我省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体现:一是凝聚共识,融合发展更加主动。省委省政府颁发《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行动规划》,提出“发掘区域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与旅游等互动发展”;省文化厅与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演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也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化与旅游融合”等,业内及各界相应思想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改革体制,融合发展更加通顺。大庆市组建大庆文化旅游集团,形成文化与旅游企业统一运营平台,打破了原有壁垒和梗阻;牡丹江市对渤海国都城遗址、博物馆和镜泊湖景区统一规划,实施联合互动等,地域文化与旅游融合进一步密切。三是打造精品,融合发展更加出彩。漠河县整合采金、佛教、北字、民俗、边界文化与北极景观,打造了著名的北极村旅游景区;哈尔滨市连年推出的冰雪大世界,彰显冰雪COLl等演艺文化元素,使冰情雪韵享誉八方等,地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四是丰富内容,融合发展更加充实。森工、农垦、许多市县乡村依托资源,多措并举,精心开发林区、农田、熔岩、水面等生态文化以及历史、少数民族、红色、知青、边境文化等热点旅游线路,为国内外广大游客提供多样化旅游产品及服务,使行业、区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焕发活力。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可谓百花齐放,生机盎然,前景阔大可期。

但从整体上研究,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尚处培育开发初级阶段,与发达省市区、周边省区及一些边疆省区比较而言,与游客日益高涨的高端需求对应来看,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一是融合领域不够广泛。思想艺术元素在旅游各环节体现少而偏,未能做到全覆盖、广显示,多数大型景区景点长期停留于原始粗放状态,没有融入演艺文化、工艺文化、饮食文化、时尚文化等,造成旅游活动单调乏味。二是融合程度不够深入。有的景区景点仅融入历史遗迹,缺少相关人文摄影、绘画、诗词、歌曲、舞蹈、故事等,融合度表面化、浅层次,致使游客驻留时间有限。三是融合机制不够流畅。较多旅游市县尚未建立文化与旅游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一些大型景区没有文化与旅游联合互动平台,营销缺少一致行动、导游更多引导购物等,“两层皮”现象普遍存在。四是融合政策不够到位。文化与旅游融合产生的新兴业态需要扶上马、送一程,多一些爱护呵护,但还欠缺财税等部门具体管用的系列扶持措施。五是融合效益不够显著。囿于各种因素,一些地区、行业文化与旅游融合产品及服务理应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未达预期,双向拉动的效应还不突出。究其原因,大体在于:思路狭窄,很难大手笔运作;专项资金投入严重短缺,开发缓慢;社会化、市场化程度较低,通行“拉郎配”;现有“龙头”整合带动能力低,缺少“航空母舰”;体制机制创新相对滞后,内生动力不足;政策不完善,支撑力度弱等。有鉴于此,我省需要业内业外联合发力,破除各种约束,助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轻装前行。

三、 加快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无缝链接

下好“一盘棋”,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作实长效制度安排。一是全面创新体制。公有制企业之间率先打破相互隔离,复制和推广大庆文旅集团模式,省、市地、县市加快整合存量资源,组建三级相应文化旅游集团,统一运营;行业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关系,按照大部制精神,适时升级现行联席会议制度,市、县级文化与旅游局合二为一,组建文化旅游局,条件成熟时组建省级文化旅游厅,统一管理;通过企业、部门重组,形成一块牌子、一套人马,强化一体化发展。二是全面创新机制。消除各自为战惯性,实行统一规划开发、宣传营销、评价考核、约束激励,减少中间梗阻、降低成本损耗,推动常态化运行。

(二)倾力精准切入,放大互动效应

追求高收益,必须跟上消费趋向,倡行精准发力。一是拓宽融合范围。文化理念、精神、艺术、活动、场馆、园区、遗产等各方面元素都要融入旅游,旅游各线路、过程、环节等也都要融入文化,是全要素、多领域的融合,不是单一、片面的融合,可以说文化即旅游、旅游即文化,广泛融合是深入发展的前提条件。二是丰富融合形式。表现形式防止笼统一面,灵活多样才能异彩纷呈,可以是影视演艺+旅游,也可以是旅游+历史文化,还可以是养生健身+旅游+时尚文化等等,形式服从服务于内容需要,具体要把握好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务实有效、革新变化等原则。三是提高融合层次。文化与旅游融合形成的新型业态切忌小、散、乱、差、低、旧,不能老跳“二人转”,要弘扬时代精神,不断迈向规模化、集约化、特色化、优质化、高效化、时尚化,精心打造一系列主题精品,提高感染力、吸引力、影响力。

(三)坚持市场运作,彰显“龙头”带动

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须群龙起舞,引领各方阔步向前。坚持市场主导,全力发挥“无形之手”神奇伟大作用,以资本为纽带、利益共享为基础,冲破地域、行业等藩篱制约,培育若干有形成型的强大企业主体,此乃重中之重。立足省情,倡导重点培育北极、东极、石油开发、森林生态、溶岩地质、冷泉温泉、北药养生、冰雪、现代农业、高端制造、欧陆风情、抗联、边境、满族历史、东北虎及仙鹤等龙江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品牌,依托“龙头”强力示范带动,开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崭新局面。

(四)加大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

达到预期成效,必须“有形之手”助推,政府责任和措施要落实到位。政策引导和支持是重要生产力,健全完善相关综合配套政策将产生巨大而深远影响。公共财政通过贷款贴息、补充资本金、扩大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以及跨区整合;地方税务通过适当减免税收、累进税制、专项返还等方式“放水养鱼”;金融机构通过低息放贷、发行企业债卷、上市融资等方式支持做大做强等,各方面在每个阶段的支持力度往往决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五)注重依法治理,形成有力保障

获得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善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如此才能走得长远。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更要有法必依、依法推进,使法律保障常态化。2013年4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章第十八条、二十一条对“旅游文化建设”、“文物等人文资源进行旅游利用”、“促进旅游与文化等领域的融合”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基本法律依据。业界应据此要求,千方百计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法治化水平。

(六)强化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

永葆发展活力,必须构建庞大专业化人才队伍,这是基础工程。立足产学研合作模式,依托黑大、省社科院、省旅游职业学院等院校所自我培养大批既懂文化又通旅游的复合型骨干人才;利用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引进一批国内外研发创意等高端人才;通过实践检验,选拔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擅长经营管理的领军人才;根据市场需求和发展实际,定期组织实务系列研修班,开展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技能。同时,要健全评价、激励等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人才潜能,推动我省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胡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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