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良的作风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摘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大亮点,是我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表明了我们党对政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把握,这关系我们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长期性的重大任务。所以,要根据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党的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以优良的党风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保驾护航。
【关键词】优良作风;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树形象,奠定国家治理基础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眼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自上而下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全党同志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恪尽兴党之责,继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要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必须在全党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始终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谋全局,坚定国家治理目标
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建设必须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不能例外。我们党自成立以来,正是依靠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水乳交融的党群、干群关系,才顺利完成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当前改革开放的历史任务,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坚持厉行节约,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真正把有限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体现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好地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体现到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上来。
深联系,明确国家治理服务核心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群众,要依靠的也是人民群众,积极推动群众有序参与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观点,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基础工作。要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作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带头、推动、督促、保证作用。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强修养,提高国家治理内动力
提高治理能力关键是全面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建设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毛泽东同志强调,保持党和党员的先进性,根本途径是加强党内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无产阶级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学习,加强实践,加强党内生活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党性观念,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要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把作风建设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使广大干部永葆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建机制,推进国家治理制度化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章立制体现了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的治理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注意把党风建设寓于制度建设中,使党风建设日益经常化、制度化。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从政行为制度方面,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试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和文件。在监督制约制度方面,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党风廉政建设还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这些举措显著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作表率,扩大国家治理影响力
领导干部的党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是否能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我们党高度重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建设,提出以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不断完善权力部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和监督。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先后部署开展了一系列打击不正之风和严重犯罪活动的斗争,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改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保清廉,实现国家治理长效性
党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二者虽各有侧重,但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基本要求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向人民群众表明了我们党向不良作风开战和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高党员干部反腐意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正确引导舆论监督,形成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合力。总之,要在党的作风建设上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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